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喀什阳光东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维修材料入围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gdqwy-wxcl-2023-02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纪晨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邦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玉娥1899763566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喀什阳光东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维修材料入围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喀什市帕依纳普路西域名都A区10楼11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GDQWY-WXCL-2023-029
项目名称:喀什阳光东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维修材料入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1:喀什阳光东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维修材料入围一包: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电梯维修材料、安保消防材料、监控设施材料、电子产品等
标项2:喀什阳光东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维修材料入围二包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水暖电配件、建筑材料、五金配件等 
标项3:喀什阳光东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维修材料入围三包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安防劳保、办公用品、日用百货、绿化用品等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整,按采购人时间要求分批次供货完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等经营性证照,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3.法人投标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并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及明细);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近三个月完税证明(零申报需加盖税务机关章)及近三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及个人明细);
5.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说明投标人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资信证明);
6.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8.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8日  至 2023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喀什市帕依纳普路西域名都A区10楼1101号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什市帕依纳普路西域名都A区10楼11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什市帕依纳普路西域名都A区10楼11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阳光东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市        
联系方式:刘纪晨 18799867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邦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刘玉娥 18997635667            
联系方式:新疆喀什市帕依纳普路西域名都A区10楼1101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玉娥
电 话:  18997635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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