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轨道施工项目Ⅶ-GS-03标招标公告
金额
25846.1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1/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轨道施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9〕11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_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轨道施工项目Ⅶ-GS-01/02/03标(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
2.2建设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7号线工程(莫阳~红庄)北起南天成路与御窑路路口东侧的莫阳站,南至红庄站(不含)。线路全长约29.50km,全地下敷设,全线设站25座(不含红庄站),均为地下车站。
2.3标段划分
2.4其他:_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2月28日_。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核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7年5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14km及以上(单线)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轨道施工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需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相关信息的,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苏承揽业务须按苏住建建14文执行,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33号),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6)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参建企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否
每个标段,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7家(不含)时,招标人将重发公告;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等于7家时,全部入围;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不含)时,按照苏住建建(2019)50号文相关规定,由招标人从中选择7家合格的申请人入围。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月3日11时30分至2023年1月10日17时00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16日13时30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
2.2建设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7号线工程(莫阳~红庄)北起南天成路与御窑路路口东侧的莫阳站,南至红庄站(不含)。线路全长约29.50km,全地下敷设,全线设站25座(不含红庄站),均为地下车站。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定额工期 (日历天) |
招标工期 (日历天) |
E3205010304002781031003 |
Ⅶ-GS-01标 |
包括莫阳站(含)~相城区行政中心北(不含)正线(左线DK0+094.500~DK9+493.160;右线DK0+094.500~DK9+493.160)、配线轨道工程,莫阳停车场及出入场线的轨道工程、声屏障工程及附属设施,疏散平台及联络通道地面找平,全线轨道备品备件。 |
25846.13 |
/ |
655 |
E3205010304002781031002 |
Ⅶ-GS-02标 |
包括相城区行政中心北站(含)~娄葑站(不含)正线(左线DK9+493.160~DK19+624.982;右线DK9+493.160~DK19+624.982)、配线轨道工程,疏散平台及联络通道地面找平,全线工务检修设备 |
23843.63 |
/ |
655 |
E3205010304002781031001 |
Ⅶ-GS-03标 |
包括娄葑站(含)~红庄站(不含)正线(左线DK19+624.982~DK29+481.496;右线DK19+624.982~DK29+501.564)、配线轨道工程,天鹅荡车辆段及出入段线的轨道工程、声屏障工程及附属设施,疏散平台及联络通道地面找平。 |
29320.86 |
/ |
655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核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7年5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14km及以上(单线)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轨道施工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需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相关信息的,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苏承揽业务须按苏住建建14文执行,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33号),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6)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参建企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否
每个标段,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7家(不含)时,招标人将重发公告;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等于7家时,全部入围;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不含)时,按照苏住建建(2019)50号文相关规定,由招标人从中选择7家合格的申请人入围。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月3日11时30分至2023年1月10日17时00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16日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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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541
邮箱:hanxiao@dlzb.com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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