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垂系统对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需完成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系统与地方数据平台对接清单中涉及我市事项对接工作,进行数据接收接口开发、申报接口对接、个性化表单制作,实现葫芦岛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相关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系统深度对接,进行业务数据上报、数据回流和数据应用,推动葫芦岛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窗受理”政务服务改革。
1.政务外网区
1.1库表数据提取
当国家部委系统下发办件数据到市共享交换平台后,需进行数据的提取,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对外提供数据服务。
1.2单向接口对接
需实现与国务院部门垂直业务管理系统与地方数据平台对接清单(第三批)中政务外网区对接方式为单向接口对接的系统进行对接,结合我市实际事项办理需求,按照国务院部门垂直业务管理系统要求的单项接口对接标准开发单向数据接收接口,提供国务院部门垂直业务管理系统调用,返回事项办件数据。不少于8个系统。
1.3双向接口代理
需与国务院部门垂直业务管理系统与地方数据平台对接清单中政务外网区对接方式为双向接口对接的系统进行对接,当国家部委系统与辽宁省国家垂管业务数据返还系统完成双向接口对接后,结合我市实际事项办理需求,按照接口标准进行上行接口的对接及下行接口的开发,与相关国务院部门垂直业务管理系统深度对接,进行业务数据上报、数据回流,实现统一受理、统一办结。
2.互联网区
2.1获取令牌接口代理
需对接国务院部门垂直业务管理系统互联网区获取令牌接口,获取系统对接令牌参数。
2.2上行数据接口代理
需与国务院部门垂直业务管理系统与地方数据平台对接清单中互联网区系统进行对接,结合我市实际事项办理需求,进行互联网区上行接口的对接开发、个性化电子表单制作,并配合进行接口对接联调,实现互联网区事项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办理,将申报数据推送至国家部委系统,完成统一申报。
2.3数据接收接口代理
需按照互联网区数据接收接口标准开发接口,提供市数据共享平台代理,并配合进行接口对接联调,供国家部委系统调用,返还互联网区事项办件数据。
3.数据场景化应用
3.1国垂系统事项匹配
需对国务院部门垂直业务管理系统返还的办件数据与本地事项进行关联关系匹配,将办件数据与本地事项进行关联,实现在政务服务网进行办件数据的公示。
3.2办件结果信息共享复用
需对国务院部门垂直业务管理系统返还的办件结果数据进行应用,根据业务部门梳理的事项申报材料关联关系,在申请人办理事项时,调用国务院部门垂直业务管理系统返还的办件结果数据,进行材料的免提交或在线核验。
3.3电子证照生成
需对国务院部门垂直业务管理系统返还的办件结果数据进行梳理,将符合生成行业部门电子证照的照面项数据与省电子证照系统对接,生成电子证照。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政策、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标准化是支撑电子政务的重要手段,项目建设首先应遵循国际上成熟的、通用的标准、规范和协议。其次要遵照执行国家颁布的现有法律、标准以及即将推出的各类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基于XML电子公文格式规范》、《XML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指南》、《电子政务流程设计方法通用规范》、《国务院部门垂直业务管理系统与地方数据平台对接方案》等。三是参考辽宁省和葫芦岛市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四是基于信息化建设的具体需要,补充和完善地方电子政务标准,用于规范将来各类电子政务应用的建设,为电子政务应用整合和后期工程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质量要求
(1)供应商保证整个项目进程中,所有过程应严格遵照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所有引用或涉及的规范和标准均应为最新版本。并提供良好的项目进度管理和工具化的质量保证机制,确保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用户要求,完成全部规定任务。
(2)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方案,质量保障方案包含软件质量保证体系和组织、质量保障计划、质量监督和保障执行的措施等。
2.安全要求
2.1数据库审计
(1)需支持将多个数据库IP绑定为一个业务系统,后期的数据分析如流量、用户数和操作行为等,均以业务视角的方式分析展示;
(2)需支持极简升级,提供友好的升级界面、并提供升级时长的预测;
(3)需支持对不同的数据库采用不同的编码格式解析,同时能对数据库实现自动的编码识别;
(4)需支持在IPV6环境下部署和管理,且支持在纯IPV4环境、纯IPV6环境及IPV4与IPV6混杂环境下对数据库进行审计;
(5)需支持VXLAN环境下数据库的审计,且需支持指定源IP审计功能;
(6)需支持通过SQL语句合并归类实现对数据库语句共性的抽取,提升查询效率,节省存储空间;
(7)需支持网络审计,可定期获知数据库服务器是否存在非数据库的访问通讯,以协助判断潜在风险;
(8)要求软件与现有虚拟机环境或硬件服务器兼容,并提供兼容性报告;
(9)软件厂商需每半年定期提供安全巡检报告。
技术服务:免费维护期内提供原厂商的技术服务,每月1次安全巡检,并提供安全巡检报告。
2.2日志审计
(1)顶栏显示采集器数、日志源数、日志数、告警事件数、关联规则统计,并且需支持下钻查看详细信息;
(2)需支持按照日志等级(调试、通知、重要、警告、错误、严重、设备故障、设备不可用及其他信息)列表展示日志范式化分析结果、下钻支持日志详情;
(3)需支持多类型、多厂商安全设备、网络设备、操作系统、应用日志适配分析;
(4)需支持根据筛选条件导出txt格式的原始日志、范式化日志;
(5)需支持列表展示日志源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IP、设备类型、型号、厂商名称、关联采集器、上报端口(支持特定用户绑定特定的日志源)等信息;
(6)要求软件与现有虚拟机环境或硬件服务器兼容,并提供兼容性报告;
3.技术规格要求
(1)系统构件化设计,面向对象,可做到灵活扩展系统采用三层架构体系,充分考虑到以后纵向和横向的发展在网络稳定的环境下操作性界面的系统响应时间均要求小于3秒;
(2)登录、录入、修改、删除等事务性操作平均响应时间<3秒;单笔记录查询平均响应时间<=5秒;统计或大数据量查询,单笔统计的平均响应时间<=10秒,除单笔统计以外的其他统计平均响应时间<=15秒;
(3)系统支持正常500个同时在线用户的性能要求;当300个用户并发请求同一个中等复杂度的事物时,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
(4)系统使用的CSS样式设计表、JavaScript脚本代码能够具有普遍适用性,能够支持主流浏览器包括Internet Explore(9~11)、Chrome52+、Firefox50+、360浏览器8+;
4.物理特性要求
7*24不停机运行。平台需要7*24小时不停机运行,系统维护、数据维护等工作必须在线执行。
四、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数量:一套
2.交付时间:6个月
3.交付地点:项目建设方制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服务标准要求
本项目技术复杂、涉及面较大,为能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要求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实施团队:项目实施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项目测试负责人1人、其他实施团队成员不少于10人,能够顺利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2.期限要求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在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的开发、联调、实施和上线工作。
3.效率要求
供应商应将根据上述时间要求,提供完整的实施服务方案,要求包含项目组人员情况一览表、项目阶段划分及工作目标说明、项目进度保障、项目进度计划安排、项目整体实施过程管理。
六、采购标的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组织
(1)项目建设方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小组,组织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出具项目验收证明。
(2)本项目引入第三方测评、专家评审等,作为验收确认的参考和依据,项目建设方负责安排,供应商应予配合。
2.项目验收条件
(1)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按照合同约定双方共同确认的需求完成全部项目工作。
(2)合同约定的交付物和文档资料完整,主要包括:《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需含数据库及个表结构详细说明)、《测试报告》、《试运行报告》、《安装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系统维护说明书》和最终版本技术文档。
(3)项目成果交付物形式:光盘+电子文档+纸质文档。
(4)项目系统整体交付,并经过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发现的不符合需求、或影响系统正常运行使用的问题和故障均已关闭(已经解决或修复,或双方共同确认关闭),系统功能使用正常,系统运行稳定,双方确认系统功能、性能、安全等均满足需求。
七、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培训要求
供应商应对项目用户免费提供全面的系统培训,包括系统业务操作培训、系统管理及维护工具培训等。需列明详细的培训课程、方案和计划安排。
2.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供应商应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提供5*8小时技术支持响应服务;当出现故障时,保证2小时内响应,根据项目建设方要求及时进行现场处理,直到完成缺陷修复。
(2)售后服务内容:供应商应提供售后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软件升级服务、上门服务、互连远程维护、合约定期维护等。其中软件升级服务主要包括改正性维护、适应性开发服务、升级服务流程等;上门服务主要包括软件的调试、系统日常维护服务、技术培训服务、优化服务、咨询服务等。
(3)售后服务方式:供应商应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电话支持服务,电子邮件、传真支持服务,网络支持服务,网络即时通讯平台服务,上门回访服务等。
(4)售后服务资源保障:供应商应提供运行维护措施、故障应急处理等。其中故障应急处理至少需包括应急保障方案、应急处理方案、应急处理工作流程、应用系统应急恢复策略、事后处理工作、应急方案管理等。
3.保密要求
供应商有责任维护项目建设方提供的数据资料所有权和保密性,不得向第三方提供项目建设方的数据资料,不得将项目建设方提供的数据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若发现,项目建设方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追究责任。
4.其他要求
在项目建设周期内,投标人需按照需求方要求完成的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系统进行对接,若因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系统、辽宁省国家垂管业务数据返还系统未能完成对接,导致不能提供要求的全部对接系统时,投标人需承诺,当后续提供剩余可对接系统时,提供无偿对接服务。投标人所提供的承诺函需加盖投标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