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邹城市白马河上游段治理工程、北沙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水利部、财政部核准的关于印发《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水规计【2012】5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邹城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邹城市白马河、北沙河 。
2.2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投资约5000万元。
2.3计划工期: 2012年5月30日前完成初步设计成果的编制。
2.4招标范围:邹城市白马河上游段治理工程、北沙河治理工程的勘察设计(包括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及相关服务工作)。
2.5工程概况:白马河治理范围(104国道以下至中心店镇双桥村段,长约6.5公里);北沙河治理范围(张庄镇驻地西至张庄镇黄庄村段,长约7.0公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利工程勘察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有2个以上(含)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价150万元河道治理勘察设计项目;近五年指2007年3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邹城市水利局于2012年 3 月 15 日至2012年 3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邹城市招标中心二楼大厅(邹城市太平东路2099号,邹城新一中北门向东100米路北)发售招标文件。
4.2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近5年有2个以上(含)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同行支票倒划,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或非投标申请人基本帐户转来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计算资金在途时间,由于资金没有及时到账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万元人民币
指定账户:邹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矿山支行
账 号:2052 0368 651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 4 月 6 日 9 时 0分,地点为邹城市招标中心 205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099号,邹城新一中北门向东100米路北)。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邹城市招投标网(www.zcz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dbidding.org.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邹城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咨建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邹城市长青路229号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73号历山名郡C座307室
邮 编: 273599 邮 编: 250000
联系人: 谭在勋 联系人: 郑重
电 话: 0537- 5112312 电 话: 13964005963
传 真: 传 真: 0531-88060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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