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YX-2020-03九溪所区生活用水管道改造监理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九溪所区生活用水管道改造监理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竭诚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九溪所区生活用水管道改造监理服务
2.2监理预算:16000.00 元
2.3监理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直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2.4采购范围:九溪所区生活用水管道改造监理服务,包含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监理任务为完成项目实施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协助采购人外联协调工作等采购人要求提供的一切监理服务;
2.5 项目服务地点:玉溪市江川区九溪镇;
2.6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你单位于2020年03月24日至2020年03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右冯新村B区1幢14号2楼),持以下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一套报名(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3、总监理工程注册证书师原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2竞争性磋商文件30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元(人民币10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0年04月02日下午16:30。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必须通过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进行转结。请供应商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红塔路支行
帐 号:12851000000197518
6、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4月03日15时0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14时30至15时0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右冯新村B区1幢14号2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采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玉溪市政府采购网(www.yuxi.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盖章):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43号
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0877-6130383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右冯新村B区1幢14号2楼
联 系 人:苗艳
联系电话:0877-2090199 18187703407
传 真:0877-2090199
2020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