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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平公交出告 [ 2024 ] 005 号
经 平山 县人民政府批准, 平山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 让 一 幅地 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拍卖 出让活动由 平山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宗地基本情况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公顷 )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增 价幅度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规划技术指标 | |||
建筑密度 ( %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 | 建筑 高度 ( 米 ) | ||||||||
( 2024)2号地块 平山县 2023年度第1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使用跨县域节余指标)(1)号地 | 平山县平山镇高村 | 0.6736 | 住宅用地 | 70年 | 1513 | 20(或20的整倍数) | 1513 | ≤20 | > 1≤2.0 | ≥35 | ≤54 |
备注 | 依据平政办 [2018]52号文件,配建保障性住房比例为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5%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 参加 , 申请人可单独申请 也可联合申请。 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
3.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 出让,按照 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 确定竞得人。
4. 本次 拍卖 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 拍卖 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 于 20 24 年 4 月 11 日 前 , 到 平山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
5. 申请人可 于 202 4 年 4 月 11 日 前 ,到 平山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 24 年 4 月 11 日 16时 。经核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 在 202 4 年 4 月 11 日 17时 前 确认其竞买资格。
6.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 地点为: 平山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7. 该地块 拍卖 时间为 : 202 4 年 4 月 12 日 9 时 。
8.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 拍卖 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9. 本次 拍卖 活动具体由 河北辛未拍卖有限公司 组织实施。
10. 联系方式及交纳保证金方法:
联系地址: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单先生
联系电话: 18931103319
开户单位 : 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行平山支行
账号: 101202988981
注意事项: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时请注明 “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竞买保证金”。
平山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北辛未拍卖有限公司
202 4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