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二航局)因公司项目施工需要,决定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公司湖北区域项目使用的汽车起重机设备进行集中租赁,特此公示,邀请各单位就提供该项目设备及相关服务进行报价和谈判。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二航局在全国部分区域涉及高速公路、桥梁、市政、房建等工程,施工过程中常常需要使用起汽车起重机,主要由项目部租赁解决。
二航局拟对湖北省域施工项目汽车式起重机实施集中租赁,湖北省域选定4家中标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供二航局项目租赁时选择。租赁集采规格以外的设备,二航局在这些区域的项目部优先在集采中标供应商范围内进行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询比价;对于零星租赁,由二航局项目部组织市场采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集采中标供应商。
鉴于项目施工常需配套使用平板车和随车起重机,二航局将平板车和随车起重机作为备选设备集中租赁,并随同汽车起重机中标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供二航局项目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2.2采购内容:(设备名称、包件划分、进退场时间、及主要工作内容等)。
序号 |
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进场 时间 |
退场 时间 |
使用 地点 |
备注 |
1 |
|
汽车起重机 |
25t 50t 80t |
台 |
以实际需求为准 |
湖北省内项目,以实际需求为准 |
|
备选设备:平板车和随车起重机。
3. 参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租赁相关的资质及业绩,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与竞争性谈判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必须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参与竞争性谈判的全权代表参加报价及谈判活动,并承担报价、谈判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当联合参与竞争性谈判时,须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对所有合伙人在法律上均有约束力。同时,全权代表一方自身的行为能力和经济实力应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要求。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报价及谈判,否则,相关相应文件均被否决。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 10 时至 2024 年 12 月 4日 10 时,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系统(新版)(https://sp.iccec.cn/)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4.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参加多个包件竞争性谈判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包件的谈判文件,并对每个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 10 时, 参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中交集团供应链系统(新版)。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6. 确认
请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 10 时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系统(新版)中确认是否参加谈判。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与或明确表示不参与的,不得再参加报价及谈判。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路11号
联系人: 吴堃 卢凌日
手机号码:13971001838 18186518020
2024年1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