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安中学综合楼改扩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金额
20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5万元
招标公司无锡市长安中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虞琰卓0510-8359229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9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长安中学综合楼改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长安中学综合楼改扩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长安中学综合楼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惠开行审投[202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长安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长安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建设地点:无锡市惠山区长八路北侧,无锡市长安中学内 | ||||||||||||||||||||||||||||||||||||||||
工程规模:该项目新建综合楼 (图书馆、实验楼)和相关配套设施,新建总建筑面积约 89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600?,地下建筑面积3300?,容积率不大于1.2。建安费约5069万元。 | ||||||||||||||||||||||||||||||||||||||||
工期:50 日历天 | ||||||||||||||||||||||||||||||||||||||||
合同估算价:205.0 万元 | ||||||||||||||||||||||||||||||||||||||||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长安中学综合楼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以及为取得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与批复可能发生的各项评估评价。 1.勘察部分:长安中学综合楼改扩建工程地质勘探、管线物勘、基坑支护设计。本项目内容主要为按单体建筑物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为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而进行的区域现状踏勘、资料收集、地形测量、现场勘察等工作,以及协助业主进行报告或文件审查、报批等工作的费用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等及后续服务。 2.设计部分:包括用地红线规划范围内的建筑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建筑方案深化及报批、初步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市政设计(含管线规划、管线综合、雨污水单项施工图、室外消防管线、室外强电管线、道路施工图(含道路照明))、弱电智能化设计、景观设计(方案至施工图)、装修设计(方案至施工图)。以及专项深化设计:二次机电、抗震支架、幕墙门窗深化、亮化设计、标识标牌(含交通划线)。相关报建配合(包括建筑报建及为配合建筑报建所需的规划报建等)、设计管理(对设计工作之外的设计内容提供总控和协调)及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3.专项咨询部分:包括绿色建筑(设计二星级)技术咨询和一次标识申报、无锡阶段绿建自评估、绿建检测、绿建申报(省市各一次)、双碳咨询、BIM设计咨询、交评报告、日照报告等,绿色建筑咨询设计必须取得二星级绿色预评估标识等。但不包括招标基准日之后,根据新的法律,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其他规范性文件等新增的各项评估评价、各项专项研究的费用及其相关费用。 勘察内容:包括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勘探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初步、详细、施工勘察。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根据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作出评价,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及整个项目的施工提供合理的方案和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对不良地质和软土分布地段应查明地质问题,对可能影响的情况扩大勘察范围;协助招标人完成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设计内容:包括总平面图、建筑、结构、水电(含建筑电气、给水排水、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消防)、弱电智能化、 基坑支护设计、市政设计(含管线规划、管线综合、雨污水单项施工图、室外消防管线、室外强电管线)、装修设计(方案至施工图)、景观设计(方案至施工图)、有关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包括二次机电、抗震支架、幕墙门窗深化、亮化设计、标识标牌(含交通划线))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服务。设计人必须配合业主做好相关报建及验收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消防审图、施工图审查等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 ||||||||||||||||||||||||||||||||||||||||
标段划分:1 | ||||||||||||||||||||||||||||||||||||||||
质量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符合相应阶段勘察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 ||||||||||||||||||||||||||||||||||||||||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资质条件: | ||||||||||||||||||||||||||||||||||||||||
(1) | ||||||||||||||||||||||||||||||||||||||||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①和②项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 ||||||||||||||||||||||||||||||||||||||||
财务要求:2019 至2021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
业绩要求: | ||||||||||||||||||||||||||||||||||||||||
信誉要求: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管理规定,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均不存在、也未参与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也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按受相应行政、刑事及失信惩戒等处罚;我单位如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国家、省、市现行规定的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的,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在指定媒介上的公示,并扣除企业信用分,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我单位投标;我单位所有企业信息(包括业绩和获奖情况等)以“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信息库”内信息为准,并及时维护和更新;我单位投标所使用的诚信库信息均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诚信承诺书》。 |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1) | ||||||||||||||||||||||||||||||||||||||||
(2)①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②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3年2月~2023年4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具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如为已退休人员,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 ||||||||||||||||||||||||||||||||||||||||
3.2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各自的名义单独参加本标段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③联合体投标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④联合体投标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⑤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18日 17:00 时至2023年05月23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 元,售后不退。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09日 9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评标方法 | ||||||||||||||||||||||||||||||||||||||||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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