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龙乡3A级景区村庄提升工程—高场湾区域标识标牌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政府招标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政府招标管理部门批准,现就五龙乡3A级景区村庄提升工程-高场湾区域标识标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108.0433万元人民币,超过预算总金额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雕塑设计及制作能力的企业(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雕塑制作与安装、设计等内容); 2、项目负责人拥有美术学院公共雕塑专业毕业证(提供原件需开标到场); 3、投标申请人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承诺书原件) 4、具备社保缴纳与税收缴纳记录(提供近期三个月的缴纳证明) 5、投标人须满足的其它要求: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招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5月25日至 2020年5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6: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发售地点: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嵊泗县分中心交易大厅(地址:嵊泗县东市街22号5楼菜园镇新菜场5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授权委托书;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拥有美术学院公共雕塑专业毕业证(提供原件); 5、具备社保缴纳与税收缴纳记录(提供近期三个月的缴纳证明)。 以上资料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如需提供原件对复印件进行审核,应按要求提供原件,否则将不被接受。 招标文件只能在指定地点现场领购的方式获取(本公告网站不提供招标文件下载),未在现场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将不予接受;招标公告详见本公告附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 交付方式:转帐支票、电汇(不接受现金);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泗支行 帐户名: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嵊泗县分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银行账号:33001707227053002755 递交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银行到账时间为2020年6月14日16时之前,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应编入投标文件,缴纳凭证需体现招标编号。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6月15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嵊泗县分中心开标大厅(地址:嵊泗县东市街22号5楼菜园镇新菜场5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八、招标公告及相关内容下载地址: 嵊泗县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www.ssztb.gov.cn); 欲投标的企业携带招标公告中要求的证明文件到招标代理单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九、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80-5082228 传真:0580-5089819 地址:舟山市嵊泗县东海路41号二楼。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