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固原市民政局固原市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17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xy-2023-025
预算金额117万元
招标公司固原市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曹彦国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兴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瑾1869515161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GY)002468
项目编号: NXXY-2023-025
项目名称: 固原市民政局固原市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117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1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时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是 0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财库〔2019〕19 号) 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财库〔2019〕18 号) 中的产品。(5)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9-22 17:01:14 至 2023-10-07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0-13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固原平台(固原市原州区建业街九龙国际商业广场 D2区 301 号营业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更正”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固原市民政局
地 址: 固原市民生大厦1316室
联系方式: 0954-2088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兴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荣恒大厦
联系方式: 18695151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曹彦国
电话: 0954-208882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陈瑾
电话: 18695151616
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 :宁夏兴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9-22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GY)002468
项目编号: NXXY-2023-025
项目名称: 固原市民政局固原市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117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17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固原市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 其他用具 | 1 | 采购设备一批 | 11700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17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时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是 0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财库〔2019〕19 号) 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财库〔2019〕18 号) 中的产品。(5)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9-22 17:01:14 至 2023-10-07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0-13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固原平台(固原市原州区建业街九龙国际商业广场 D2区 301 号营业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更正”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固原市民政局
地 址: 固原市民生大厦1316室
联系方式: 0954-2088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兴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荣恒大厦
联系方式: 18695151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曹彦国
电话: 0954-208882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陈瑾
电话: 18695151616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正式版).pdf |
代理机构 :宁夏兴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9-2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