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技术支持项目
邗江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技术支持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邗江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技术支持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扬州市邗江区交通运输局。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邗江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技术支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扬州市邗江区拟创建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涉及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四个方面工作内容,为加强邗江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指导,突出展现邗江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亮点和经验,强化与部、省公路管理部门协调,现需开展邗江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技术支持工作。
本次项目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HJSHNCL-JSZC标段。
招标范围:①对照全国“四好农村路”创建方案和邗江区“四好农村路”创建目标,结合全区农路交通运输实际需求,对全区农村公路发展进行评估,以补足短板、强化优势为导向,提出邗江区“四好农村路”创建目标和具体行动任务。②按照“四好农村路”要求:完善内业政策文件。做好相关证明材料和台账资料整理、汇编。③针对“四好农村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品牌的各方面制作宣传展板和宣传手册。另外,针对迎检线路上的停靠点、特色节点也需制作相应的展板,做好宣传视频拍摄④做好“四好农村路”创建申报工作,对“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省级、部级审查环节进行全方位服务工作,包括技术指导、宣传配合、商务活动等。
主要成果包括:扬州市邗江区“四好农村路”建管养运资料汇编、交通运输部督导响应文件、邗江区“四好农村路”宣传视频、手册和展板等。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计划服务期涵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获得全国示范县命名,如交通运输部评审及实地复核时间调整,服务期相应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且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备案【备案专业和范围包括“公路专业”规划咨询】。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公路咨询项目或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技术支持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信息为准)。
(3)信誉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布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设计类型或服务类型信用等级为准,同一单位同时具有两个类型信用评价的,以信用评价高的为准)。
(4)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咨询项目或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技术支持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投标报表表3、表4中的信息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2023年1月~2023年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的扫描件(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招标,本项目禁止转包,不予许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邗江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邗江区级机关南大院
联系人:吴工
电话:0514-87862379
招标代理: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31号
联系人:靖玉琴
电话:13358130411
邮箱:2392690895@qq.com[mailto:2392690895@qq.com]
8.其它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采用网上预约,预约时间为2023年4月7日17:00至2023年4月14日18:0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9日上午10:00时整。
具体预约程序为:
a、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b、投标人应进入http://jtyst.jiangsu.gov.cn/[http://jtyst.jiangsu.gov.cn/]网站,在首页“办事服务”的“应用服务”中点击“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c、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d、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8]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e、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f、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传真电话,以便联系。
8.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8.4网上成功预约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完成预约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392690895。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a、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9日上午10:00时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b、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9日上午10:0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楼五楼开标四室(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公开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c、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招标人概不负责。
8.7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