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1101080711011313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恒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女士0660-380345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电建路桥公司广东省汕尾市红海湾施公寮岛海域海砂项目防油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110108071101131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广东省汕尾市红海湾施公寮岛海域海砂项目防油污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中电建(汕尾)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电建(汕尾)绿色建材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汕尾市(具体位置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2 项目建设规模:海砂开采施工将占用一定的通航水域,为保障本项目施工安全,同时避免附近水域通航环境恶化,保障船舶安全航行,海砂开采区域需配置1艘溢油应急处置船,负责对JH21-09、JH22-03区块的船舶进行加油警戒,并能及时发现供受油过程中的风险;同时提供日常防污染应急值守服务。
    2.3 服务期限:660天,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09月28日。
    2.4 招标范围:按照汕尾海事局、汕尾红海湾海事处、汕尾红海湾生态环境局、汕尾红海湾应急局等管理部门要求,中标人提供一艘防油污船(溢油应急处置船)对JH21-09区块和JH22-03区块船舶进行加油警戒,发现并处理受油过程中的风险,提供日常防污染应急值守服务。当出现溢油的时候,对资质范围内的溢油事件进行处理,并配合主管部门对大型溢油事件进行处理,有效减少溢油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配备满足船舶正常运行的人员及其他设施,有效防止和减少溢油生态污染,提高油污应急处置能力,保护生态环境。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中标人数量:1家。
资金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禁入条款: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名单内的单位,不允许参与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本项目能力。
    3.1.1 资质要求:符合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服务标准、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
    3.1.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6月和7月的财务状况报表;
    3.1.3 业绩要求:2020年9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2项海上防油污服务或溢油应急处理服务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原件备查)
    3.1.4 信誉要求:应附投标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所提供船舶未被纳入中国海事局及各省级海事局重点跟踪船舶名单。(《投标人关于信誉情况的声明函》)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 其他要求:1.资质要求: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应包含船舶垃圾接收/受、或船舶油/污水接收、或海洋环境服务、港口经营等相关字样且注册资金达到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②投标人需提供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资料,备案内容应包含船舶污染物接收、围油栏相关内容;(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原件备查)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分公司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对于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需提供1艘拟投入本项目的溢油应急处置船的相关资料(要求船长大于等于35m,船宽大于等于7m);(自有船舶须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检验证书或安全与环保证书、船舶电台执照、海上移动通信业务识别码证书;租赁船舶除须提供以上证书外,还须提供租赁合同;以上资料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8.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以下人员的培训证明:高级指挥人员3人,现场指挥人员6人,应急操作人员30人;(以上资料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9.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trade.powerchina.cn,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建交易系统”,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期间需在“电律交易系统”领取CA数字证书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提示:仅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需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领取后在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
2.未按本招标公告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后0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6日 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电建(汕尾)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恒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中段282号
地  址:
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4栋2502号
邮  编:
516600
邮  编:
516600
联 系 人:
耿志华
联 系 人:
唐女士
电  话:
18709362705
电  话:
0660-380345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zxmzy2021@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行
账  号:

账  号:
705574148864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李淑坤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中电建(汕尾)绿色建材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3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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