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1.95万元
招标联系人-0763-393693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同名称: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441800-201905-080400-0109

甲  方: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乙  方:广州传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619,500.00

金额大写:陆拾壹万玖仟伍佰元整

项目关键词:服务器及存储设备续保服务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总则

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设备维护项目服务。

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

二、 合同标的

按服务期限承包:

1.服务报价

设备类型 数量(台) 报价(元/月) 服务期限(月) 合计(元)
台式计算机 200 12208.3333 36 439,500.00
笔记本电脑 100 5000 36 180,000.00
合同金额(元): 619,500.00

2.服务内容

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技术支持、巡检服务、软件服务、硬件维修、故障排查、搬迁服务等;

其他服务要求:一、维保服务要求 (1)运维主要内容 1) 机架式服务器设备相关维护 2) 刀片机箱设备相关维护 3) 刀片式服务器设备相关维护 4) 存储设备相关维护 (2)运维服务要求 1) 相关设备维护内容 维护内容包含对服务器及相关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性能调优,固件版本升级,备件更换;此外还应提供7*24小时维护服务,能随时快速响应解决采购人设备出现的任何故障,保证采购人设备环境的稳定运行。 2) 驻场运维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中标人需提供至少1名专职技术工程师每月至少有一天时间常驻现场,协助采购人开展日常运维及巡检工作。 3) 岗位人员要求 提供1名或以上专职技术工程师或维护人员现场维护;专职技术工程师或维护人员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管理,遵守采购人相关的规章制度及相关的保密规定,采购人对专职技术工程师的表现不满意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中标人必须保证派驻到场的技术工程师的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专职技术工程师;专职技术工程师须自觉主动进行常规的巡检和维护保养工作,完成采购人交与的设备维保相关工作。 4) 响应处理时限要求 专职技术工程师响应时限:接障后专职技术工程师必须在30分钟内做出响应,详细记录故障现象。 5) 故障处理时限要求 上班时间的服务要求(周一至周五8:30~17:30):90分钟内到达现场,2小时内解决并完成服务需求;遇到紧急、特殊的服务要求应立即提供服务至解决问题为止。 其余时间的服务要求(除周一至周五8:30~17:30以外的时间):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解决并完成服务需求。紧急、特殊的服务要求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在2小时内提供服务至解决问题为止。 发现有将要超时或已经超时的按故障级别提醒,出现重大故障定时升级,所有重大故障必须有故障报告才能算工作完成。 (3)维护管理要求 1) 各项服务须配合采购人相关要求,加强对其技术工程师的有效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2) 在维护服务期间,专职技术工程师须认真、负责、及时完成所分配到的工作任务,工作积极主动,精神饱满,态度友好。进行维护工作的过程中,按要求认真、详实填写《计算机设备维护记录表》。专职技术工程师应能在30分钟内准确诊断并告知用户,诊断差错率要控制在5﹪以内。须向最终用户解释故障发生原因,可能导致的后果,拟采取的措施,征得项目管理方及最终用户许可后可进行故障修复。 3) 故障修复过程中可能影响用户工作或对系统应用数据有影响的,须征询用户意见再处理。 4) 未经项目管理方及最终用户同意,不得将所接触到的用户方技术或业务资料、数据用作其他用途或以任何形式泄露归第三方,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用户方的经济损失。 5) 人员管理:例行巡检、突发事件、应急事件中的技术服务人员不得少于1人。技术服务人员工作上需要遵守采购人有关工作制度及保密制度。技术服务人员的调动需要征求采购人意见。采购人有权根据技术服务人员服务质量情况要求变更技术服务人员。 6) 主动服务:维护方应积极思考、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和质量,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根据用户方的设备及需求发展趋势,积极并及时采取措施,提前做好工作方案,及时解决。 7) 回访:中标人管理层或售后服务主管等管理人中,需要每季度到用户方了解和听取用户方的问题和建议,并采取适当措施改进维护服务。 (4)培训要求 1) 中标人必须提供培训服务:主要有管理人员的培训,包括信息中心的所有主管领导;系统管理员,包括硬件及软件的管理人员;维护人员的培训,包括各所具体负责系统维护的技术人员。 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培训计划和课程内容安排,并在合同签订后征得采购人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3) 中标人必须提供高水平的培训,所提供的培训课程表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4) 投标人自行提出的培训内容,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投标人应将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教材费)及各项支出列入“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所有的费用必须分别报价并计入投标总价。

3.服务标准

(1)现场服务响应时效:接障后驻点技术支持人员需在10分钟内响应服务要求,详细记录故障现象(时效定义:接到服务需求后工作人员到达故障现场的时间);非驻点技术人员:周一至周五8:00~18:00期间为2小时内到达现场,其余时间为12小时内到达现场。

(2)非硬件故障:2小时内解决并完成服务需求;需要更换配件的服务单,在备件到货后12小时内完成服务需求。

三、 付款方式

第一年服务期服务半年后服务情况良好,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免息);第二年服务期服务半年后服务情况良好,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免息);第三年服务期服务半年后服务情况良好,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免息);合同服务期限截止或合同约定的服务完成后,甲方在收齐乙方维护过程文件、自检报告及正式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剩余的20%合同金额(免息)。

四、 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6个月

服务地点: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提供的维护项目工作进行监督。

2.对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

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统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

2.协调解决项目开展中出现的问题。

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供应商,达成双方共识。

六、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信息化建设维护项目。

2.建立本项目专用的运维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化服务小组(含技术人员、客服人员若干人),其中驻场的技术人员为1人,驻场天数为1个工作日/周, 详细实际维护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3.确保驻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固定,如有人员变更,须经甲方同意变更。

4、乙方需在2019年6月14日前完成甲方的设备资产普查及标签张贴,并完成运维管理信息系统的部署。

5.乙方的运维管理信息系统需向甲方提供查询帐号;项目结束后,乙方须将运维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及数据)移交甲方。

6.配合甲方进行维护业务知识培训。

7.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

8.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七、 验收

乙方在提交齐全的维护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质量验收,服务质量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质量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维护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乙方中标投标文件的有关部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

八、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 其它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广东广州市天河区棠东东路19号B501房

电话:0763-3936932

电话:1591747201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秀支行


账号:3602015009201205407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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