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19年2月25日)
发布时间:2019-02-25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25日-2019年3月1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溧水区市民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25-572361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油溧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心加油站项目 永阳街道 中油溧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永阳街道体育公园路以北、随园路以西。项目占地面积2816.99平方米,建筑面积907.8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有: 建设4个30m3双层汽油储罐、1个30m3双层柴油储罐,总容量135m3(柴油储罐容积折半计算);安装6台加油机;同时建设站房、加油站罩棚等。项目建成后年销售汽油10000吨、柴油2000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41万元。 1、加油站需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修订版)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建设。
2、认真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废水通过建造集水池等水处理构筑物,分类收集处理,不得随意外排。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减小扬尘扩散范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扬尘污染。扬尘的管理需符合《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措施及达标要求。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合理妥善处置,做好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管理工作。
3、按“雨污分流”要求建设站内的给排水系统,按要求做好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根据《报告表》,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初期雨水收集经隔油后与经预处理的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京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4、卸油、加油需安装二级油气回收系统及处理装置对挥发的油气进行收集处理,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GB20952-2007)相关标准要求。
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根据《报告表》结论,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规范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危险废物的堆放、贮存、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油罐采用双层油罐,设置在线泄露监测系统;对油罐、输油管线、加油区等区域采取有效的防水防腐、防渗等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土壤产生影响。按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加强对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控。
7、加强营运期的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2 新建环保实验室项目 永阳街道 江苏锐创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永阳街道水保路20号2幢,项目租赁厂房,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建环保实验室,主要从事第三方环境检测服务。主体工程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仓库等。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期实验室废液、设备、器皿初次、二次清洗水收集作危废处置;纯水制备清下水、设备、器皿再次清洗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京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试剂配置、搅拌及分析等操作均在通风柜中进行,产生的废气有效收集经“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硫酸雾、甲醛、甲醇、甲醛、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VOCs排放参照执行天津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相关要求。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有效的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根据《报告表》结论,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规范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危险废物的堆放、贮存、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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