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裴河流域及裴岗联圩水环境治理工程施工一标监理
金额
119.4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annbz00271
预算金额12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范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工0551-6573390
中标联系人李正
公告正文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裴河流域及裴岗联圩水环境治理工程施工一标监理
项目法人: 庐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地址: 庐江县境内
立项批文名称: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项目审批单位: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部门: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理机构: 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项目建立时间: 2022-06-29 14:48:18
公告正文

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裴河流域及裴岗联圩水环境治理工程施工一标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裴河流域及裴岗联圩水环境治理工程施工一标监理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合发改资环〔2019〕955号)

1.4招标人:庐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项目业主:庐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裴河流域及裴岗联圩水环境治理工程施工一标监理

2.2招标项目编号:2022ANNBZ00271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ANNBZ00271-1

2.5建设地点:庐江县境内

2.6建设规模: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裴河流域及裴岗联圩水环境治理工程施工一标实施内容主要包括裴河入西环圩河段左岸建设1.2米高防洪墙700米,西环圩河右堤除险加固332米,裴岗联圩防洪圈堤防加固和防渗处理3629米、新建堤防及堤顶防汛道路1164米,裴建圩西埂段加固290米,裴岗社区排洪渠及圩区内5条主蓄洪排涝沟渠的岸坡生态修复、河床生态修复、动植物净化系统构建,治理总长16.2公里,2#二级沟,新建高杆涵和孙咀闸。施工一标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约1.2亿元。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监理费约120万元。

2.8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计划施工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7月,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6月。具体以监理人的开工令为准。

2.9 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10招标范围: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裴河流域及裴岗联圩水环境治理工程施工一标的监理

2.11项目类别:服务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单项工程投资(或规模)5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工程监理费1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类监理项目。

3.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取得《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单项工程投资(或规模)5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工程监理费1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类监理项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其他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为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质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22日10时00分。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4009980000。

4.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2年7月22日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4号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 标 人:庐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黄山北路99号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范主任

电 话:0551-87661036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185号

邮 编:230088

联 系 人:彭工

电 话:0551-6573390/15155158988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 266 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0551-87377717

9.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9.4本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各投标人开标时只能选择“云上开标大厅”解密

   10.投标保证金账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交费):

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中国银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人账号:181233379068

开户行地址:中国银行庐江支行

工商银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人账号:130207103800189633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建设银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人账号:34001777309052502004-2671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庐江黄山路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人账号:934003010018048899007552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县支行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相应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裴河流域及裴岗联圩水环境治理工程施工一标监理中标候选人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裴河流域及裴岗联圩水环境治理工程施工一标监理

项目编号:2022ANNBZ00271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7月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7月22日

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上东阳光城六号楼五楼;

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玖万肆仟元整(小写¥:1194000元);

投标人业绩:1、板桥河右岸、四里河河道防洪工程监理;2、六安市金安区龙潭河水库工程监理;3、金安区王湾、龙嘴、松墩排涝站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总监理工程师:李正;

证书名称: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JLG2013340588 ;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1、板桥河右岸、四里河河道防洪工程监理;2、六安市金安区龙潭河水库工程监理;3、金安区王湾、龙嘴、松墩排涝站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4、长丰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工程淠史杭灌区 (姚背支渠及以下渠道治理)工程监理项目。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省阜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双清路5号;

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捌万陆仟陆佰元整(小写¥:1186600元);

投标人业绩:1、大兴区小龙河(京开高速~大龙河段)治理工程(第一标段);2、阜阳市颍州区小润河治理工程;3、阜阳市黑茨河水系连通工程黑茨河闸。

总监理工程师:裴培;

证书名称: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JLG2013321147;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1、阜阳市颍州区小润河治理工程;2、阜阳市黑茨河水系连通工程黑茨河闸;3、阜阳市颍东区济河主要支流治理工程监理标;4、2021 年固镇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二标段。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

三、公告期限

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人:庐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黄山北路99号

邮编:231500

联系人:范主任

电话:0551-8766103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185号

邮编:230088

联系人:彭工

电话:0551-65738390/8052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87377717【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电话:0551-65738052/8390

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5日

附件: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docx 33,中标候选人公示7.25.docx 33,中标候选人信息表7.22.docx 33,评标情况一览表(格式)7.22.xlsx

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裴河流域及裴岗联圩水环境治理工程施工一标监理

中标公示公告

项目名称: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裴河流域及裴岗联圩水环境治理工程施工一标监理

项目编号:2022ANNBZ00271

中标单位名称: 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玖万肆仟元整(小写¥:119400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丁忠胜,欧长青,李扬,李志隆,薛模凤

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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