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马鞭洲岛消防车海上交通运输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惠州溢桓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马鞭洲岛消防车海上交通运输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马鞭洲岛消防车海上交通运输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HSZC-DYW-20230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2-282914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石化大道西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裴先生0752-51088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惠州溢桓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丘小姐0752-2829145

代理机构地址: 惠州市河南岸沙梨园白泥一路7号1-2层201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马鞭洲岛消防车海上交通运输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YHSZC-DYW-2023023

3.采购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4.预算金额(元):200000.00元

5.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元)

履行期限

备注

1

马鞭洲岛消防车海上交通运输服务项目

一项

200000.00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 1 年。

包含一年四趟海上运输消防车辆上马鞭洲岛来回总包干费用。合同期限一年内,不足四趟按四趟结算。

 

(二)参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遴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河南岸沙梨园白泥一路7号1-2层201(惠州溢桓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送达地点:惠州溢桓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送达截止时间及开封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五)公开征集公告发布的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遴选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印制加封面装订成册每页(包括封面)均需盖供应商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封面须注明项目编号(以遴选文件为准)、项目名称(以遴选文件为准)供应商名称,一式份: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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