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前锋区轻纺创新创业孵化园建设项目(三期)施工临时用电安装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竞价邀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官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4
公告正文
广安市前锋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拟对前锋区轻纺创新创业孵化园建设项目(三期)临时施工用电线路及变压器基础(含安装)进行公开竞价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与竞价,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
广安市前锋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前锋区轻纺创新创业孵化园建设项目(三期)施工临时用电安装采购项目(第二次)
3.项目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工业园区
4.项目简介:
为前锋区轻纺创新创业孵化园建设项目(三期)施工架设施工用电线路及一台800KVA变压器安装(具体工程量详见清单)。
5.此项目最高限价:12.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6.计划工期:20日历天。
二、主要服务内容及成果要求。
1.从10千伏桥新线74#杆处自立电杆将线路架设至项目临时施工用电变压器处,修建一座变压器基础并安装变压器(由采购人提供)。
2.验收:
2.1到货验收:产品运抵现场后,甲、乙双方共同验收。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缺破损,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补发、免费更换和赔偿损失。
2.2安装调试验收:成交供应商负责与相关供电单位进行协调,由供电单位和采购人验收。由于产品质量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采购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赔偿损失或退货,并保留进一步的追诉权利。
三、竞价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备承担和完成本项目的实际履约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其他要求: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4.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最近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加盖供应商鲜章);
注:申请人须提供一正二副密封胶装成册竞价申请文件;申请人提供的竞价申请文件内容须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无效;资格审查现场不接受补充资料。
四、竞价文件的取得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2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广安市前锋发展投资有限公司401室(广安市前锋区鑫鸿路5号);申请后,资格不得转让。
注:本次竞价招标可网上报名,报名资料发邮箱326677268@qq.com(注明公司名称及经办人联系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的需要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报名资料原件,否则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3.报名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五、报价方式及要求
(一)本次报价采取现场一次性报价方式(无二次报价),报价表加盖供应商鲜章,未加盖供应商鲜章的报价表视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格,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在满足采购单位资格、服务要求条件下,以现场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如有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则采取现场摇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项目采购合同。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在采购过程中符合报价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
(五)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日历天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六、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
1.中选人在中选后按中选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通过基本账户缴纳至竞价邀请人的账号。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以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在本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后28天内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
3.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七、结算及支付方式
(1)本采购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15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完成产值的95%。
(2)剩余的5%产值在验收合格(验收合格以通电投运使用时间为准)一年后15日内付清。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八、开标
1.开标时间:2023年2月24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安市前锋区永前大道路口福辉鞋业旁)。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备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价申请文件,竞价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竞价邀请公告及结果公告发布媒体
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前锋区人民政府官网、广安鑫鸿集团有限公司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其他
我单位对公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前锋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安市前锋区鑫鸿路5号
联系人:官老师
联系电话:0826-2821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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