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远安县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二期)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尚鹏翔1533573091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乾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邰馨1587259958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远安县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二期)配电工程,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305-420525-04-05-488984”备案建设。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远安县栖凤新材料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乾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编号:YAA990004-202401

2.2本招标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配电工程、柱上变部分、外线部分以及土建部分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远安县鸣凤镇。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确保工程通过电 力部门验收、正式通电并交付招标人使用。

2.7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行业要求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及人员伤亡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 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 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 投标人须具有能源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包含承装、 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上传安全生产 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8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重要提示:①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至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ya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照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92日至2024982359(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根据宜昌市财政局文件(宜市财采发[2022]4 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昌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923日上午 09 00 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7.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3楼,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15厅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洽谈并签署(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1.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 92

12.联系方式:

人:远安县栖凤新材料有限公司

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

人:尚鹏翔

联系电话:1533573091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乾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远安县鸣凤镇沮阳路 

人:邰馨

联系电话:15872599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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