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4年“人才服务保障”项目合同公示
金额
25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60万元
招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4年“人才服务保障”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拟对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4年“人才服务保障”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4年“人才服务保障”项目

合同金额(元):259003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深圳市人才大市场)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变更内容描述:
原合同:2.服务项⽬顺利实施第6个⽉后,经甲⽅验收合格的,甲⽅⽀付中标⾦额的45%即⼈
⺠币壹佰壹拾陆万伍仟伍佰壹拾叁元伍⻆(¥1165513.50元)给⼄⽅;3.服务项⽬完成后,经
甲⽅最终验收合格的,甲⽅⽀付中标⾦额的5%即⼈⺠币壹拾贰万玖仟伍佰零壹元伍⻆(¥129
501.50元)给⼄⽅。
现变更为:2.服务项⽬顺利实施第6个⽉后,经甲⽅验收合格的,甲⽅⽀付⼈⺠币壹佰壹拾伍
万元整(¥1150000.00元)给⼄⽅;3.服务项⽬完成后,经甲⽅最终验收合格的,甲⽅⽀付⼈
⺠币壹拾肆万伍仟零壹拾伍元整(¥145015.00元)给⼄⽅。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才服务保障项⽬的项⽬服务周期为当年4⽉12⽇⾄下⼀年度4⽉11
⽇,根据合同约定,项⽬分三期⽀付,其中尾款需跨年度⽀付。2024年新招标的政府采购项
⽬“⼈才服务保障”项⽬预算⾦额260万元,招标成功后系统⾃动锁定⽀付⾦额上限为中标⾦额
259.0030万元,为加强该项⽬上⼀年度与本年度的⼯作衔接,顺利推进项⽬⽀付,经双⽅协
商,拟按照财政拨款情况相应调整原合同的中期款和尾款⽀付数额,另附补充协议进⾏说
明,以便合同顺利履⾏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2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永和路与荔园路交汇处宝安人才园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0755-27782127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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