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全自动高档环保节能型拣灰火化机采购项目中标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21-HXXM-C2022-0001]
金额
55.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321-hxxm-c2022-0001
预算金额62万元
招标公司丰县殡仪馆
招标联系人赵冉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锋13179721826
中标公司江西百丈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5.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
丰]全自动高档环保节能型拣灰火化机采购项目中标公告[项目编号:
JSZC-320321-HXXM-C2022-0001
]
全自动高档环保节能型拣灰火化机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全自动高档环保节能型拣灰火化机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一、项目编号:JSZC-320321-HXXM-C2022-0001
二、项目名称:全自动高档环保节能型拣灰火化机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西百丈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工业园区园区十路399号
中标金额:55.8万元(人民币)
四、主要标的信息
1、名称:全自动高档环保节能型拣灰火化机采购项目
2、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鹏、于慧芹、赵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服务费8370元(人民币),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定标时间:2022年6月24日
2、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5月31日
3、各投标供应商对本次公开招标等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丰县殡仪馆
地址:丰县殡仪馆
联系方式:18168217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华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丰县工农路郭楼农贸市场五楼
联系方式:1317972182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锋
电话:13179721826
十、附件
全自动高档环保节能型拣灰火化机采购项目采购文件
全自动高档环保节能型拣灰火化机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全自动高档环保节能型拣灰火化机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招标文件
\n项目编号:JSZC-320321-HXXM-C2022-0001
\n项目名称:全自动高档环保节能型拣灰火化机采购项目
\n采 购 人:丰县殡仪馆
\n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二O二二年五月
\n目录
\n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n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n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n第四章评分标准
\n第五章项目概括及总体要求
\n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n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n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n江苏华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丰县殡仪馆委托,对全自动高档环保节能型拣灰火化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n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n项目名称:全自动高档环保节能型拣灰火化机采购项目
\n项目编号:JSZC-320321-HXXM-C2022-0001
\n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n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n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n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6、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注:
\n1、本次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方式。
\n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n三、获取招标文件:
\n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n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n(1)登录 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n(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新系统的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详见附件)。投标客户端工具及供应商操作手册可访问徐州市政府采购网,选中“业务工作”,“下载专区”进行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
\n2、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n四、投标有关信息:
\n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6月 24 日北京时间9:30 。
\n2.开标时间:2022年06月 24 日北京时间9:30 。
\n3.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选择本项目,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签到、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n五、质疑
\n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
\n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n质疑部门:江苏华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联系人:于工 电话:13179721826
\n地址:丰县工农路郭楼农贸市场五楼
\n六、采购人
\n1.名称:丰县殡仪馆
\n2.地址:丰县殡仪馆
\n3.联系方法:18168217255
\n4.采购项目联系人:赵冉
\n七、采购代理机构
\n1.名称:江苏华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2.地址:丰县工农路郭楼农贸市场五楼
\n3.联系方法:13179721826
\n4.采购项目联系人:于工
\n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n一、总则
\n1. 采购人
\n1.1采购人: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n2. 采购方式
\n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本次采购采用的采购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n3. 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等采购政策。
\n4.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n5.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者歧视性待遇,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
\n6. 投标费用
\n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中标人应按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支付代理服务费。
\n二、招标
\n7. 招标文件的内容
\n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n第一章 投标邀请
\n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n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
\n第四章 评分标准
\n第五章 项目概括及总体要求
\n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n第七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n8. 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概括及总体要求》。
\n9.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n9.1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最高限价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概括及总体要求》
\n10. 样品
\n本项目对样品的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n11. 投标有效期
\n11.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n11.2投标有效期: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n12. 招标文件售价
\n12.1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n13.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n13.1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n14. 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n14.1 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
\n14.2 现场考察: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n14.3 开标前答疑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n15.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n15.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n15.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n16. 终止招标
\n16.1终止招标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具体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n17.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n三、投标
\n18. 投标人
\n18.1 投标人是指投标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n18.2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n18.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n19. 投标文件
\n19.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n19.2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n19.3 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n19.4 投标文件的退还: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n19.5 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n19.6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n19.7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应当拒收并提示。
\n19.8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n20. 投标报价要求
\n20.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详细列出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并编写详细的投标报价明细表,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同期市场的平均价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n20.2投标报价应包含投标人承诺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费用,以及所购产品和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和技术资料和技术配合费、技术服务费等。
\n20.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如有偏离,应在《偏离表》中列出。
\n20.4 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n20.5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为产品和服务的最终交付价格,不受任何因素的影响而调整。
\n20.6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报价,提交2个以上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n20.7 不接受超过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概括及总体要求》。
\n21. 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n21.1 投标保证金交纳: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n21.2 退还方式: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内容履约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回(无息)。
\n21.3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n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n(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n(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n(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n(4)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n(5)投标人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n(6)投标人恶意投诉并查无实据的;
\n(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n21.4 投标保证金存放期间不计利息,有规定情形除外。
\n21.5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n2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
\n22.1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n22.2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n23. 分包
\n23.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n23.2 招标文件对本项目分包的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n24. 相同品牌产品投标
\n24.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报价相同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的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n24.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的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n24.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n24.4条规定处理。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核心产品: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n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n(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n(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n(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n(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n(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n(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n四、开标
\n26. 开标
\n26.1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n26.2 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
\n26.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应当场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应当及时处理。
\n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n五、评标
\n28.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n29.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n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n30.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n31. 评标方法和标准。
\n31.1 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n31.2 本项目的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
\n3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n(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n(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n(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n(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n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9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n3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n34.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n(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n(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n(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n(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限价金额的;
\n(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n(六)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n(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n35.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n定标
\n36.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评标报告。
\n37. 确定中标人
\n37.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n37.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中标人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n38.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n39.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n七、合同
\n40.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n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n41. 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n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n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项号对应的,或增加的条款,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条款项号\n | \n内 容\n |
\n \n | \n一、总 则\n |
\n1.1\n | \n本项目采购人:丰县殡仪馆\n |
\n2.1\n | \n本次采购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n |
\n4.\n | \n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货物\n |
\n5.\n | \n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华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n |
\n \n | \n二、招标\n |
\n9.1\n | \n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62 万元。\n |
\n10.1\n | \n本项目对样品的要求:不要求提供样品。\n |
\n11.2\n | \n投标有效期:90天。\n |
\n12.1\n | \n招标文件售价:免费。\n |
\n13.1\n | \n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由中标人支付。\n |
\n14.\n | \n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开标前答疑会。\n |
\n14.2\n | \n现场考察:不统一组织,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考察\n |
\n15.1\n15.2\n | \n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n |
\n16.1\n | \n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n |
\n17.\n | \n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n一、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n二、查询渠道包括:\n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n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n3.“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n4.“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n5.“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n三、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n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n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n五、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n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招标采购活动。\n |
\n \n | \n三、投标\n |
\n18.3\n | \n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n |
\n19.2\n | \n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以电子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为准),投标人需编制目录、注明页码,便于查询。\n一、《投标函》(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n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n三、价格部分:\n《开标一览表》(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n四、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n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n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n⑴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月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n⑵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1份。\n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n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n5、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n五、技术部分:\n1、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概括及总体要求》);\n2、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概括及总体要求》,若有)。\n六、《偏离表》(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n七、商务部分:\n1、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n2、投标人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复印件。\n3、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投标将被拒绝),《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n注:中小微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n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n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n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n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划型标准附后)。\n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具体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n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n八、其他部分:\n投标保证金汇款凭据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有)。\n注:\n1、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n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n3、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应当拒收并提示。\n4、投标人应对 CA 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n5、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苏采云”系统,进入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本项目,签到,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n6、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n7、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n |
\n19.3\n | \n投标文件的份数: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 CA 证书登陆苏采云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并于开标截止时间用CA锁进行解密。\n说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应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同时用U盘报送投标文件正本(已签字、盖章)扫描件(PDF格式)一份,邮寄至江苏华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丰县工农路郭楼农贸市场五楼。联系人:于工 电话:13179721826)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 或“副本”。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n |
\n19.4\n | \n投标文件的退还:\n投标文件正、副本(含U盘)均不退还投标人,若采购人索取中标人投标文件副本的,须在双方签定招标采购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采购人。\n |
\n19.5\n | \n线上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n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加密)要求:\n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加密。\n二、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n三、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9.2和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n |
\n20.6\n | \n本项目不接受超过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概括及总体要求》。\n |
\n21.1\n | \n投标保证金交纳金额: 无 。\n |
\n22.1\n | \n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6月 24 日北京时间9:30\n |
\n22.2\n | \n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2年06月 24 日北京时间9:30(线上电子投标文件不受此时间限制)\n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 24 日北京时间9:30\n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本次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后, 选择本项目,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签到、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n |
\n22.3\n | \n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n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须先撤回投标文件,重新编制(即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应当拒收。\n“苏采云”系统收到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提取投标文件。\n |
\n23.2\n | \n招标文件对本项目分包的规定:不接受分包。\n |
\n \n | \n四、开标、评标\n |
\n24.1\n | \n开标时间及地点:\n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4日北京时间9:30。\n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后, 选择本项目,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签到、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n |
\n24.2\n | \n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内容: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n |
\n24.3\n | \n本项目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n |
\n \n | \n五、中标和合同\n |
\n25.1\n | \n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会按评审后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名次,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为中标人。\n |
\n25.2\n | \n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中标人方式:由采购人确定。\n |
\n26\n | \n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招标采购合同。\n特别说明:\n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n |
\n附加说明\n | \n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开标一览表》的数据文件(WORD格式)。\n |
\n特别说明\n | \n投标人须用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入“苏采云”系统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离线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n |
第四章评分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评分项目\n | \n权值\n | \n评分标准\n |
\n1\n | \n价格部分(30分)\n | \n30分\n | \n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n |
\n2\n | \n商务部分(10分)\n | \n产品功能(6分)\n | \n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具备节能减排新型技术的,每项技术得 2 分,本项最高 6 分。提供节能减排新型技术证书,证书原件备查。\n |
\n2\n | \n商务部分(10分)\n | \n企业业绩(4分)\n | \n提供2019年1月至今类似产品单项合同采购内容包含拣灰火化机的合同业绩,提供5份业绩得1分,另外每多提供一份加1分,最高得4分。(合同中必须明确注明采购内容,否则不得分,提供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验收报告原件否则不得分。)\n |
\n3\n | \n技术部分\n(60分)\n | \n投标产品技术指标(15分)\n | \n1.技术性能指标: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性能、功能以及对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完全满足或部分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15分,重要条款每有一条不满足扣2分,一般条款每有一条不满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n |
\n3\n | \n技术部分\n(60分)\n | \n环保性能检测情况(13分)\n | \n1、提供自 GB13801-2015 标准实施之日起,由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拣灰火化机的检测报告,在各项污染物符合GB13801-2015 标准的前提下,根据检测报告中二噁英毒性当量(TEQ)质量浓度平均值比较打分。 二噁英毒性当量(TEQ)质量浓度平均值最低(第一名)的得 13 分;第二名得 8分;第三名得5分;其他符合GB13801-2015 标准的得3分。 \n2.投标人所提供的检测报告须真实有效,中标后核查中标人的原件。 \n |
\n3\n | \n技术部分\n(60分)\n | \n项目实施方案(8分)\n | \n投标人针对采购人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内容包含:施工组织方案、火化机与采购人原有尾气处理设备的对接技术方案、项目进度方案、质量控制方案等施工组织方案详细,火化机与尾气处理设备的对接方案全面、技术兼容性强、项目进度合理,质量控制严格的得8分;施工组织方案较详细,火化机与尾气处理设备的对接方案较为全面,项目进度较为合理,质量控制较严格的得5分。施工组织方案一般,火化机与尾气处理设备对接方案一般,项目进度安排一般,质量控制一般的得2分。方案较差或者不提供的不得分。\n |
\n3\n | \n技术部分\n(60分)\n | \n应急预案(3分)\n | \n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进行充分预估并提出解决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按 3 分、2分、1分三档赋分,未提供不得分。\n |
\n3\n | \n技术部分\n(60分)\n | \n安全施工方案(3分)\n | \n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全施工保障措施的详细程度及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按 3 分、2分、1分三档赋分,未提供不得分\n |
\n3\n | \n技术部分\n(60分)\n | \n项目组人员实力情况(3分)\n | \n1、项目团队中配备高级机械类工程师、高级环境保护类工程师、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的得 2分,缺少一种扣 1分,扣完为止。 \n2、项目团队中配备至少2名中级(四级)及以上资格电工的得 1 分,不满足不得分。 \n注:(1)以上同一人员获得多项证书的不能重复计分; \n(2)提供证书原件及投标人为项目团队人员缴纳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无社保证明的以上3项均不得分。\n |
\n3\n | \n技术部分\n(60分)\n | \n设备配套(9分)\n | \n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次招标设备不锈钢、耐火材料的检测报告(不低于国家标准),根据不锈钢材料、耐火材料种类的全面性进行综合评分,按 9 分、7分、5分三档赋分,未提供不得分。注:送检单位为投标人,否则不得分,原件核查。\n |
\n3\n | \n技术部分\n(60分)\n | \n售后服务(6分)\n | \n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能力、故障响应时效、技术支持、 \n回访制度、质保期满后的服务内容(质保期满后的配件供应方案、软件升级等)、培训方案等,根据方案的专业性、全面性及科学性进行综合评分,按 6 分、4分、2分三档赋分,未提供不得分。 \n |
附:GB13801-2015表2标准及相关评分限值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名称\n | \nGB13801-2015表2标准排放限值\n | \nGB13801-2015表2标准50%的限值\n | \nGB13801-2015表2标准30%的限值\n |
\n | \n烟尘\n | \n30 mg/m3\n | \n15mg/m3\n | \n21mg/m3\n |
\n | \n二氧化硫\n | \n30 mg/m3\n | \n15mg/m3\n | \n21mg/m3\n |
\n | \n氮氧化物\n | \n200 mg/m3\n | \n100mg/m3\n | \n140mg/m3\n |
\n | \n一氧化碳\n | \n150 mg/m3\n | \n75mg/m3\n | \n105mg/m3\n |
\n | \n氯化氢\n | \n30 mg/m3\n | \n15mg/m3\n | \n21mg/m3\n |
\n | \n汞\n | \n0.1 mg/m3\n | \n0.05mg/m3\n | \n0.07mg/m3\n |
\n | \n二噁英\n | \n0.5ng-TEQ/m3\n | \n0.25ng-TEQ/m3\n | \n0.35ng-TEQ/m3\n |
说明:
\n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的规定,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n在政府采购评审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价结果为三星的给予1%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二星的给予2%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一星的给予3%的价格加成。
\n第五章 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n一、项目概况
\n1、招标人:丰县殡仪馆
\n2、项目名称:全自动高档环保节能型拣灰火化机采购项目
\n3、项目范围:全自动高档环保节能型拣灰火化机采购
\n4、项目预算:最高限价:62万元;
\n超过该价格为无效,不高于该价格的按中标价格计算
\n二、招标内容和标准
\n投标时需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和生产厂商公章。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
\n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文件内证明资料的原件,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投标人将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n如果在技术参数或配置中标明了品牌或产地,则仅供参考,并非指定,只要投标货物能够完全满足该项目技术参数要求的,皆可参加投标。
\n实施要求
\n为做好本项目,投标人应充分理解采购人的本项目建设需求和具体实施情况,进行科学、合理、可行的深化设计,并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
\n本项目实施期间,投标人需服从采购人的统一协调,在实施方案设计、设备供货、系统集成、技术支持、运行维护等方面相互配合。
\n集成要求
\n该项目包含所有采购软、硬件的安装和调试,为交钥匙工程。
\n中标人需提供软件及设备供货计划,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系统功能、实施方案、运行维护、项目验收以及技术培训的详细描述。
\n中标人要保证及时响应用户的服务要求,当涉及更换设备或备件时,所换上的设备或备件在质保期内仍旧享受质保服务。以上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n项目验收后提供不少于2人的产品培训,培训形式不限于现场培训,培训内容至少包括产品的使用、维护、故障排除等,培训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n 三、项目需求
\n全自动高档环保节能型双台车拣灰火化机
\n1、外观造型设计美观并满足实用、操作方便等要求,外装饰材料采用优质不低于304不锈钢板,厚度不少于0.8mm。
\n2、炉体骨架:采用型材焊接制作。
\n3、炉体外型尺寸:L×W×H(3500-3600)mm×2400mm×(2600-2900)mm。
\n4、主燃烧室尺寸:L×W×H 2200mm×700mm×700mm.
\n5二次燃烧室尺寸:L×W×H 1600mm×700mm×400mm
\n6、主燃室工作温度:850℃以上,工作压力-5至-30pa。
\n7、二燃室工作温度:850℃以上。
\n8、连续火化时间:20-45分钟/具(完全火化)。
\n9、耗 油 量:6-12kg/具 (平均)。
\n10、燃 料 0~-20#轻质柴油。
\n11、总功率:不大于30kw。
\n12、炉膛使用寿命:5年以上,炉膛耐火材料采用碳化硅砖、高铝磷酸盐砖、拱顶用优质一体成型砖(不允许用刀口砖砌筑),出火口及观察口必须用碳化硅砖。
\n13、配备双炕面、升降式冷却装置.
\n14、进尸系统灵活、平稳、低噪音。
\n15、炉表温升小于40℃(炉体表面)。
\n16、保温性能:停炉24小时炉膛温度不低于400℃
\n17、引风机功率: 7.5kw鼓风机功率:7.5kw
\n18、控制系统:具有自动、手动两种控制方式。
\n19、空气预热器须放置在炉体内,厚度不低于5㎜。
\n20、燃烧器:采用名牌优质点火器,节能自动点火、可控制油耗、调节燃烧角度、火焰大小,自动供风。
\n21、预备门、进尸系统:预备门采用微电脑控制系统控制,可实现自动和手动双重控制,运行平稳可靠。
\n22、风管采用不锈钢无缝钢管厚度不低于3mm,火焰接触部分厚度不低于7mm。油管采用不锈钢无缝钢管厚度不低于3mm。
\n23、环保效果:火化机各种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应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烟气黑度值不大于林格曼一级。
\n24、操作面板为彩色触摸屏,高清液晶彩色触摸显示屏,要显示火化机工作时的各部分运行状态、各种参数(包括主燃温度、单具火化时间、炉膛负压、各种功能等)室外采用高清晰摄像头,捕捉烟气排放情况
\n25、电气元件:电气元器件等均采用知名品牌;炉用热电偶应是高温陶瓷热电偶。
\n电气控制:采用单独的电器控制柜,具有过载、短路等电器保护功能及系统综合控制功能
\n26、预备门采用高档不锈钢板制作,豪华美观。
\n27、鼓风机、引风机、炉门电机、尸车电机、预备门电机、烟道闸门电机须安装过载过流、缺相短路保护一体装置,有隔音措施。
\n28、火化机炉门边侧须设置副烟道,确保炉门开启时不冒烟。
\n29、烟囱:烟囱总高不超过10米,304不锈钢板制作
\n30、大修期限:使用三年以上。
\n31、环保效果:与原火化机尾气净化处理设备一起使用后,火化机各种污染物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n32、质保期二年,在保修期内,因炉体砖结构或风管损坏,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所发生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n四、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n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n政
\n府
\n采
\n购
\n合
\n同
\n项目编号:JSZC-320321-HXXM-C2022-0001
\n采购人:丰县殡仪馆
\n项目名称:全自动高档环保节能型拣灰火化机采购项目
\n中标供应商:
\n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n 订立合同双方:丰县殡仪馆(简称甲方)
\n (简称乙方)
\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甲方就全自动高档环保节能型拣灰火化机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经专家评委严格评审并推荐、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乙方为中标人。现签订正式合同,有关条款如下:
\n一、项目名称:全自动高档环保节能型拣灰火化机采购项目
\n二、合同总价
\n合同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n本合同总价包括项目所发生的设备费、安装费、运输费、装卸费、相关材料费和调试费、管理费、各种税金及培训费,包括(旧火化炉拆解、清除费用,火化炉烟道改造费、破损地砖维修费、火化炉门装饰改造费)等。
\n合同总价的确定:实行投标竞价,最高价格不高于62万元,超过该价格为无效,不高于该价格的按中标价格计算;
\n三、项目范围:全自动高档环保节能型拣灰火化机采购
\n项目需求
\n全自动高档环保节能型双台车拣灰火化机
\n1、外观造型设计美观并满足实用、操作方便等要求,外装饰材料采用优质不低于304不锈钢板,厚度不少于0.8mm。
\n2、炉体骨架:采用型材焊接制作。
\n3、炉体外型尺寸:L×W×H(3500-3600)mm×2400mm×(2600-2900)mm。
\n4、主燃烧室尺寸:L×W×H 2200mm×700mm×700mm.
\n5二次燃烧室尺寸:L×W×H 1600mm×700mm×400mm
\n6、主燃室工作温度:850℃以上,工作压力-5至-30pa。
\n7、二燃室工作温度:850℃以上。
\n8、连续火化时间:20-45分钟/具(完全火化)。
\n9、耗 油 量:6-12kg/具 (平均)。
\n10、燃 料 0~-20#轻质柴油。
\n11、总功率:不大于30kw。
\n12、炉膛使用寿命:5年以上,炉膛耐火材料采用碳化硅砖、高铝磷酸盐砖、拱顶用优质一体成型砖(不允许用刀口砖砌筑),出火口及观察口必须用碳化硅砖。
\n13、配备双炕面、升降式冷却装置.
\n14、进尸系统灵活、平稳、低噪音。
\n15、炉表温升小于40℃(炉体表面)。
\n16、保温性能:停炉24小时炉膛温度不低于400℃
\n17、引风机功率: 7.5kw鼓风机功率:7.5kw
\n18、控制系统:具有自动、手动两种控制方式。
\n19、空气预热器须放置在炉体内,厚度不低于5㎜。
\n20、燃烧器:采用名牌优质点火器,节能自动点火、可控制油耗、调节燃烧角度、火焰大小,自动供风。
\n21、预备门、进尸系统:预备门采用微电脑控制系统控制,可实现自动和手动双重控制,运行平稳可靠。
\n22、风管采用不锈钢无缝钢管厚度不低于3mm,火焰接触部分厚度不低于7mm。油管采用不锈钢无缝钢管厚度不低于3mm。
\n23、环保效果:火化机各种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应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烟气黑度值不大于林格曼一级。
\n24、操作面板为彩色触摸屏,高清液晶彩色触摸显示屏,要显示火化机工作时的各部分运行状态、各种参数(包括主燃温度、单具火化时间、炉膛负压、各种功能等)室外采用高清晰摄像头,捕捉烟气排放情况
\n25、电气元件:电气元器件等均采用知名品牌;炉用热电偶应是高温陶瓷热电偶。
\n电气控制:采用单独的电器控制柜,具有过载、短路等电器保护功能及系统综合控制功能
\n26、预备门采用高档不锈钢板制作,豪华美观。
\n27、鼓风机、引风机、炉门电机、尸车电机、预备门电机、烟道闸门电机须安装过载过流、缺相短路保护一体装置,有隔音措施。
\n28、火化机炉门边侧须设置副烟道,确保炉门开启时不冒烟。
\n29、烟囱:烟囱总高不超过10米,304不锈钢板制作
\n30、大修期限:使用三年以上。
\n31、环保效果:与原火化机尾气净化处理设备一起使用后,火化机各种污染物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n32、质保期二年,在保修期内,因炉体砖结构或风管损坏,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所发生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n五、合同工期
\n合同工期为 1个月。
\n六、项目执行依据
\n甲乙双方对作业项目的执行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n七、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n1、甲方负责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n2、甲方负责协调基地的关系,确保各项措施顺利实施.及时调处乙方在服务过程中遇到的纠纷等问题。
\n3、按约定支付资金。
\n4、组织人员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管,发现偏差及时纠正。
\n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n1、乙方应履行其在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按时完成并交付使用,其标准应符合本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的规定。
\n2、乙方须接受并配合甲方的定期质量检查,并对检查意见进行切实整改,直至合格。
\n3、乙方须按照测绘规范进行科学的自检、互检、专检并提供完整的自检、互检、专检资料。
\n4、乙方负责在甲方的指导下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工作任务,提交全部成果资料。并负责按投标文件的人员投入、设备投入等承诺及时开展工作。
\n5、乙方在工作中应以甲方的名义开展工作,接受甲方监督并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
\n6、乙方不得将调查任务转包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承包资格。
\n7、对甲方提供的成果资料乙方负责保密,专门用于本合同约定项目工作,不得泄漏、遗失或用于开展其他方面的工作,对于特殊数据的使用,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方式利用。
\n8、乙方工作期间应对工作人员加强法律和安全教育,若出现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负。工作期间食宿、交通、通讯等费用乙方自理。
\n九、付款方式
\n(一)付款方式:以电汇的方式支付,款项务至 账户。
\n(二)付款条件:设备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全额发票后,付总设备款80%,从验收之日起满一年,付总设备款10%,质保期满,剩余设备款一次性付清。
\n十、违约责任
\n1、如合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提起诉讼并要求赔偿,同时可在质量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n2、乙方应在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和交付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如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除依约支付违约金8万元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所中项目总价的25%给予补偿和采取补救措施,并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n3、乙方未严格按标书的各项承诺履行,在甲方向乙方书面提出仍未按期改正的,甲方视违约的程度,有权终止该合同的履行,或按所违约承诺项分值所占总分值的相同比例扣减合同总额,对甲方构成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相应赔偿。
\n十一、争议的解决
\n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向项目实施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n十二、合同期限及其他
\n1、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期延长,甲、乙双方应按约定签定补充协议。
\n2、若实际成交量或合同期因故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均可提出合同变更请求并应签订补充协议,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n3、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会议记录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n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办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n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n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n年 月 日 年 月 日
\n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n目 录
\n1.投标函
\n2.开标一览表
\n3.偏离表
\n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n5.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n6.供应商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n7.中小企业声明函
\n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n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n10.徐州市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服务费行业指导价格标准
\n1.投标函
\n致:
\n根据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姓名)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
\n据此函,投标人承诺并同意如下:
\n1. 投标人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
\n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n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投标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n4.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
\n5. 投标人在投标初始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
\n6.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n7.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的规定由江苏华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投标人完全理解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的规定。
\n8. 投标人同意在授予合同后,按照投标资料表中的有关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n9. 江苏华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的《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江苏华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确定。
\n10. 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11.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n地址:
\n电话:
\n传真:
\n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n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2.开标一览表
\n项目名称:全自动高档环保节能型拣灰火化机采购项目
\n项目编号:JSZC-320321-HXXM-C2022-0001
\n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货物名称\n | \n投标价格\n | \n备 注\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报价合计(大写)\n | \n |
注: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密封单独提交。
\n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n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3.偏离表
\n项目名称:全自动高档环保节能型拣灰火化机采购项目
\n招标编号:JSZC-320321-HXXM-C2022-0001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标的名称\n | \n招标规格\n | \n投标规格\n | \n(正/负/无)偏离\n | \n说 明\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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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
\n投标人名称:
\n投标人公章:
\n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n 日 期: 年 月 日
\n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n委托人:
\n地 址:
\n法定代表人: 职务:
\n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n受托人: 性别:男(女)
\n年龄: 岁 民族: 族
\n职务:
\n身份证号:
\n兹委托 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的招、投标活动及签订经济合同。 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法律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 无转委托权。
\n委托期限自2022年 月 日起至2022年 月 日止。
\n特此授权委托。
\n委托人(公章): 受托人(签字):
\n法定代表人(签字):
\n 年 月 日
\n(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n5. 投标人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n(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姓名\n | \n | \n性别\n | \n | \n年龄\n | \n | |||||||
\n职务\n | \n | \n职称\n | \n | \n学历\n | \n | |||||||
\n参加工作时间\n | \n | \n从事项目负责年限\n | \n | |||||||||
\n资格证书编号\n | \n | |||||||||||
\n已完工类似测绘工程情况\n | ||||||||||||
\n建设单位\n | \n服务工程名称\n | \n项目规模\n | \n项目任职\n | \n开始、结束\n日期\n | \n项目质量\n |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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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投标人名称(盖章):
\n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2)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姓名\n | \n | \n性别\n | \n | \n年龄\n | \n | ||||||||
\n职务\n | \n | \n职称\n | \n | \n学历\n | \n | ||||||||
\n参加工作时间\n | \n | \n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n | \n | ||||||||||
\n资格证书编号\n | \n | ||||||||||||
\n已完工类似测绘工程情况\n | |||||||||||||
\n建设单位\n | \n服务项目名称\n | \n项目规模\n | \n项目任职\n | \n开始、结束\n日期\n | \n项目质量\n | ||||||||
\n | \n | \n | \n | \n | \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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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投标人名称(盖章):
\n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3)投入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情况汇总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姓名\n | \n性别\n | \n学历\n | \n职称\n | \n从事该工种时间\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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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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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 \n | \n | \n | \n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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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投标人名称(盖章):
\n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4)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情况汇总表
\n\n序号\n | \n设备\n名称\n | \n型号\n | \n制造年份及\n使用年限\n | \n现状\n(新旧程度)\n | \n数量\n | \n自有或\n租赁\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投标人名称(盖章):
\n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6.供应商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n我单位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失信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n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n投标人名称:
\n公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7.中小企业声明函
\n项目编号:JSZC-320321-HXXM-C2022-0001
\n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n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n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可多选)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n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 企业名称(投标人名称)(盖章):
\n 日期: 年 月 日
\n为方便中小企业和社会各界使用自测结果,小程序增加自测结果打印功能,测试者可按照小程序填写测试企业有关信息并完成自测后,保存自测结果自行打印。
\n 如有疑问,可与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咨询联系。联系电话:0516-83861958
\n中小企业规模类型
\n自测小程序
\n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
\n大中小企业、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自测或别企
\n业规模类型
\n徐州工信
\n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n项目名称:全自动高档环保节能型拣灰火化机采购项目
\n项目编号:JSZC-320321-HXXM-C2022-0001
\n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n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n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说明:
\n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n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n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n(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n项目名称:全自动高档环保节能型拣灰火化机采购项目
\n项目编号: JSZC-320321-HXXM-C2022-0001
\n投标人郑重声明: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为:
\n设备:
\n1、 (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
\n2、 (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
\n3、 (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
\n…………
\n专业技术能力:
\n1、 (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
\n2、 (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
\n3、 (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
\n…………
\n特此声明。
\n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n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10.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中标金额\n | \n货物\n | \n服务\n | \n工程\n | \n收费上限\n |
\n100万以下\n | \n1.50%\n | \n1.50%\n | \n1.00%\n | \n最低5千元\n最高10万元\n \n(PPP项目最高10万元)\n |
\n100万~500万\n | \n1.10%\n | \n0.80%\n | \n0.70%\n | \n最低5千元\n最高10万元\n \n(PPP项目最高10万元)\n |
\n500万~1000万\n | \n0.80%\n | \n0.45%\n | \n0.55%\n | \n最低5千元\n最高10万元\n \n(PPP项目最高10万元)\n |
\nl000万~5000万\n | \n0.50%\n | \n0.25%\n | \n0.35%\n | \n最低5千元\n最高10万元\n \n(PPP项目最高10万元)\n |
\n5000万~l亿\n | \n0.25%\n | \n0.10%\n | \n0.20%\n | \n最低5千元\n最高10万元\n \n(PPP项目最高10万元)\n |
\n1亿~5亿\n | \n0.05%\n | \n0.05%\n | \n0.05%\n | \n最低5千元\n最高10万元\n \n(PPP项目最高10万元)\n |
\n5亿~10亿\n | \n0.035%\n | \n0.035%\n | \n0.035%\n | \n最低5千元\n最高10万元\n \n(PPP项目最高10万元)\n |
\n10亿~50亿\n | \n0.008%\n | \n0.008%\n | \n0.008%\n | \n最低5千元\n最高10万元\n \n(PPP项目最高10万元)\n |
\n50亿~100亿\n | \n0.006%\n | \n0.006%\n | \n0.006%\n | \n最低5千元\n最高10万元\n \n(PPP项目最高10万元)\n |
\n100亿以上\n | \n0.004%\n | \n0.004%\n | \n0.004%\n | \n最低5千元\n最高10万元\n \n(PPP项目最高10万元)\n |
说明:
\n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各社会代理机构不另外收取采购文件制作售卖费用。
\n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n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 * 费率(%)
\n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
\n5.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如低于5千元,按5千元收取;如高于10万元,按10万元收取。超出5万元的,超出部分按8折计算收取。(PPP项目按10万元)
\n6.定点类等无金额或事先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采购预算为1元的项目,中标(成交)金额按100万元计算。
\n7.多标段项目按总项目收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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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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