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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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LXZB202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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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2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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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包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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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人桥镇政府楼顶户外广告牌安装工程已具备发包条件,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2018】49号)、“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发包管理工作的通知”(舒政【2021】24号)的要求,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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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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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名称 |
千人桥镇政府楼顶户外广告牌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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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千政办[2021]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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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包人 |
舒城县千人桥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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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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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实施地点 |
舒城县千人桥镇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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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设规模 |
控制价为130678.6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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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计划工期 |
7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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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包范围 |
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有关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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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包方式 |
固定价随机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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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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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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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承包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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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无限制性承包处罚。(限已加入舒城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诚信及抢险救灾应急企业名录库的企业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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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项目经理无不良记录;项目建造师必须常驻工地,每周不少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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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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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时间、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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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发包文件获取时间 |
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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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2年1月18日下午15时30分 地点:舒城县合安路农业银行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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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
预承包人携带报名资料到舒城县合安路农业银行二楼报名并购买发包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售后不退。预承包人报名时,必须现场提供发包人的推荐函原件,否则不予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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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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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
舒城县千人桥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合肥市立信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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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舒城县千人桥镇镜内 |
地址: |
舒城县合安路农业银行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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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汪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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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5357404516 |
电话 |
18788893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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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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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包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报名时现场须携带以下资料参与报名:业主推荐函、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B证。以上资料报名时由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现场提交原件查验,另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3、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预承包单位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4、预承包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发包会截止日前3天向代理机构提出。发包会时间与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发包文件。 5、发包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预承包人没有关注和了解项目相关情况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6、本工程承包保证金2000.00元,以货币形式由预承包人现场提交,在发包会现场点验,逾期将视为不响应发包文件而被拒绝承包。 7、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承包价的2%。承包人在发包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3日内通过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发包人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和逾期未缴入视作自动放弃承包资格。对故意放弃承包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承包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处理。 8、成交单位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领取成交通知书,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7日内领取,在规定时内未领取取消成交资格。 9、关于疫情防控需要预承包人遵循的相关事项: (1)参与交易项目承包的预承包人只可派1名代表参加发包会,每个预承包人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发包文件中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到场的由项目经理作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到场的项目经理无授权委托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 (2)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在参加发包会时,需提供“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 原件(格式详见附件),未提供或未按公布格式内容提供的,发包人有权拒绝其参加发包会。 (3)授权委托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2020〕80号)文“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发包会。 (4)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发包会;无前述承诺说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发包文件要求,其承包文件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发包文件要求,其承包文件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发包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附件: 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 姓名: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联系方式(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社区(村委会)或预承包企业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兹证明_________(姓名)为我社区(村委会)居民(或我单位人员),现就其本人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不属于新冠肺炎确诊人员和疑似病例人员; 2.不属于最近14天(指本项目开标前14天)内在中风险及以上疫情区域居住或旅居史; 3.不属于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社区(村委会)或预承包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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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告发布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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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 http://ggzy.luan.gov.cn/ |
项目名称 |
业主名称 |
立项文件文号 |
控制价 |
发布日期 |
千人桥镇政府楼顶户外广告牌安装工程 |
舒城县千人桥镇人民政府 |
千政办[2021]52号 |
130678.66 |
2022年0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