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抗震钢筋HRB400E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06/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抗震钢筋HRB400E
基本信息
-
招标编号: ZBA22061300415
招标单位: 安徽金鹏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营销部)
招标类型: 公开
报价截止时间: 2022-06-30 23:59:59
-
公告日期: 2022-06-13 15:48:39
项目名称: 第二人民医院扩建项目
预估总价: 750.00 万元
交付地点: 安徽滁州市安徽省滁州市
期望收货日期: 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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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抗震钢筋HRB400E
总采购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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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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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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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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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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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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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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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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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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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钢筋HRB40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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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钢筋HRB40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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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6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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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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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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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付款方式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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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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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钢筋HRB40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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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钢筋HRB40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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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6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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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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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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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付款方式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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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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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钢筋HRB40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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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钢筋HRB40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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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6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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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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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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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付款方式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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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约定:
结算方式: 其他。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以上三种清单报价请参照附件内招标文件的三种付款方式进行报价
补充说明:
本次招标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发票及税金:
报价要求: 含税 | 发票要求: 普通发票 |
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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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联系人: |
招标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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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联系电话: |
招标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
供应商报价
序号 | 供应商 | 报价阶段 | 报价总价(元) | 报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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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清流中路1401号,南京路与上海路交叉口东北侧工程名称: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扩建项目钢材招标--钢材招标文件安徽金鹏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招标编号:JPGYL-20220606-A003
投标须知前附表3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3目录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3日招标人:安徽金鹏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发包人:安徽金鹏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附件二、8钢材投标文件封面-副本7钢材投标文件封面-正本6附件一、6第二章投标报价说明5
投标报价明细表11附件五、11投标书10附件四、10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9附件三、9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14附件八、14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13附件七、13质量承诺及优惠条件12附件六、12
五、钢材计量方法:17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17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保密条款、品牌及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17二、交货时间、地点、方式17一、合同标的物、数量、价款16第三章合同基本条款15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20十、合同终止20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20八、违约责任19七、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18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18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4授权委托书23合同签字页22十四、补充约定21十三、其它约定20十二、合同份数20
我安徽金鹏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下面简称“本公司”)通过邀请招标选定本公司钢材采购供货单位,现邀请贵公司参加投标。招标基本情况见下表。致:有限公司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廉洁合作承诺书26廉洁合作承诺书25
项号 | 内 容 | 规 定 |
1 | 招标名称 |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扩建项目钢材招标 |
2 | 工程地点 | 清流中路1401号,南京路与上海路交叉口东北侧 |
3 | 项目工期 | 竣工时间:2022年12月 |
4 | 项目甲方 |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
5 | 工程简介 | 本工程钢材需求暂定量1500吨。 |
6 |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社会信用代码); 2、投标人必须提供产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3、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营、销售和履行合同的制造商;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
7 | 报价说明 | 执行价格按照下单日“我的钢铁”合肥网价第一次出价“马钢”品牌进行结算,即当期下单供应的材料规格按照网站公布价格下浮/上浮额度进行计价。 合同总价:以实际收入库数量结算为准;投标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率13%)。 支付形式:网银转账 4、付款方式:①每月25日进行当月已供材料结算(自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期间已送达、验收完毕的钢材价款),次月15日前支付已结算货款。 ②每月25日进行当月已供材料结算,延迟30天付款;(例如:5月25日双方对账自4月26日至5月25日已验收货物货值,自5月25日起延迟90天至6月25日前付款。) ③货到现场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批次货款30%,当批次余款40个日历日付款。 以上三种付款方式任选其一,报价对应相应付款方式。 |
8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10万元整。 2、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七天内退还;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3、公司名称:安徽金鹏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41103MA2WEWU717 账 号:34050110405800000803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龙蟠路支行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中都大道1588号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
9 | 承包方式 | 投标报价为综合单价包干,单价包括: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税费、装车费、送货运输费、管理费、风险费、合理利润等一切费用。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的卸车由甲方负责。 |
10 | 质量要求 | 质量标准:产品需满足线材GB/T1499.1-2017、圆钢GB1499.1-2008、带肋钢筋GB/T1499.2-2018等相应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当国家及行业标准有更新时,依据较严格标准执行。 |
11 | 品牌范围 | 宝钢,南钢,马钢 |
12 | 投标有效期 | 7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3 | 招标答疑 | 时间:各投标人可与招标负责人随时进行不限形式(电话、微信、邮件)联系进行答疑。 |
14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
15 | 投标截止时间 | 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18:00 |
16 | 投标书邮寄地点 | 邮寄地点:安徽省滁州市中都大道1588号金鹏控股集团三楼金鹏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标书加盖印章后须密封送达(接受快递形式),包装物上需有“投标资料”的明显标注;任何标书以邮件形式发送的,将直接废标)。 |
17 | 开标会 | 招标人自定 |
18 | 评标标准及方法 | 综合评标法 |
19 | 招标联系人 | 单位名称:安徽金鹏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景园 联系电话:14790017792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中都大道1588号金鹏控股集团 |
附件1、投标书封面(打印前删除)正本正本4、投标书5、投标报价明细表6、质量承诺及优惠条件7、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目录1、投标书封面第二章投标报价说明
附件一、投标书封面(打印前删除)副本副本钢材投标文件
招标单位 | 安徽金鹏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名称 |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扩建项目钢材招标 |
投标单位名称 | |
日 期 |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二、钢材投标文件
招标单位 | 安徽金鹏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名称 |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扩建项目钢材招标 |
投标单位名称 | |
日 期 |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授权单位:(盖章)被授权人姓名: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有效期天,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扩建项目钢材招标及合同的签订,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代理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及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安徽金鹏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金鹏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书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附件三、日期:年月日
6)我们同意招标文件里的各项规定,同意合同文件里的付款条件及其他条款。5)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4)我们愿意及时提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3)如果我们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供应任务。2)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我们收到贵方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扩建项目钢材招标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材料投标。并授权(姓名、职务),全权代表我司提交下述文件贰份。并同时宣布愿意遵守下列条款:1)承认和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提供项目所在地适用住房工程钢材供货,投标暂定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交货周期:合同签订至本项目用料结束;投标品牌为:;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五、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投标单位:(盖章)7)我方的投标书在开标后5天内有效。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材质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 元/吨 | 本合同约定品牌 | 参照执行价格 | 下浮/上浮额度 (元/吨) |
1 | 高线 | 见每批次订单 | T | 按实结算(暂估1500吨) | 含税单价=未税单价+税金 | 宝钢,南钢,马钢 | 《我的钢铁网》合肥市网价 | ||
2 | 盘螺 | 见每批次订单 | T | T | 按实结算(暂估1500吨) | 含税单价=未税单价+税金 | 宝钢,南钢,马钢 | 《我的钢铁网》合肥市网价 | |
3 | 螺纹钢 | 见每批次订单 | T | T | T | 按实结算(暂估1500吨) | 含税单价=未税单价+税金 | 宝钢,南钢,马钢 | |
备注: 1、执行价格按照“我的钢铁”合肥网价第一次出价“马钢”品牌进行结算,即当期下单供应的材料规格按照网站公布价格下浮/上浮额度进行计价。 2、螺纹钢约定为9m/根,若改为12m/根的,则费用增加20元/T。 3、高强规格(HRB400)上/下浮动进行单独报价。 4、如下单非抗震实送抗震不进行加价 |
投标报价明细表2、付款方式:每月25日进行当月已供材料结算,延迟30天付款;(例如:5月25日双方对账自4月26日至5月25日已验收货物货值,自5月25日起延迟90天至6月25日前付款);投标报价明细表付款方式:每月25日进行当月已供材料结算(自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期间已送达、验收完毕的钢材价款),次月15日前支付已结算货款;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材质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 元/吨 | 本合同约定品牌 | 参照执行价格 | 下浮/上浮额度 (元/吨) |
1 | 高线 | 见每批次订单 | T | 按实结算(暂估1500吨) | 含税单价=未税单价+税金 | 宝钢,南钢,马钢 | 《我的钢铁网》合肥市网价 | ||
2 | 盘螺 | 见每批次订单 | T | T | 按实结算(暂估1500吨) | 含税单价=未税单价+税金 | 宝钢,南钢,马钢 | 《我的钢铁网》合肥市网价 | |
3 | 螺纹钢 | 见每批次订单 | T | T | T | 按实结算(暂估1500吨) | 含税单价=未税单价+税金 | 宝钢,南钢,马钢 | |
备注: 1、执行价格按照“我的钢铁”合肥网价第一次出价“马钢”品牌进行结算,即当期下单供应的材料规格按照网站公布价格下浮/上浮额度进行计价。 2、螺纹钢约定为9m/根,若改为12m/根的,则费用增加20元/T。 3、高强规格(HRB400)上/下浮动进行单独报价。 4、如下单非抗震实送抗震不进行加价 |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材质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 元/吨 | 本合同约定品牌 | 参照执行价格 | 下浮/上浮额度 (元/吨) |
1 | 高线 | 见每批次订单 | T | 按实结算(暂估1500吨) | 含税单价=未税单价+税金 | 宝钢,南钢,马钢 | 《我的钢铁网》合肥网价 | ||
2 | 盘螺 | 见每批次订单 | T | T | 按实结算(暂估1500吨) | 含税单价=未税单价+税金 | 宝钢,南钢,马钢 | 《我的钢铁网》合肥网价 | |
3 | 螺纹钢 | 见每批次订单 | T | T | T | 按实结算(暂估1500吨) | 含税单价=未税单价+税金 | 宝钢,南钢,马钢 | |
备注: 1、执行价格按照“我的钢铁”合肥网价第一次出价“马钢”品牌进行结算,即当期下单供应的材料规格按照网站公布价格下浮/上浮额度进行计价。 2、螺纹钢约定为9m/根,若改为12m/根的,则费用增加20元/T。 3、高强规格(HRB400)上/下浮动进行单独报价。 4、如下单非抗震实送抗震不进行加价 |
质量承诺及优惠条件附件六、2、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单价为本次招标的材料从生产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维保的人民币报价,其中包括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杂费、装车费(到场卸车由甲方负责)、各种税费、交易服务等一切发生及可能发生的费用。1、该表中须填写报价单位选定后期供应的钢材品牌;《报价参照执行价格》为后期执行的网价参照物;《上浮/下浮额度》为乙方的投标报价。注:3、付款方式:货到现场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批次货款30%,当批次余款40个日历日付款。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附件八、4)投标材料的质保书(近三个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制造厂家产品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是代理商);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附件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采购乙方本合同约定的材料达成如下协议,以兹信守。乙方(供货方):【】甲方(采购方):【安徽金鹏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建筑钢材】采购合同【XXXX建筑钢材】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 【】 |
合同名称 | 【】 |
甲 方 | 【安徽金鹏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乙 方 | 【】 |
二、交货方式3、上述单价为双方实际结算单价,乙方已综合考虑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完全认可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价格有效期内,乙方同意不以任何理由调整本合同单价,否则视为乙方违约。2、本合同为单价合同,按实结算,所有产品的价格均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含上货吊装费、材料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过磅费、利润等一切发生及可能发生的费用。1、按甲方实际验收合格数量结算。一、合同标的物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数量 | 单位 | 含税单价 (元) | 税金 (元) | 未税单价(元) | 本合同约定品牌 |
1 | 高线 | φ6-φ10 | 以甲方订单为准 | 按实结算 | 吨 | 执行价格按照下单日“我的钢铁”合肥网价第一次出价“马钢”品牌进行结算,即当期下单供应的材料规格按照网站公布价格下浮/上浮额度进行计价 | 参照招标文件中品牌约定 | ||
2 | 圆钢 | φ12-φ32 | 以甲方订单为准 | 按实结算 | 吨 | 执行价格按照下单日“我的钢铁”合肥网价第一次出价“马钢”品牌进行结算,即当期下单供应的材料规格按照网站公布价格下浮/上浮额度进行计价 | 参照招标文件中品牌约定 | ||
3 | 盘螺 | φ6-φ10 | 以甲方订单为准 | 按实结算 | 吨 | 执行价格按照下单日“我的钢铁”合肥网价第一次出价“马钢”品牌进行结算,即当期下单供应的材料规格按照网站公布价格下浮/上浮额度进行计价 | 参照招标文件中品牌约定 | ||
4 | 螺纹钢 | φ12-φ32 | 以甲方订单为准 | 按实结算 | 吨 | 执行价格按照下单日“我的钢铁”合肥网价第一次出价“马钢”品牌进行结算,即当期下单供应的材料规格按照网站公布价格下浮/上浮额度进行计价 | 参照招标文件中品牌约定 | ||
5 | 冷拔丝 | / | 以甲方订单为准 | 按实结算 | 吨 | 执行价格按照下单日“我的钢铁”合肥网价第一次出价“马钢”品牌进行结算,即当期下单供应的材料规格按照网站公布价格下浮/上浮额度进行计价 | 参照招标文件中品牌约定 | ||
合计 | 吨 | / | 以甲方订单为准 | ||||||
备注: 螺纹钢约定为9m/根,若改为12m/根的,则费用增加20元/T。 下单非抗震实送抗震不进行加价。 |
4、甲方现场科技人员及委托代理人,仅为现场对供货数量、规格、质量进行初验及发票接收人员或委托签约人员,无权以甲方名义签署任何变更合同价款、担保、承诺或对供货金额进行结算等任何经济活动,如有一律无效,本合同最终结算金额以甲乙双方对账完毕后另行指定专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结算协议金额为准。3、供货时间:下单后三天内到货。乙方货到工地前2个小时,应将该材料名称、件数、总重量及需要配合项等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甲方工地接收人,以便做好接货工作。送货单按照下表为准:2、甲方指定人员对每批次货物送达时乙方提供的送货单(送货单上必须有乙方印章或乙方人员签字)进行书面签收后,即视为该批次货物已办理交付手续。1、交货地点:乙方需将货物运输至【】。
送货单 | |||||
车号 | 品牌 | 型号 | 件数 | 件重 | 总量 |
合计 | |||||
签收人 | |||||
卸货项目: | 日期 | ||||
盖章: | |||||
5、甲方签收后,使用前先送检,合格后使用,未送检或送检不合格而使用,导致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一经发现乙方所供钢材存在质量问题,甲方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工地现场应立即停止使用,重新取样作质量检测后,如质检报告不合格,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供方向钢厂提出异议协助处理,并承担因退换货而产生的运输及装卸费用。4、乙方供货时随车必须提供乙方加盖质保章的质量证明文件一份,乙方提供产品出库销售单和质保书随货同行并保证内容一致,否则甲方工地现场有权指令乙方材料退场。3、乙方所供材料经项目或第三方检测不合格,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2、乙方所供产品满足相应国家及行业标准,当国家及行业标准有更新时,依据较严格标准执行。1、产品质量标准:螺纹钢执行国家标准。三、质量及验收标准
3、支付形式:银行转账。2、结算方式:每月25日进行当月已供材料结算(自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期间已送达、验收完毕的钢材价款),次月15日前支付已结算货款。1、本合同无预付款。四、结算及付款方式6、钢材计量方法:高线、盘螺以下钢材按过磅计重,高线φ6.5与高线φ8、φ10,盘螺φ6与盘螺φ8、φ10价格有级差,甲方指定材料员在验收入库时需分开过磅,并在磅单上签字确认,过磅允许误差在千分之三之内,若超过千分之三,则按照甲方磅单重量为准。乙方如有异议,可在当批次物流车辆未离开前通知甲方复磅,如复磅后重量与乙方磅单一致因此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复磅后重量与甲方一致因此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φ12及以上螺纹钢按件理算计重(以下表为例),结算最终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螺纹钢规格 | 长度(m) | 米重(kg/m) | 数量(支/件) | 理算重量(T/件) | 备注 |
φ12 | 9 | 0.888 | 250 | 1.998 | / |
φ14 | 9 | 1.210 | 180 | 1.960 | / |
Φ16 | 9 | 1.580 | 140 | 1.991 | / |
Φ18 | 9 | 2.000 | 110 | 1.980 | / |
Φ20 | 9 | 2.470 | 90 | 2.001 | / |
Φ22 | 9 | 2.980 | 75 | 2.012 | / |
Φ25 | 9 | 3.850 | 55 | 1.906 | / |
Φ28 | 9 | 4.830 | 45 | 1.956 | / |
Φ32 | 9 | 6.310 | 35 | 1.988 | / |
(本表格为南钢品牌钢材的出厂理算数据,作为本合同执行依据) |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8、若甲方因乙方所提供发票原因,而遭受税务部门调查的,乙方应无条件做好协助配合、解释说明工作。7、乙方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6、根据增值税发票的认证时限要求,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派专人或者使用挂号信件或者特快专递等方式将开具的发票及时送达甲方,如果逾期送达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5、当月货款支付前,应向甲方提供当月已供货款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4、双方约定,每月对往来货款与实发金额进行核对,如有误差,双方无条件第一时间办理货款退补手续。若甲方多付款,可在下一次付款时予以扣除或要求乙方3日内退还多支付款项;若甲方少付款,应在下一次付款时予以补齐。
1、乙方指定人员负责材料供应日常工作的协调、配合相关文件的确认签字,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材料要求和设计要求供应,务必按质、按量、按时供应到甲方指定地点。六、乙方权利和义务4、甲方享有在本合同约定合作范围内的乙方产品的优先供货权,遇甲方与第三方供货冲突时,乙方应优先保障甲方的权利。3、乙方供应的材料必须满足设计上和使用上的效果要求。如果由于供应该批材料达不到甲方要求,则该批材料一律拒收,并且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甲方制定采购材料的供应计划,负责材料质量监督以及验收。1、甲方指定人员负责采购材料日常工作的协调、配合及相关文件的确认,负责材料内容的变更、增减确认签字。甲方指定人员负责本合同的全面履行。
七、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6、乙方必须保证合同标的物生产、运输、施工的连续性,如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连续供应、施工,应及时负责联系其他同行业生产商及设备保证施工和供货的连续,如不能满足甲方施工造成损失,乙方承担甲方相关的经济损失。乙方不得拒绝甲方的小批量供应要求,否则视为乙方违约。5、乙方在供应过程中的运输途中的车辆人员安全、车辆超限、超载、超速等造成事故或罚款费用及运输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所发生的责任及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积极配合并服从甲方现场负责人的安排和调度。4、乙方进场验收时必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合格证,质保书等验收资料,需要原件的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交),未接收到有效的资料,甲方有权视同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绝付款,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严格按照设计材料标准供应合格的材料给甲方,乙方所供应的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如果乙方供应材料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保证所供应的材料质量和技术规格与本合同约定、甲方采购订单中所提出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规格相一致;若甲方对材料质量、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的,则乙方材料质量应达到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乙方应依据本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无论甲方工程是否已交付使用,如因材料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缺陷、瑕疵等)导致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导致甲方对第三方承担责任或被处罚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2、如乙方所供货物不符合甲方质量要求或未按照甲方需求品牌供货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按逾期到货计取违约金,如更换后的货物仍无法达到甲方要求或合作期内出现2次以上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指定新的第三方供应商履行供货义务,并要求乙方承担不合格部分货物30%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不限于人工费用、检测费用、装卸费用、甲方停工、窝工、第三方索赔或处罚、重新招标费用等),且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更换,费用自理。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供货,逾期未超过2日,应当向甲方支付当批次货物总额的千分之一/日的违约金;逾期超过2日或严重影响甲方工期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当批次货物总额的30%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指定新的第三方供应商履行供货义务,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不限于甲方停工、窝工、第三方索赔或处罚、重新招标费用等)。八、违约责任2、甲方负责对施工环境中存在的废气、噪音、扬尘、辐射等制订相应措施、确保进场作业人员符合劳动法规要求的作业环境。1、乙方需对运送货物的车辆严格要求,消除安全隐患。对车辆尾气排放量超标的禁止使用,货运车辆出工地大门,必须经过清洗,确保轮胎无泥、车路整洁。如未按甲方要求清洗车辆,造成市内科技部门罚款,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九、合同的解除7、乙方已充分考虑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不利影响以及为防控疫情可能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防控措施费、隔离费、消毒费、检测费等各类费用,不得以本次疫情构成不可抗力为由或以情势变更为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调整供货周期、合同价款等。6、乙方在按合同约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货款。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货款的,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付款,如甲方接到乙方催告后无正当理由仍拒不付款的,从乙方催告后的第7日起甲方应每日按照欠款总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从逾期第一日开始计算)。5、若乙方违约而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损失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甲方名誉损失等),甲方有权直接从合同价款、质保金及其他相关费用中直接扣除,不足扣除的,甲方有权追偿。另甲方为实现债权向乙方追偿时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双方确认本条款属于独立有效条款,不因本合同无效、终止、撤销及质保期满而失去效力。4、乙方已综合考虑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完全认可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价格有效期执行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如原材料、运输、环保等因素)调整本合同单价、及结算方式,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照已供货款的30%赔偿违约金给甲方。
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合同签订地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起诉。十、争议的解决方式4、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本合同被解除情形的,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甲方提交完整的送货单、收货凭证等结算资料,本项目结算价格以双方签字并盖章认可后的结算单作为惟一结算依据,未经双方明确盖章确认的其他任何文件不可作为本项目结算依据,结算手续完成后乙方根据对账结算金额补全未开具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及完整的结算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全部余款(质保金除外),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或暂缓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本合同自双方所签订的解除合同协议生效之日正式解除。2、经甲方催告后,乙方无法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履行义务或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本合同自甲方向乙方送达地址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1、本合同内容经双方同意变更的,如果变更的内容涉及到采购商品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则应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乙双方需履行各自的协助义务。十二、其他3、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2、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1、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双方应仅为本协议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十一、保密条款
7、通讯联络6、有效证据的范围:(其中有视频、照片、纸质文件等)5、甲方保留对本合同产品质量合格与否的追溯权。即现场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并不影响对于不合格产品货物的不予结算及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追偿权。4、本合同生效后,凡需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应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补充协议方式确定。3、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超出人为控制和防范能力的客观事件,包括地震、火山爆发、超强台风、海啸、暴雨、洪水、暴雪、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等。2、本合同所提日或期间的计算,未注明是工作日或自然日的,均以自然日为准。
d.以现场签认为形式确认的,则为双方签字后生效。c.以电子邮件、微信、短信发出的通知,以发件人电子邮件系统显示的邮件成功发送日为有效送达;b.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邮寄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寄出(以邮戳或快递公司官网查询的收件日)后的第3日为有效送达;a.以专人递送的通知,在专人递送之交付日为有效送达;(2)任何与本合同(或协议)有关的通知通讯,送达日期约定如下:(1)本合同中无论何处所涉及各方之间的申请、批准、确认、同意、决定、核实、通知、任命、指令或表示同意、否定等的通讯(含派人面交、邮寄、电子传输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0、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5】月【31】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9、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正本与图纸、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甲方:安徽金鹏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乙方:通讯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中都大道1588号通讯地址:联系人:汪景园联系人:联系电话:14790017792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甲方:安徽金鹏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乙方:通讯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中都大道1588号通讯地址:联系人:汪景园联系人:联系电话:14790017792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电子邮件:本合同(或协议)各方的通知地址如下:
附件一、合同签字页以下无正文甲方指定下单人:/联系方式/;项目收料人:/联系方式:/;结算对账人:/联系方式:/。(有则填写,无则画“/”)十三、补充约定
甲方(盖章) | 【 安徽金鹏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乙方(盖章) | 【】 |
联系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中都大道1588号】 | 联系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 ||
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 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 ||
电 话 | 【0550-3310872】 | 电 话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龙蟠路支行 】 | 开户银行 | 【】 |
帐 号 | 【34050110405800000803】 | 帐 号 | 【 】 |
社会信用代码 | 【】 | 社会信用代码 | 【】 |
签订地点 |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中都大道1588号】 | ||
签订时间 | 2022年 月 日 |
(二)我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贵方的工作人员及关联亲属提供直接或间接之利益,包括但不限于金钱、礼券、礼品、馈赠、宴请、娱乐、旅游、购物、借款、贷款、费用、报酬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消费,不得提供工作、合约、服务或其他优待。(一)我方已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贵方在商业道德和廉洁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承诺主动配合贵方遵守执行;我方将对双方在采购、招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积极配合贵方就有关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取证。一、我方向贵方承诺如下:为规范我方在参与贵方(及所有关联方)的采购、招投标项目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防止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我方特向贵方作出如下承诺,并保证严格遵照执行。致:【安徽金鹏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廉洁合作承诺书
二、违约责任我方深知贵方对供应商的举报保护政策,贵方官网公布有《金鹏控股集团举报科技办法》。我方知悉:若在采购、投标及业务合作中受到了不公正对待,亦可通过上述途径投诉。1.电话举报:0550-3306557;2.电子邮件:jubao@ahjpgroup.com;3.微信举报:微信公众号“金鹏审计”;4.信函: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中都大道1588号金鹏控股集团总部大厦14楼金鹏控股集团审计中心。(五)若我方发现贵方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方有违反廉洁的行为,承诺在48小时内署名或匿名报告贵方的审计人员或有关领导。我方知悉,举报方式如下:(四)我方对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商业道德和廉洁方面的教育,保证我方所有相关员工都了解以上要求,严格约束工作人员的行为。(三)除贵方正常披露外,我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贵方工作人员了解贵方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杜绝串标、制作或配合制作虚假合同等规避法律法规和贵方科技制度的行为。
承诺方(盖章):三、本承诺书在我方签章后即生效,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三)贵方将我方列入不合格供应商黑名单。(二)贵方还有权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我方承担;(一)贵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我方承担不超过主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我方违反本承诺书及相应的商业道德和廉洁方面的责任,则我方愿接受:
签订单位:________________(盖章)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的,身份证号:为我公司代理人,代表【】与【贵司】执行/签订双方《【】采购合同》。代理人在合同谈判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及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安徽金鹏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日期: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促使双方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的规定,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廉政协议书。乙方:甲方:安徽金鹏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廉洁协议日期:年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四)发现对方在经济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和督促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三)建立健全的自我制约制度,开展廉洁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杜绝违约行为的发生。(一)严格遵守合同对应的经济业务活动的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的规定。第一条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五)甲方审计部门负责廉政监督及投诉、举报受理和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亲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作有关的经济活动。(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暗示或者接收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二)甲方工作人员应保持与乙方正常工作交往,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金钱、礼券、礼品、馈赠、宴请、娱乐、旅游、购物、借款、贷款、费用、报酬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消费,不得提供工作、合约、服务或其他优待;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一)在招投标和业务合作中,甲方工作人员只能在办公时间、办公场所内接受以书面形式提出的投标疑问,或进行议标澄清,不得在其它时间、地点以任何理由与供应商或合作伙伴私下接洽或者达成默契。
(一)电话举报:0550-3306557;电子邮件:jubao@ahjpgroup.com;第四条举报途径(四)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应向甲方审计部门举报,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业务优先邀请投标权及其他业务合作的优先权,作为对乙方的奖励。(三)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消费娱乐场所。(二)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及第三方单位就有关工作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工作人员了解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杜绝串标、制作或配合制作虚假合同等规避法律法规和甲方科技制度的行为。(一)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关联亲属提供金钱、礼券、礼品、馈赠、宴请、娱乐、旅游、购物、借款、贷款、费用、报酬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消费,不得提供工作、合约、服务或其他优待;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关联亲属提供回扣或变相提供贿赂。
第五条违约责任在招投标及业务合作中,若乙方认为受到了不公正对待,亦可通过上述途径投诉。甲方确保对举报供应商进行严格的保密和保护,除按举报查实和避免或挽回损失金额的5%-20%或500-50000元标准奖励之外,还提供责任豁免权和业务发展保障权及额外奖励;详细规定请查阅甲方官网公布的《金鹏控股公司举报科技办法》。(四)预约来访举报;举报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形式。(三)信函: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中都大道1588号金鹏控股大厦14楼金鹏控股公司审计中心;(二)微信举报: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金鹏审计”;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合同一致。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撤销。第五条本协议不影响乙方按合同其它条款承担相关责任。(三)乙方违反廉洁协议约定内容,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黑名单;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影响较大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主动向甲方举报的情形除外。(二)乙方任何人员向甲方人员行贿,无论是甲方人员索贿,还是乙方主动行贿,一经司法机构立案调查,乙方均自愿在原合同基础上让利20万元;不足20万元的,乙方按合同结算价款总额让利甲方,乙方主动向甲方举报的情形除外。(一)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规定的,一经甲方查实,乙方须向甲方无条件支付合同结算总额20%的违约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乙方主动向甲方举报的情形除外。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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