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陈镇2017年二级污水管网零星工程—港中村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17/05/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戴女士0573-852725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05/23
公告正文

广陈镇2017年二级污水管网零星工程—港中村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陈镇2017年二级污水管网零星工程—港中村西工程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广陈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镇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平湖市广陈镇,工程主要包括De315PE拖拉管361.78米、1100*1100检查井10座、2500*2500沉井1座。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工期:60日历天。

2.2 本次招标工程的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40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

(6)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75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2856978863@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7516日。招标人将于2017517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5月23日900分,地点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陈分中心开标室(广陈镇政府5号楼二楼216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及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http://gc.pinghu.gov.cn/)上发布。

7. 特别说明

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必须提交由银行出具的伍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以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银行汇票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陈分中心。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户名: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外资金收储专户

账号:201000036405579 开户行:平湖农村合作银行广陈支行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广陈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地 址:平湖市广陈镇 地 址:平湖市东湖大道633号汇银大厦11

邮 编:314207 邮 编:3142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人: 戴女士

电 话:0573-85788242 电 话:0573-85272555

传 真: 传 真:0573-8527255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2856978863@qq.com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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