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公安局清河智慧公安建设项目清河智慧公安建设项目-警务站建设
发布时间:2023-04-07 10: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清河智慧公安建设项目-警务站建设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智慧公安建设项目-警务站建设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批审[2022]0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新建清河智慧公安--警务站建设(太行路站)、清河智慧公安--警务站建设(高速路口站)及室外、土方工程;(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3)计划工期:45日历天;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10至2023-04-14(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5-04 14: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若供应商/投标人在使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9-8055/8058或咨询“E招冀成” ( http://www.hebeibidding.com)首页客服QQ。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河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清河县长江西街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 编:054800 邮 编:050081
联 系 人:潘秀焕 联 系 人:王科
电 话:0319-8285238 电 话:1563309339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hbzb2@163.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