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居民户内燃气管道及设施老化更新改造二期工程过流切断阀采购项目(三次公告)招标公告
金额
248.2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1010011833721
预算金额248.24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龙宇024-23520300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佟欣024-83738984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7
公告正文
项目地址 | 沈阳市市区(包括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新区、于洪区及沈北新区) | 招标人名称 | 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沈阳市居民户内燃气管道及设施老化更新改造二期工程 | 项目编号 | 202421010011833721 |
资金来源 | 市本级预算资金 :1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总投资 | 15993万元 | 标段(包)数量 | 2 |
项目规模 | 该项目为城市燃气安全提升工程。对沈阳市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新区、于洪区及沈北新区 642个社区内居民燃气用户,户内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燃气设施实施更新改造。建设内容包括更换NB-IoT智能膜式燃气表310307台,更换防超流量燃气泄漏自动阀310307个,更换燃气用具连接用橡胶复合软管310307根;以提高居民用气安全性。 | ||
一标段 | |||
标段(包)名称 | 沈阳市居民户内燃气管道及设施老化更新改造二期工程过流切断阀采购项目(一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202421010011833721001 |
标段(包)性质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材料设备采购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制造商。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标段(包)招标范围 | 过流切断阀的供货、运输等 | ||
投标保证金 | 3.7 万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电汇 |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 2025-01-21 |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 2026-01-21 |
标段(包)开标地点 |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 ||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 无 | ||
标段(包)估算价 | 372.3684万元 |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 0 元 |
二标段 | |||
标段(包)名称 | 沈阳市居民户内燃气管道及设施老化更新改造二期工程过流切断阀采购项目(二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202421010011833721002 |
标段(包)性质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材料设备采购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制造商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标段(包)招标范围 | 过流切断阀的供货、运输等 | ||
投标保证金 | 2.4 万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电汇 |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 2025-01-21 |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 2026-01-21 |
标段(包)开标地点 |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 ||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 无 | ||
标段(包)估算价 | 248.2456万元 |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 0 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兼投 | 是 | 是否兼中 | 是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4-12-17 08:30至2024-12-23 17: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1-07 09:30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
递交地址 |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 ||
开标时间 | 2025-01-07 09:30 | 开标方式 |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开标方式描述 |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 |
发布媒介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 ||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 ||
其他公告内容 |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指定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根据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 3.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及时获取澄清、补遗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 ||
监督部门 |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 项目来源 |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袁先生 | 监督部门电话 | 024-83962730 |
招标人 | 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 地址 | 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34号 |
联系人 | 龙宇 | 电话 | 024-23520300 |
邮箱 | syrqcgbac@sygas.com.cn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七层) |
联系人 | 佟欣 | 电话 | 024-83738984 |
邮箱 | sydtgczx@163.com | ||
招标公告附件 | 点击下载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 点击下载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