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顺德区南顺联安围和群力围、石龙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2021-2023)周边建(构)物调查项目
金额
467.2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顺德区南顺联安围和群力围、石龙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2021-2023)周边建(构)物调查项目
顺德区南顺联安围和群力围、石龙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2021-2023)周边建(构)物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顺德区南顺联安围和群力围、石龙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2021-2023)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周边建(构)物调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由于工程涉及新建雨污管开挖施工,为明确工程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及确保周边环境及施工期间的安全,需要在施工前后对工程沿线周边建(构)筑物进行检测调查工作。沿线检测调查房屋总面积暂定1737594.60平方米,需检测调查房屋包含厂房、住宅、商铺等,具体检测调查范围以发包人根据现场情况及需要为准。
检测调查范围:南顺联围包括南顺联围项目施工范围内涉及村居,包括赤花,合成,南涌,勒竹,弼教,绀现,潭州,石洲,永兴,锦龙,旧玗,仙涌,大都,庄头;群力围包括碧江、坤洲、都宁、桃村、西海、三桂等村居及碧桂园片区。具体以发包人的任务委派单为准。
2.3 服务期:具体以项目实际开展进度确定,以完成顺德区南顺联安围和群力围、石龙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2021-2023)整体完工后合同范围内的房屋检测调查为止。每批次检测调查自招标人任务委派单发出之日起15日内完成现场检测调查,任务委派单发出之日起30日内完成报告编写并提交检测调查报告。
2.4 招标控制价:¥6602859.48元,最高投标限价:5942573.53元。
2.5 招标范围:
2.6 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包干。
2.7 质量要求:执行《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 678 号)、《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等国家标准、规范和规程,以上标准若有更新的,以最新的为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1)或(2)的资质要求,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专项资质至少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检测机构专项资质);(适用于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 号取得的资质证书。)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检测范围至少包括“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适用于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41 号)取得的资质证书。)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100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4.2.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类别: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月,即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或确认)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①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②如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4.7.1投标人近三年(自2020年8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独立承接过至少1项类似房屋检测鉴定服务项目业绩。
注: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资料。
4.8投标人的其他要求:具有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证书》且属于《2023年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中的单位。(投标人提供备案证书复印件以及目录名单的公告通知或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公章。)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09 月 0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10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09 月 26 日09 时 30 分 00 秒。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09 月 26 日09 时 30 分 00 秒。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至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2.1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或二代身份证。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9号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际联合研究院三楼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黄小姐
电 话:0757-2286008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卓越大厦8楼805室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钱小姐
电 话:0757-22660426
传 真:0757-83133283
电子邮件:47914783@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3 楼交易执法科
邮 编:528300
2023年 09 月 05 日
附件:
【招标文件-发布稿9.5】顺德区南顺联安围和群力围、石龙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2021-2023)周边建(构)物调查项目.pdf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顺德区南顺联安围和群力围、石龙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2021-2023)周边建(构)物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顺德区南顺联安围和群力围、石龙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2021-2023)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周边建(构)物调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由于工程涉及新建雨污管开挖施工,为明确工程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及确保周边环境及施工期间的安全,需要在施工前后对工程沿线周边建(构)筑物进行检测调查工作。沿线检测调查房屋总面积暂定1737594.60平方米,需检测调查房屋包含厂房、住宅、商铺等,具体检测调查范围以发包人根据现场情况及需要为准。
检测调查范围:南顺联围包括南顺联围项目施工范围内涉及村居,包括赤花,合成,南涌,勒竹,弼教,绀现,潭州,石洲,永兴,锦龙,旧玗,仙涌,大都,庄头;群力围包括碧江、坤洲、都宁、桃村、西海、三桂等村居及碧桂园片区。具体以发包人的任务委派单为准。
2.3 服务期:具体以项目实际开展进度确定,以完成顺德区南顺联安围和群力围、石龙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2021-2023)整体完工后合同范围内的房屋检测调查为止。每批次检测调查自招标人任务委派单发出之日起15日内完成现场检测调查,任务委派单发出之日起30日内完成报告编写并提交检测调查报告。
2.4 招标控制价:¥6602859.48元,最高投标限价:5942573.53元。
2.5 招标范围: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项) | 分项预算 (元) | 暂定检测面 积(㎡) | 综合单价 (元/平方米/次) | 备注 |
1 | 负责南顺联安围项目工程范围内房屋检测调查工作 | 1 | 4672725.48 | 1229664.60 | 3.80 | 总预算含施工前后两次检测调查,单价为一次检测调查的费用(施工前或施工后),最终以实际检测调查面积为准。 |
2 | 负责群力围、石龙围项目范围内房屋检测调查工作 | 1 | 1930134.00 | 507930.00 | 3.80 |
2.6 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包干。
2.7 质量要求:执行《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 678 号)、《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等国家标准、规范和规程,以上标准若有更新的,以最新的为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1)或(2)的资质要求,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专项资质至少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检测机构专项资质);(适用于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 号取得的资质证书。)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检测范围至少包括“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适用于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41 号)取得的资质证书。)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100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4.2.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类别: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月,即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或确认)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①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②如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4.7.1投标人近三年(自2020年8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独立承接过至少1项类似房屋检测鉴定服务项目业绩。
注: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资料。
4.8投标人的其他要求:具有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证书》且属于《2023年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中的单位。(投标人提供备案证书复印件以及目录名单的公告通知或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公章。)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09 月 0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10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09 月 26 日09 时 30 分 00 秒。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09 月 26 日09 时 30 分 00 秒。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至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2.1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或二代身份证。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9号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际联合研究院三楼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黄小姐
电 话:0757-2286008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卓越大厦8楼805室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钱小姐
电 话:0757-22660426
传 真:0757-83133283
电子邮件:47914783@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3 楼交易执法科
邮 编:528300
2023年 09 月 05 日
附件:
【招标文件-发布稿9.5】顺德区南顺联安围和群力围、石龙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2021-2023)周边建(构)物调查项目.pdf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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