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朱蔚涛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康力158573630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S207秀洲至仙居公路三店塘互通及接线改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招标公告

S207秀洲至仙居公路三店塘互通及接线改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07秀洲至仙居公路三店塘互通及接线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分别以2112-330400-04-01-821050(赋码)(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嘉兴市快速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选择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总投资:135158万元;建安造价:111849万元;本次招标合同估算价:约94万元

2.1 建设地点:嘉兴市

2.2 建设规模:起点中环北路城东路口,终点位于湘家荡桥前,长度3.9km(一级公路)。

2.3 招标范围:S207秀洲至仙居公路三店塘互通及接线改建工程施工,施工监理,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如检测、监测、咨询等,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招标代理服务。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投标最高限价编制等;招标标前会议的组织和协助;招标过程各阶段有关专家邀请、会务组织等;招标过程各阶段文书资料的整理、报告格式及标准贯彻;报批、核准、合同整理等全过程服务;以及招标过程中其他有关事宜。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公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案完成之日止所有招标代理服务。

2.5 标段划分: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甲级造价人员证书(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含原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提供造价师注册证书,若为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的,须提供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711日以来(以招标代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项目里程长度1km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新(或改或扩)建工程(不含大中修及小修保养)土建(含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EPC)招标的项目;不含单独设置标段招标的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绿化、声屏障等附属工程及采用PPP等模式招标的项目)施工招标代理业绩(须包含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或投标最高限价)编制,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或行政许可)复印件、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造价咨询报告正文(须体现造价金额)复印件以及所代理该项目的施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四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招标代理合同无法体现所代理项目里程长度的,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1.4项目组其他工作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招标代理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造价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甲级造价人员证书(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或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证书(须提供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其他造价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造价类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3.1.5本项目所有人员提供至少最近3个月在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缴纳社保(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10月、202111月以及20211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3个月在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1.6项目组所有人员均不可兼任。

3.2其他条件: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自201911日以来无行贿违法记录(招标人在定标前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违法记录得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件)。

3.2.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失信惩戒)。

3.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网银(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账)。

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账)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户名: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01000155067583

开户行: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嘉支行

行号:402335011916

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到账,逾期到账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接受。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31日至2022389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嘉兴市秀洲区东升西路1700号科技京城6楼)招标代理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认购与报名同时进行,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5.2本项目允许网上报名,可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电子邮箱(296566597@qq.com)。

5.3招标文件工本费300/本(售后不退),已报名但未认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不予接受。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视需要自行前往进行踏勘。

6.2 由于疫情期间:请各投标单位投标时主动出示绿码及身份证,并配合测量体温。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389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分至9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嘉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市南湖大道902号一楼126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和嘉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jxjtjt.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市快速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301

联系人:朱蔚涛

电话: 13736837992

招标代理人: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秀洲区东升西路1700号科技京城电梯6

联系人:薛康力

电话: 15857363006

电子邮件:296566597@qq.com

发布日期:20223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711日以来(以招标代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项目里程长度1km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新(或改或扩)建工程(不含大中修及小修保养)土建(含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EPC)招标的项目;不含单独设置标段招标的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绿化、声屏障等附属工程及采用PPP等模式招标的项目)施工招标代理业绩(须包含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或投标最高限价)编制,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或行政许可)复印件、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造价咨询报告正文(须体现造价金额)复印件以及所代理该项目的施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四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招标代理合同无法体现所代理项目里程长度的,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注: 1、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组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甲级造价人员证书(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含原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提供造价师注册证书,若为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的,须提供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招标代理分项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其他招标代理人员

3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造价分项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甲级造价人员证书(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或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证书(须提供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其他造价人员

2

具有造价类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注: 1、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本项目所有人员提供至少最近3个月在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缴纳社保(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10月、202111月以及20211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3个月在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项目组所有人员均不可兼任。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

1、符合投标人须知1.4.3规定,即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全部冻结的。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自201911日以来无行贿违法记录(招标人在定标前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违法记录得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件)。

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失信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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