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6月30日
安顺市财政局采购“安顺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财政支持基金”优先级份额及项目综合金融服务供应商项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购)字告[2015] 149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安顺汇丰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安顺市财政局、深圳金砖城市国开先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安顺市财政局采购“安顺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财政支持资金”优先级份额及项目综合金融服务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招标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 购 人:安顺市财政局、深圳金砖城市国开先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编号:ASHF-15-RFC02
三、项目名称:安顺市财政局采购“安顺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财政支持基金”优先级份额及项目综合金融服务供应商
四、采购项目的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参数:
1、采购项目数量:一项
2、采购项目简要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3、采购预算:12000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从事本项目基金募集能力或认购能力、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证券机构、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社会资本等(上述供应商均含: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经营授权);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只能由其自身或一家具有经营授权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六、报名提交资料:
1.供应商为企业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和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为非金融类企业且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需提供独立法人资格主体对其经营授权证明(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银行、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需要提供分支机构的独立营业文件(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金融许可证复印件;(非金融机构供应商无需提供)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在报名时分别递交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业务二部)。
七、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时间: 2015 年06月29日至2015年07月27日(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09:00-12:00,14:30- 16 :00)。
2、方式:现场报名
3、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龙泉路15号)
4、咨询电话:0851-33526998
八、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价格:
1、时间: 2015年 06月 29日至2015年07月27日(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09:00-12:00,14:30- 16 :00)。
2、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龙泉路15号)
3、售价: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元整小写:280.00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07月 28日(北京时间上午09 时30分)
十、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07 月 28 日(北京时间上午 09时30 分)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龙泉路15号)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安顺市财政局、深圳金砖城市国开先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安顺市西秀区金虹路
采购单位联系人: 姚科长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0851-3368282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安顺汇丰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口银城大厦13楼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陈珺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传真: 0851-33525808 0851-33527180
邮 箱:ashfzb@163.com
十二、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安顺汇丰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