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铜山城区2023年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质增效二期工程(新建)项目玉泉河海河路片区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3.2.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6.投标截止时间7.资格审查8.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模式。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10.其他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请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的各投标单位代表做好个人防护,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11.联系方式
金额
138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8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4
公告正文
铜山城区2023年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质增效二期工程(新建)项目玉泉河海河路片区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铜山城区2023年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质增效二期工程(新建)项目玉泉河海河路片区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已由徐州市铜山区经济发展局以徐铜经发投审【2023】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水利重点工程铜山区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于代发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铜山城区2023年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质增效二期工程(新建)项目玉泉河海河路片区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铜山区铜山街道办事处境内。
2.1.2工程估算价约13800万元。
2.1.3工程规模:实施玉泉河海河路片区雨污分流建设对市政排水管网、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小散乱、企事业单位等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对排水管网混接及缺陷进行改造修复,对排水管涵、排涝站进行改建和新建。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80
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图审查时间除外);施工工期16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物资采购:满足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标段的勘察设计(实施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二个阶段的勘察、设计、概预算编制工作及达标区的后评估等)、勘察测量、管道排查及检测(提供有效的
CCTV 检测报告)、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水保工程和环保工程等)、从工程开工到工程完工验收、竣工验收、试运行、环保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交钥匙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
3.2.1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2.2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或者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
3.2.3拟选派的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或者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来自联合体牵头人,并由牵头人进行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3.6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3.6.1设计业绩:自2019年01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市政工程(施工内容须含给水或排水工程)的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如为直接发包项目以勘察设计或设计合同为准;以上时间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2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市政工程(施工内容须含给水或排水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如为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时间均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7投标人(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投标人(所有联合体成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 信 用
服 务 机 构 名 称 及 联 系 方 式 请 查 阅 “ 诚 信 徐 州 ” [ 网 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机构”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 第三 方 信 用 报 告 须在 江 苏 省 信 用 服 务 机 构 管 理 系 统[ 系 统(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3.9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10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3.11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
4.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为本工程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换开收据,在进行开标会议签到时将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将上述电汇回单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明细表统一送至财务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注: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备案的,无需现场备案,只需发送(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件(经办人手写办理人员姓名、电话、日期,基本开户银行行号12位数字);(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word文档(单位名称重命名)至邮箱tsqggzyjyzx123@163.com自行备案,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信息要与徐州市信息库一致,企业发送成功后后台自行查询。】(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0516-83401193咨询)。   
4.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投标申请人基本户开户银行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3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及收据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铜山区长江西路科技创业大厦南楼三楼338 室开具保函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如投标人未中标,投标人的银行保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代理公司提交退还未中标投标企业名单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中标企业将合同发送给代理公司,代理公司提交退还中标企业名单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4.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拾万元整。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并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用途】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账户名称: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银行账号:3203020221010090009997
开户银行: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
行号:314303000333
4.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4.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代理公司提交退还未中标投标企业名单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中标企业将合同发送给代理公司,代理公司提交退还中标企业名单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8日
5.1请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8日,每天9时00分至 11时 30分,14时 00分至 17时 00分(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市铜山区南洋国际商城A座9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现金或转账)标书售后不退。
5.2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6.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3月24日上午9时30分   
7.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8.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模式。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0.其他
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请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的各投标单位代表做好个人防护,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市水利重点工程铜山区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铜山区长江西路9-1科技创业大厦A826(铜山区水务局)

址:徐州市铜山区南洋国际商城A座9楼

编:221116

编:221116
联系人:任岩      
联系人:张  荟

话: 0516-69682079
电话:0516-83400586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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