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管理处森林防火服务项目(高岭、鹿嘴片区)(2024年8月-2025年7月)合同公示
金额
410.9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10.9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管理处森林防火服务项目(高岭、鹿嘴片区)(2024年8月-2025年7月)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自然公园管理处拟对管理处森林防火服务项目(高岭、鹿嘴片区)(2024年8月-2025年7月)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管理处森林防火服务项目(高岭、鹿嘴片区)(2024年8月-2025年7月)

合同金额(元):4109195.00

中标供应商:中智国才(深圳)发展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变更项目岗位配置数量
原合同约定服务单位应安排42个森林防火岗位,从2025年1月1日起,变更为21个森林防火岗位,具体岗位人员及数量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
2.变更每月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原合同约定以每月服务资金不超过¥342432.91元的标准按季度(每3个月)支付一次服务费,从2025年1月1日起,每月核减服务费¥171216.45元,核减后每月服务费变更为¥171216.46元,则2025年1月至2025年7月的总服务费用为¥1198515.22元,同时,2025年1月至2025年7月的服务费付款方式内容调整为:按季度(每3个月)支付服务费,以每月服务资金不超过¥171216.46元的标准每季度支付一次。
3.变更后勤保障费用
原合同要求服务单位按¥12600元/月的标准为服务队员提供包含但不限于日常伙食、生活用品、水电费和厨房燃气补助,从2025年1月1日起,每月核减后勤保障费用¥6300元,核减后每月后勤保障费用变更为¥6300元。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上级相关财政政策变动,管理处森林防火服务项目(高岭、鹿嘴片区)2025年经费进行了核减,为做好管理处2025年1月至7月的森林防火、护林巡查、资源保护等工作,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管理处拟对合同服务内容进行变更并与中标服务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内容及补充协议已在内外网进行公示,截止至11月13日公示结束,未收到反馈意见。经管理处支部委员会和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管理处拟与中标服务单位签订补充协议,现进行项目变更公示。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自然公园管理处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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