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龙泉市江滨北路(公园路入口)整治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龙建招2023-27f2号
预算金额12379.8万元
招标联系人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龙泉市中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先生0578-711211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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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江滨北路(公园路入口)整治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6 05:0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龙泉市江滨北路(公园路入口)整治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龙建招 2023-27F2号

1.招标条件

  龙泉市江滨北路(公园路入口)整治改造工程 已由 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龙发改投资2023〕15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龙泉市名城保护利用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龙泉市名城保护利用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龙泉市中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龙泉市江滨北路(公园路入口)整治改造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2379.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5158.6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改造范围面积为10347.48平方米,用地面积5206.56平方米,项目改造范围包含江西会馆古建筑复建工程,顺景大楼立面改造工程4384.37平方米,室外配套工程3个子项工程,江西会馆古建筑复建工程和原保留历史建筑在用地红线内,新建总建筑面积5962.43平方米,其中新建地上古建筑面积2813.12平方米,新建地下建筑面积3149.31平方米,原保留历史建筑物建筑面积为575.00平方米,建设地点: 龙泉市西街历史文化街区东侧,公园路与江滨北路交叉口西侧,吉林巷东面,南面为留槎洲 

2.2 本次招标范围:

依据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内容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的全部 内容,具体包含但不仅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备案服务及竣工验收(包含专项验收)、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报送城建档案馆存档等所有服务;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工程相关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实现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有效控制,对项目施工安全、合同、信息有效管理等。具体内容如下:

2.3工程设计范围: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规划范围内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和深化设计等所有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电梯、人防、消防、装修设计(仅指地下室和公共区域部分)、钢结构木结构、基坑围护、弱电智能化(室内、室外)、幕墙、门窗深化设计、抗震支架深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包含楼宇亮化、室外照明等)、建筑绿色节能专项设计、室外附属、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含地面标线、车位线、人防标识等) 及导示设计(地上地下)、建设用地范围外的管线接入工程、用地红线内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设计、室外排水、室外景观绿化、变更设计(含委托方要求的变更) 及设计驻场服务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相关的深化设计和所需的专家论证。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及相关的专家费等。

2.4 设备采购: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构成建安工程不可分割的材料、设施、设备(不包含太阳能光伏设备)及相应的配套设备等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培训、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程设备采购最终以发包人确定范围内容为准。

2.5 本次施工范围不包括有线电视(外网部分且到总分线箱之前)、电力(指变配电部分及公变之前)、通讯(外网部分及进户箱之前)、 自来水(区块红线总表之前) 专业部门的专业配套项目施工,但包括应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及资料整理、备案、流程的办理工作。

上述发包的和涉及建设单位平行发包的专业部门的专业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由总 承包单位自行考虑在投标总报价内,不另行计取。

2.6 检测检验委托及付费:根据【丽质管(2022) 8 号文件】精神,承包人必须做好以下检测检验工作的配合:主要包括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防雷检测、环保检测、节能评估、消防检测、室内空气检测、节能检测、CCTV 检测等由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发包人另行委托,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其余检测检验包括常规试验检测、钢结构检测、钢结构防腐涂料检测、钢结构防火涂料检测、特种设备检测(电梯)、门窗、幕墙四性检测、建筑物淋水试验、微小空气检测、照度检测等验收要求的所有检测以及其他与本工程专项验收所需的所有检测及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所有相关费用均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独计取。

注:中标人提供相关协助配合服务,不另行计取费用,服务内容中涉及招标人应缴纳或支付的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2.7 工程管理:总承包管理是指组织设计、设备购置、建筑安装施工及项目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资料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后期的所有审批手续、施工许可证办理、取水证、排水证办理、材料设施设备采购、与参建单位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协助招标人做好本项目相关的检验试验检测工作、各项验收、工程移交、结算资料送审、竣工图制作、竣工资料城建整理归档(含委托方、各分包单位资料)、工程竣工备案、协助产权登记、工程保修管理等所有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

2.8 本项目所有临时用水和临时用电,由投标人负责施工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临时配电房及临时配电柜),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不另行计取。

2.9 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相关的配套服务。总承包单位提供相关协助配合服务,不另行计取费用。

注: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及配合费由总承包人自行在投标报价内考虑,不另行收取。

2.11 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包含项目的设计、施工、前期手续办理、竣工验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

3.3.1 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

③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3.1.2 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古建筑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3.2.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 其他: 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由负责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方承担

3.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4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且该人员注册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3.5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已录入。

3.6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 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其他:

3.8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0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适用);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适用);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我省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适用);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我省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适用)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2020  1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2020   1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lssggzy.lishui.gov.cn/lqweb/)

4.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lssggzy.lishui.gov.cn/lqweb/)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5 月 8 日 9  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泉市名城保护利用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龙泉市中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龙泉市西街 540 号               地址:龙泉市东升社区龙翔路D幢5单元201室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人:姜先生 

 话:0578-7752676                      话:0578-7112117

  1295069022@qq.com                 箱:243607385@qq.com           

 

 

备案单位: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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