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平市建阳区教师进修学校2019校长高级研修班培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金额
14.4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9/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703]zy[tp]2019001-1
预算金额14.4万元
招标联系人-1803977808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平市建阳区教师进修学校2019校长高级研修班培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703]ZY[TP]2019001-1 作者:南平市建阳区教师进修学校 发布时间:2019-07-23 10:49

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南平市建阳区教师进修学校

乙方福建智邦创新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03]ZY[TP]2019001-1南平市建阳区教师进修学校2019校长高级研修班培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1806 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1 国内 144000 144000 智邦创新 智邦定制服务
合计: 144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肆仟元整(¥144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市教师进修学校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培训方案完成培训服务后即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按培训方案合同约定一次性直接支付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均完成后,即为本合同的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 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的规定时间及时交货,从规定的交货日起,每延期一个自然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逾期交货产品价格的0.1%,但就乙方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总额将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乙方交纳所述违约金并不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需履行的责任。当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达到合同总价的10%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并不影响乙方对上述违约金的支付。 10.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0.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的总额将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当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达到合同总价的10%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并不影响甲方对上述违约金的支付。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乙方须及时跟踪培训效果,并根据客户及甲方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加以改进。 2..乙方须在服务期内提供培训相关服务,并及时响应学员。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南平市建阳区教师进修学校 乙方: 福建智邦创新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南平市建阳区宝山路51-1 住所: 南平市建阳区童游镇昌盛路209号海祥阳光金座3号楼2层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林财英
委托代理人:
陈峰
委托代理人:
倪春莲
联系方法: 18039778086 联系方法: 1385938651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南平市建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童游信用社
账号: 账号: 9050411010010000056173


签订地点:南平市建阳区教师进修学校

签订日期:2019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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