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107号北岸青年公寓第3层309房(变卖)的公告
金额
33.32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6/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3.3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庆市观大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898-6587810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司法变卖公告

本院将于2022年7月8日起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对位于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107号北岸青年公寓第3层309房进行网络司法变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1: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107号北岸青年公寓第3层309房;不动产权证号:HK363929;建筑面积:31.98平方米;总层数12层,所在层3层;规划用途:商业、金融、信息;房屋建成:约2005年;权利性质:出让/其它;建筑结构:钢混结构;建筑朝向:南北;价值时点:2022年2月23日;评估总价为:333232元;起拍价:239928元,竞买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数倍)。

上述房产信息以评估报告为准,详情见评估报告电子版。

二、变卖方式:本次司法变卖的变卖期为60天,若竞买人在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三、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变卖期内无人报名或出价的,变卖流标。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文字、图表、图片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变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变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重要提醒: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2年7月7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电话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安庆市观大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898-65878109)联系或自行前往看样,本次拍卖活动不组织看样。

根据海南省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买受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海南省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前,竞买人应自行向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如因不符合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参与竞买,导致拍卖无效,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港澳台籍人士及外籍人士须符合海南省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相关规定。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5日与本院联系。

六、与本标的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七、竞买人缴纳变卖价全款(含保证金)后可取得竞买资格(申请执行人可在申请执行标的额范围内免交)。

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请于变卖开始前到本院现场报名。

普通竞买人应在变卖结束前通过淘宝网在线报名,并以“在线支付”或“转账汇款”的方式将变卖价全款缴纳至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指定的付款账户。

变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或者变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

变卖有溢价的,买受人的变卖余款须在变卖成交后七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桥支行,账号:1010898890017659请注明“(2021)琼0107执恢489号拍卖余款”)。

  1. 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变卖标的后,淘宝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辅助机构:安庆市观大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898-65878109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7:30

本院监督电话:0898-65876355

本院联系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398号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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