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太仓文高智汇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实施太仓智汇谷科技创新园2#楼装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后审)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5
金额
1868.2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68.25万元
招标联系人曹蕾0512-53890057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众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天杰1862622626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8
公告正文
1. 太仓文高智汇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的 太仓文高智汇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实施太仓智汇谷科技创新园2#楼装修改造项目 已经由太仓市数据局批准建设。 “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0)已经财政审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现已落实。现太仓文高智汇科技产业有限公司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苏州众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太仓市高新区十八港路东、江南路北 招标类型: 工程 所属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2) 工程规模:总投资2100万元,装修改造建筑面积14693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项目投资总额:21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年12月14日 至 2025年04月30日
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是否网上支付
是否网上投标
E3205850001001482001001
太仓文高智汇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实施太仓智汇谷科技创新园2#楼装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1868.25


信誉良好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 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 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的资格( 资质) 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 2 家。(1)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及以上】的设计单位和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本项目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为牵头方单位在职人员,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二)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各专业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有效的《拟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无兼职”情况承诺书》;承诺书格式统一提供。
(2)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投标单位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且在省合同备案系统中未被锁定,且不得在其他任何单位(包含个体工商户)担任任何职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有效的《拟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无在建”“无兼职”情况承诺书》;承诺书格式统一提供。
(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5)投标单位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和用建造师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且在省合同备案系统中未被锁定,且不得在其他任何单位(包含个体工商户)担任任何职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有效的《拟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无在建”“无兼职”情况承诺书》和《拟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无兼职”情况承诺书》(如有),承诺书格式统一提供。
(6)以上人员均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7)本项目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以下类似业绩之一);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为1868.2495万元,类似工程认定标准:(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9年10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的EPC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为准;(2)工程施工业绩:自2019年10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为准;(3)设计业绩:自2019年10月01日以来(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的设计项目业绩。
注:以上业绩须为本工程拟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人本单位(如为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承担的业绩,且在业绩工程中担任相对应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职务。
业绩要求:(1)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施工业绩必须为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入库业绩(仅限一项类似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含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其他附件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并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可见,资格审查申请书中须选定该业绩链接,未经入库的业绩或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中未选择该入库业绩的不予认可。(2)设计业绩必须为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入库业绩(仅限一项类似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含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或备案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并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证明材料要能完整的体现上述设计业绩要求。(3)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 项目管理人, 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 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表对应时间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下载招标文件起时间
下载招标文件止时间
E3205850001001482001001
太仓文高智汇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实施太仓智汇谷科技创新园2#楼装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024年10月17日 15:30
2024年11月18日 09:30

  (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如下表: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投标文件提交止时间
E3205850001001482001001
太仓文高智汇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实施太仓智汇谷科技创新园2#楼装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024年11月18日 09:30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如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曹蕾
传真:

电话:
0512-53890057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太仓市长春北路9号华威商都6楼
联系人:
周天杰
传真:

电话:
18626226261
邮编:
215400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周天杰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18626226261
上岗证号:


1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10-17 至 2024-11-18
12. 备注:1、本项目为现场开标项目,现场开标地点为: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投标申请人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办理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CA 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参加开标会;联合体投标的,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由牵头单位委派。 2、投标单位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和用建造师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且在省合同备案系统中未被锁定,且不得在其他任何单位(包含个体工商户)担任任何职务。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有效的《拟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无在建”“无兼职”情况承诺书》和《拟投标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无兼职”情况承诺书》,承诺书格式统一提供。 3、本项目不接受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或被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单位投标,本项目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 C 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4、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现场施工条件及本工程的技术、工期等要求,并在投标截止日前随时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板块、投标工具软件查看本工程可能发布的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的相关信息。5、投标人对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异议及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6、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法”,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7、根据苏建招办【2022】2 号文规定,投标人资格审查必要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单位投标的资质动态监管核查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以开标当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各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8、本项目为非投标保证金减免项目,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全额缴纳。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少于3家,重发公告。10、本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4693平方米。
13. 保证金信息:
  (1)户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2)开户行及保证金账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311201003105118065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6232812000000285305)]
[江苏银行太仓支行(3038018800032680010001573)]
  (3)保证金金额(元):100000.00
  (4)投标保证金允许递交方式:银行转账;保函;银行本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电汇;现金;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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