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壹号一二期项目维修劳务分包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4 15:28:17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人),拟对 广发壹号一二期项目维修劳务分包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广发壹号一二期项目维修劳务分包。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三)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51960.83元。
(四)工期: 45 个日历天。
(五)项目概况:1、广发壹号一期总建筑面积168642.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3975.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4666.62平方米,容积率3.98,绿地率30%,机动车停车位1250个。2、广发壹号二期总建筑面积为37646平方米,地下车库2层,地上包含4层商业,住宅8层。总坪中的围墙、道路、电气工程、燃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
二、采购要求
(一)采购内容:
部位 | 做法 | 单位 | 工程量 | 单价 | 合价(不含税) |
一期腰线及商业屋面 | 1.确定腰线漏水处具体位置→对漏水位置原有表层进行剔除→对漏水位置进行防水处理(防水砂浆或堵漏剂)→恢复原有面层(业主室内如有损坏需对损坏部位进行维修); 2.确定漏水处具体位置→对漏水位置原有表层进行剔除至原有墙体及顶板→20mm厚1:20水泥砂浆粘接层→4mm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一道,同材料胶粘剂两道→20mm厚1:2水泥砂浆找平层→4mm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一道,同材料胶粘剂两道→20mm厚1:2水泥砂浆找平层→恢复原有表层(业主室内如有损坏需对损坏部位进行维修,做法参照原设计) | ㎡ | 50 | 480 | 24000 |
一期地下室顶板 | 将漏水部位找到→在漏水位置最低处进行打孔排水→排水完成后安装25普通水管作为排水管将水排至地下室原有排水沟,在同一位置除了安装排水管的其它漏水位置注入环氧树脂堵漏→水管与顶板接缝处进行防水处理后恢复原有表面层 | 处 | 9 | 750 | 6750 |
二期地下室墙体刮白 | 清除墙体表面杂物及清理基底→墙体满刷一遍草酸防止返碱→待草酸干后进行7mm厚M15水泥砂浆打底少毛→6mm厚M15水泥砂浆垫层→5mm厚M20水泥砂浆罩面压光→腻子刮白,磨平(材料采用防水腻子,做法参照原设计) | ㎡ | 500 | 18.05 | 9025 |
二期变形缝漏水 | 拆除原有变形缝挡板→在变形缝位置新增一条有坡度的不锈钢材质的托盘作为渗水收集器→在托盘较低的一端设置DN32普通水管作为排水管道→在水管与托盘接缝处安装滤渣拦网防止堵塞排水管道→排水管道安装至负二层,并接入至地下室排水沟 | m | 45 | 112 | 5040 |
二期围墙拆除砖墙 | 拆除将要倒塌围墙→在原有围墙基础上砌筑20公分高砖墙→在此砖墙上安装不锈钢栏杆作为新围墙(不锈钢栏杆高度最低为1.2米,具体做法与现场原有不锈钢栏杆一致) | m³ | 3.2 | 80.37 | 257.18 |
二期围墙增加栏杆 | m | 20 | 159.03 | 3180.6 | |
二期地下室负一层变形缝盖板 | 清除变形缝内垃圾→清理盖板基础(若基础有损坏,需将基础修复后才能进行下一项工序)→安装盖板(盖板材质为不锈钢,规格信号与地下室现有盖板一致) | m | 15 | 163.87 | 2458.05 |
二期地下车库出入口阳光棚 | 搭设防护措施→清除已密封不严的密封胶→基层处理(清理干净玻璃连接处的杂物及污渍)→重新将玻璃连接处用耐候结构密封胶封堵密实→采用丁基胶自粘防水卷材对结构缝加强保护 | m | 50 | 25 | 1250 |
合计 | 51960.83 |
备注:以上单价为不含税费,包含所有材料费、人工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二次转运费、管理费等一切费用。税费根据报价人提供发票的票面税率据实结算。
(二)工期:进场之日起算45个日历天内完成。
(三)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款拨付方式:
2.1农民工工资按月据实足额支付;
2.2结算款:采购人在完成内控流程结算后,成交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结算审核结果30日内予以确认,若不予确认或未能确认又不能提供合理佐证资料的,视为认可采购人结算审核结果,在成交供应商以现金、保函或保险合同方式提交结算审核金额3%的质量保证担保之后,采购人支付全部结算价款。缺陷责任期为两年,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以现金缴纳的质保金据实无息退还,以保函或保险合同方式缴纳的,保函或保险合同到期后自动失效,缺陷责任期的起算点为本合同内容验收合格之日。
2.3成交供应商在申请付款月20日前向采购人提交付款申请及相关附件资料,采购人在审核完成后于次月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工程款。
2.4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足额开具正规合法且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所开发票票面税率据实结算。
(六)询价保证金
1.缴纳形式为:现金转账或保函。以现金转账形式缴纳询价保证金的供应商,现场询价活动开始前,需缴纳人民币 500 元(大写: 伍佰 元整)作为询价保证金。(户名: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广安市分行;账号:22670101040011822)
2.截止现场询价活动开始时,保证金未到账、未提供保函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现场询价活动;以现金形式缴纳的询价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签前成交供应商需缴纳合同不含税总价款 5 %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照“取整就低”原则取整至百位,如19999.99元取整为19900元),缴纳形式为现金/保函(保函中必须有表明开立银行/公司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在收到付款要求后立即支付索赔金额,无须招标人提供任何证据或经任何索赔程序)。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经营期内。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四川省外的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报名、报价表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及获取报价表的时间: 2023 年9月15日 9:00 时至2023年9月18日 17:00 时(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邮报名资料的方式报名。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上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授权书(非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报名提交);
4.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报名提交);
5.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复印件;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四川省外的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复印件;
注:参与询价资格不能转让,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询价文件的,其报价表将被拒绝。
五、报价表接收时间:2023 年9月19日9:00 - 9:30 (北京时间);递交报价表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2023年9月19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六、提交报价表方式和地点:
1.提交报价表方式:现场递交报价表的方式 。
2.提交报价表的地点: 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773号) 。报价表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报价表不予接收。
3.提交报价表所需资料:(1)经密封的报价表;(2)手持件,手持件组成:①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供应商营业执照上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委托授权书(非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报名提交);④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报名提交)。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活动流程及成交规则
(一)采购人组建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表进行拆封、唱价。
(二)中选原则:符合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三)若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未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丧失中选资格的情况时,采购人有权按成交候选顺序确定其他供应商为中选供应商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报价表中供应商填报的下浮比例与下浮后不含税总价不一致时,以下浮比例为准进行修正,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五)若报价出现并列情况时,由采购人现场组织随机抽选决定中选人。
(六)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其所缴纳的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询价失败
本次询价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失败:
(一)若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则本次公告询价采购活动失败;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报价上限,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采购有效期为询价时间结束后60天。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次采购活动由采购人监督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七)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广安)(ggzy.guang-an.gov.cn)、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afzjt.com)、四川建设网(www.sccin.com.cn/)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826-2551868
邮箱:626071460@qq.com
2023 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