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蕲春县中心】河西工业园经二路(纬二路-沙河南路)-箱涵及部分道路工程(HBQC-202311GL-013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528.9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qc-202311gl-013001001
预算金额528.9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炜欣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713-725991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30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河西工业园经二路(纬二路-沙河南路)-箱涵及部分道路工程(HBQC-202311GL-01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QC-202311GL-01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西工业园经二路(纬二路-沙河南路)-箱涵及部分道路工程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蕲发改【201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县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配套:100.0% 招标人为蕲春县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炜欣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蕲春县境内
建设规模:528.95417万元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经二路南起纬二路,北终止于沙河南路,道路范围为 K7+601.158~K8+757.728,施工总长约 1156.57 米,道路红线宽 50 米。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路基、路面、绿化、交通、排水、通信、照明、箱涵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单清单。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2-10
合同估算价:528.95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湖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附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11日至2023年11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3)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4009980000咨询。。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蕲春县公路管理局
代理机构:
湖北炜欣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蕲春县漕河四路171号
地址:
蕲春县漕河一路童馨丽都3栋2单元305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胡工
电话:
18671371387
电话:
0713-725991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11月10日
附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湖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运转状况良好,能满足本工程的需要;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20年至今连续三年年度企业财务状况审计报告(财务状况不应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且必须有会计师签名。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5 年(201811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类似施工业绩的,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发生工程建设重大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停标。

2、投标人近 3 年(2020年至今)内在经营中没有骗取中标和发生严重违约问题,严重违约指没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

1)同一项目因投标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不善或其它不履行投标承诺的行为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二次及以上的;

2)因投标人不履行投标承诺或其它违约原因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的。 

   

    注:投标人自行拟定信誉承诺函格式,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

1

取得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其安全考核合格证

项目总工

1

取得有效的中级职称证书

施工员

1

取得有效的施工员证书

质检员

1

取得有效的质检员证书

材料员

1

取得有效的材料员证书

安全员

1

取得有效的安全员证书及其安全考核合格证

并承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到施工现场,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少于 22 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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