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厦门万华金融中心-维修工程
金额
10.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由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承接的厦门万华金融中心项目,现对厦门万华金融中心-维修工程进行分包施工招标。
注:1.2、踏勘现场
1.2.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2.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投标人在转账投标保证金时请备注说明,工程名称、投标项目及转款说明。
由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承接的厦门万华金融中心项目,现对厦门万华金融中心-维修工程进行分包施工招标。
序号 | 内容规定 |
1 | 招标编号:20240318-福州-FBZB003 |
2 2.1 2.2 2.3 2.4 2.5 2.6 |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厦门万华金融中心 建设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 工程规模:万华金融中心工程位于厦门市湖里区高林片区2012P02地块,北临横一路,南至金玉路,东靠纵二路北段,西到金宝路。用地面积为9078.905㎡;总建筑面积:109500㎡,其中地上计容面积:79200㎡,避难区面积:1500㎡,地下面积:28800㎡;建筑占地面积为5447.34平方米。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及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工程完成后经建设单位及物业验收合格时间开始计算,应保证维修期(维修期两年)内,已维修部位不漏水,否则承包方需无条件返修。 安全文明要求: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按照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的要求组织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并承担相应费用。 工期要求: 暂定工期:30天,在厦门万华金融中心项目保修期内的渗漏水维修工程。接到工程保修通知书后,应在建设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到达施工现场,并开展工程返修施工。具体开工日期按招标人工作通知书载明的时间为准。施工进度应满足建设单位进度要求,并应无条件满足招标人在工程施工中的变化要求,工期以招标人要求的工期为准。 |
3 | 招标范围:厦门万华金融中心项目地下室渗漏水封堵;屋面漏水封堵;楼板面漏水封堵;电梯基坑、集水坑漏水封堵;墙面修复;包含材料倒运、原设施清理、垃圾清运以及处理后的恢复等工作。(具体范围以承包人现场分工为准)。 施工内容:厦门万华金融中心项目地下室渗漏水封堵;屋面漏水封堵;楼板面漏水封堵:电梯基坑、集水坑漏水封堵;墙面修复;包含材料倒运、原设施清理、垃圾清运以及处理后的恢复等工作。(具体范围以承包人现场分工为准)。 本工程资质要求: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
4 4.1 4.2 4.3 4.4 4.5 | 工程承包、计价、报价方式 工程承包方式:劳务分包。 工程报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 工程计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工程量暂定,以现场实际确认的工程量为准;由投标方根据自身实力情况报价。) 本工程设拦标价: 107017.00元(含税),即投标人工程施工费报价不高于107017.00元,否则为废标。 工程报价其他说明: 报价包含但不限于: 1、以上固定综合单价为除承包人供应材料、机械设备外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 (1)完成上述工序所需要的一切人工费、材料费、机械机具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夜间及冬雨季等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保险费、临时停水停电造成的窝工、缺陷修复、保修费、成品保护费、各种管理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费用、分包人所应承担的国家及地方各项规费等全部费用。含相应清单、定额子目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 (2)施工管理人员与生产人员的工资、施工大临费、季节施工保障措施费,材料二次搬运(含水平垂直运输),缺陷期修复费,管理费用(如:加班费、安全帽及劳保用品等),施工调遣费,生活用具费(含生活用品、厨具、餐具及伙食费等)及冬季,雨季,夜间施工降效费,赶工费(因赶工费所引起的各种材料设备及人员的增加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各种不可预见费用),承包主体范围内的现场清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冬雨季施工费,停水停电措施,成品、半成品保护及竣工验收前的保洁等费用,工具加工费,分包人在施工地的备案费,工程所在地建管部门收取的办证费、政府部门收取的各种费用等。上述可能未含的费用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解并考虑在报价内。本报价为按照图纸和技术规范包干的固定单价报价,除招标另有规定外,报价金额不会因任何因素而作出调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在合同履约期内可能会遇到的各种风险。 (3)工程计量及(交工)资料整理、测量定位和施工中的各种损耗等(含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施工作业等造成的损坏);由于施工质量问题不合格造成的返工费用(含返工过程中对其它专业破坏等费用); (4)分包人生活大临设施由分包人自行考虑(临时设施及临建设施所需的费用均含在报价中),办公大临若由承包人统一提供,按照承包人分配情况据实分摊费用; (5)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光缆、电缆、临近构造物、临近建筑物、高压线、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所需的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工程指令、指示中发生的本工作范围内措施费亦由分包人承担,不再另外计取;工程所在地政府政策性文件规定的企业(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工伤保险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及竣工验收等由分包人承担。 (6)在施工过程和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设备、材料更换(维修)所需要费用均包含在上述报价中。" 2、清单中的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以分包人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的工程量并经承包人审核后确定。 3、所有计价中均包含水电费,分包人所发生的水电费按当地供电、供水部门收费标准在结算中按照产值比例予以扣除。(现场每标段提供一个接水点、接电点,由分包人接电接水,如水压不够由分包人自行准备加压装置,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4、安全文明施工按一冶标准执行,见安全文明集约管理办法。 5、税率暂按3%记取,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本合同税率相应进行调整。 6、报价是分包人已考察现场,充分考虑现场施工实际情况的报价。分包人不得以任何运距、调配等其他问题,要求承包人进行调价和要求补偿。 7、项目部提供所有材料所有权归项目部所有,不得私自处理。 |
5 |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 1、工程进度付款 分包人按承包人要求处理完渗漏水问题,上报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经观察10天无渗漏水现象后,分、承包双方现场核定合格工程量,分包人每月25日向承包人提交进度审批单,承包人按已审核确认工程量支付其已完合格工程量进度的50%,继续观察1个月无渗漏水现象并恢复原建筑构造后,支付其已完合格工程量的40%,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3个月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结算书,承包人项目部初审完后,经公司经营部审核及审计后并经经营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作为最终分包结算值。双方签字后30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结算金额的 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不计利息。 |
6 6.1 6.2 6.3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要求真实。如核实发现有一项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
7 7.1 7.2 7.3 7.4 7.5 |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指从截止投标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30天。在此期间,所有的投标书均保持有效。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将顺延至工程竣工、结算结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对应时间。 开标时间:详见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对应时间。 报名地点: 1、网络报名地点:供应商登录(https://ec.minmetals.com.cn),填报企业相关资料,进行网络注册认证,通知我公司进行资审后,获取账户密码后进行报名。 2、招标文件的获取:经资格审查入围的供应商,将对其发放招标文件,入围供应商登录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文件要求于平台上在投标截止日前进行网上投标。 评标原则:详见招标文件 |
8 |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保证金:2000元 投标单位必须向公司计划财务部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账号: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中国建行银行福州沁园支行;35001616107052506234,联系人:彭锦波,联系电话:15260861576。没有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直接取消其竞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未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补缴不足部分。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每个标段200元人民币。 |
9 | 履约保证金:分包合同价款的3%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分包合同价款的2%。 |
10 | 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工联系电话:13075927976 |
注:1.2、踏勘现场
1.2.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2.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投标人在转账投标保证金时请备注说明,工程名称、投标项目及转款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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