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宣传栏制作安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宣传栏制作安装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KESYH-G1024

项目名称:宣传栏制作安装工程

预算金额:13.5031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5031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项目所在地

计划工期

01

宣传栏制作安装工程  

宣传栏制作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沈阳市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工程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第01包确定1家投标人成交。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30日  至 2023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

方式:邮箱发送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二马路40号辽宁省建行10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六)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承诺书)。

(七)投标人必须在新版《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投标人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采购文件申领期间未完成册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8.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承诺书)。

三、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39961314@qq.com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潘明龙

移动电话:1862660147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方式:陈海玉18002446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二马路40号)            

联系方式:陈东、侯文文024-227825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东、侯文文

电 话:  024-22782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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