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桂林-恭城-贺州公路(桂林至钟山段)№9合同段工程总承包部外加剂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1316.4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12/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三公局2022.150-总-外加剂... | 项目名称: 总承包分公司桂钟9标项目外加剂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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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桂林-恭城-贺州公路(桂林至钟山段)№9合同段工程总承包部外加剂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桂林-恭城-贺州公路(桂林至钟山段)№9 合同段工程总承包部物资采购 (外加剂) 招标编号: 三公局2022.150-总-外加剂(桂钟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桂林-恭城-贺州公路(桂林至钟山段)№9合同段工程总承包部已由 广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桂林-恭城-贺州公路(桂林至钟山段)№9合同段工程总承包部。本项目 外加剂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工程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桂林-恭城-贺州公路(桂林至钟山段)№9合同段工程总承包部。 2.1.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广西贺州市钟山县境内,途径钟山县两安瑶族自治乡、钟山县红花镇,在钟山县钟山镇白马村附近通过白马枢纽互通接入富川至钟山高速公路,线路设计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时速100km/h。 2.1.3 建设规模:桂林-恭城-贺州公路(桂林至钟山段)土建第9施工标段起止桩号K135+100~K149+851.736,全长14.752公里。互通2座,大中桥梁4116m/14座(含互通匝道),天桥108m/2座,隧道4310m/2座,钢筋混凝土盖板通道及盖板涵43座,圆管涵6道。 2.2招标内容:外加剂(详细规格型号、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和中交集团内部贸易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时的实缴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3.1.2生产能力要求:提供物资满足项目所需,确保保质保量供应。 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供应商企业注册时的实缴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3.1.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19年-2021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在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近一年(开标截止日期前一年)未出现过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记录;投标人未处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1.5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允许生产商或中交集团内部贸易商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禁止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6混凝土外加剂生产厂家准入条件 (一)注册时的实缴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二)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措施落实到位;企业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三)企业年生产混凝土外加剂5万吨以上; (四)企业生产线必须为全自动化电脑控制; (五)产品须经过交通运输部乙级以上资质检测部门的检测或具备行业资质,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的规定; (六)原材料验收手续齐全,有出厂质量证书及进场检测报告; (七)必须有专业的试验室,试验检测设备应通过计量检定,能够满足开展原材料检测、与生产工艺同条件试配、外加剂各种性能检测所需;认真开展试验检测工作,有完整的试验原始记录; (八)售后服务保证,有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施工中跟踪式服务。 (九)企业须满足连续 5 年内不低于 3 项高速公路、高铁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供货合同履约情况良好。 3.7特别提醒:本次招标设置最高限价为13164000.00元(含税总价)(大写:壹仟叁佰壹拾陆万肆仟元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中交集团供应链信息管理系统(http://ec.ccccltd.cn/PMS/)的在册供方并选择参与本次招标。请于2022年12月21日15时至2022年12月31日15时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交至招标人或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4.2 不邮购招标文件。 4.3 本次招标不分包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于2022年12月31日15时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4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桂钟9标项目外加剂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1228814985@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帐 号:11006022401800257425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empm.ccccltd.cn/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1月10日15时。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5.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整。 5.5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年01月10日15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5.6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桂钟9标项目外加剂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帐 号: 110060211018010044804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桂林-恭城-贺州公路(桂林至钟山段)№9合同段工程总承包部 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 项目地址:广西省贺州市钟山县 售标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8173311549 电子邮箱:1228814985@qq.com(蔡先生,标书汇款凭证邮箱) 售标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10-81403477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赵占国 联系电话:18230020333 项目联系人:陈凯明 电 话:18437923976 项目联系人: 刘强 电 话:18848580655 电子邮箱:397876274@qq.com(陈凯明,投标保证金邮箱) 备注: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汇至不同账户。且只能用投标单位转款,不能个人账户打款及借用其他账户打款。
结算及支付 1.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作为定金,定金在乙方交货后抵作货款。 2.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15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3.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物资结算后18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70 %;剩余27%在供货完毕且办理最终结算后,以√方式付清,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剩余 3% 作为质保金。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 )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供货完毕后12个月)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5.乙方负责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 6.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7.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招 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桂林-恭城-贺州公路(桂林至钟山段)№9合同段工程总承包部 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 项目地址:广西省贺州市钟山县 售标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8173311549 电子邮箱:1228814985@qq.com(蔡先生,标书汇款凭证邮箱) 售标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10-81403477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赵占国 联系电话:18230020333 项目联系人:陈凯明 电 话:18437923976 项目联系人: 刘强 电 话:18848580655 电子邮箱:397876274@qq.com(陈凯明,投标保证金邮箱) 备注: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汇至不同账户。且只能用投标单位转款,不能个人账户打款及借用其他账户打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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