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5-2027年度非现金型智易通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东信品牌非现金型智易通维保服务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xm1109992411000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韩老师010-88665068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亮1883481656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2
公告正文
2025-2027 年度非现金型智易通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 项 目 2025-2027 年 度 非 现 金 型 智 易 通 维 保 服 务 采 购 项 目 ( 采 购 项 目 编 号 :CGXM11099924110009)已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 并落实资金,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以下项目进行 邀请竞争性磋商,特邀请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2025-2027 年度非现金型智易通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本项目各标包拟分别选择 1 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非现金型智易通维 保服务,可以兼投兼中。 注:具体技术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3、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市。 1.4、标包/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2 个标包。
标包标包名称数量
标包 1东信品牌非现金型智易通维保服务预估上限非现型智易通(立式交易 终端)预估上限 158 台、打印型智易 通 67 台
标包 2广电品牌非现金型智易通维保服务预估上限非现型智易通(立式交易 终端)预估上限 131 台、打印型智易 通 66 台
1.5 服务期限:合同期限 3 年,一年一签。(含首次及续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对企业的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①如供应商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②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2.1.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开 标前 6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2.1.3 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4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 2.1.5 供应商近三年内(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 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异常经营名录】。若供应商存在 上述情形之一,则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并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 起时间节点后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2.1.6 供应商需具有非现金型智易通维保的资质,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 目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2.17 供应商需承诺本项目提供的备品、备件及耗材需为原厂正品(提供承诺函)2.2、其他资格要求: 2.2.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3 供应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银行集中采购相关规定(提供承诺函)。 2.2.4 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供应商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 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而提起 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与其它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供应商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公司之间或者员工之间的利益 往来;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 3.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 15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3.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供应商,请通过“诚 E 招电子采购交 易平台”(网址: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登记、采购文件费用支付、采购文件 获取。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3.2.1、标书购买付款 (1)注册:“注册”方式详见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供应商操作指 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录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供应商&供应商操作 手册》。 (2)登记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供应商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采购文件费用: ①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 用; ②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采购代理编号及项目简称”); ③钱包支付:注册账号时若已创建钱包子账号,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用来支付 文件费用。 (4)保存支付凭证:请务必在支付成功后保存支付凭证。 (5)疑问反馈:若诚 e 招平台操作存在相关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 8:30-17:30(工作日)。 (6)免责声明:“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登记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登记购买及支付均属无效。 3.2.2、标书费用开票: 专用发票:请供应商在报名时备注详细的发票邮寄地址,待发票开具后将通过邮寄方式 寄送至供应商指点地点。 普通发票:微信付款后 10 分钟内可在微信订单界面自行下载电子发票。 3.3、采购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4、在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即报名成功。如无按上述要 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应答文件。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即应答截止时间),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西 翼 11 层 1115 室招标中心。 4.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第一轮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 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4.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4)未按照本公告要求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完成注册的。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联系人:韩老师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22 号交通银行大厦 联系电话:010-88665068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6 号庄胜广场西翼 11 层 1111 室 邮编:100052 联系人:赵亮、崔雪峰、高姝轩、马霄、潘春宇 电话:18834816561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429308 注:每个项目对应生成银行子账号,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以上所规定的账户信息进行 汇款,避免出错造成影响。如不清楚,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咨询。 六、其他说明 6.1、领取采购文件后,不得无故放弃参加本项目。若确有实际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请最迟在本项目递交截止时间 3 天前以书面方式/邮件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扫描盖公章 形式发送至 huangzuanye@163.com)。 6.2、供应商应承担参加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不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 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3、请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 5 个工作日前,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bocom-gys.bankcomm.com)注册审核通过,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供应商门 户操作手册》。注册审核通过后,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 注册审批的截图)。 采购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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