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我司根据工程项目需要拟组织公开比选,并确定中选人。具体比选事项内容如下:
一、 项目名称:诏安县霞洋佳苑及配套项目(一期)01地块、诏2021X02地块(1#-9#楼)、诏2021X03地块—商品混凝土采购
二、 项目地点:诏安县国道228线以南,深桥村以西
三、 采购内容:
货物名称 |
强度 |
暂定工程量(m3) |
|||
标段一 |
标段二 |
||||
01地块(1#~2#、8#~10#、14#~15#、19#~22#) |
诏2021X02地块(1#-9#楼) |
01地块(3#~7#、11#~13#、16#~18#、幼儿园) |
诏2021X03地块 |
||
商品混凝土
|
C15 |
5000 |
3100 |
5500 |
3100 |
C20 |
2200 |
1000 |
3500 |
1000 |
|
C25 |
13000 |
4600 |
20000 |
4600 |
|
C30 |
33000 |
42500 |
44000 |
42500 |
|
C35 |
13000 |
3700 |
5000 |
3700 |
|
C40 |
7000 |
4000 |
6000 |
4000 |
|
C45 |
200 |
0 |
200 |
0 |
|
C50 |
200 |
0 |
200 |
0 |
|
注:实际供货量以供货单且经比选人验收合格为准,按实结算。 |
四、供货日期:
供货期均为540个日历天,交货时间随工地需求按批次送达,每批具体发货实际以比选人通知和参选人确认的时间为准,参选人需在比选人指定时间内将货物送达,并卸货至比选人指定地点。比选人项目部有权改变交货日期,参选人需无条件接受。
五、货物质量标准与要求:
1.混凝土供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执行。
2.参选人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与福建省地方标准DBJ/T-13-42-2012《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技术规程》或优于此标准,砂料不使用海砂或海洗砂。
3.参选人提供的商品混凝土按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验收。
六、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七、评审办法:低价中选法。
八、税票要求
本项目要求提供等额合法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参选人开具的发票税率低于上述要求,比选人有权在参选人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差额税费(税率应根据国家税率政策变动及时进行调整,若国家调整最新税率低于参选报价税率,比选人有权在参选人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差额税费)。
九、最高限价
标段一最高限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陆仟伍佰贰拾万伍仟玖佰元整(¥ 65205900.00),标段二最高限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柒仟零壹拾万肆仟元整(¥70104000.00),具体内容详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后附件。参选人承诺的报价(单价及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十、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参选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凡有能力承担本比选公告所述的比选内容的单位均可参加比选。
2、参选人应满足以下资格审查要求:
(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参选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含有相关经营范围),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资质,且必须为入网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的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参选人应遵守比选文件的条款,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参选人将不得参加比选人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5)参选人按要求提供参选报价承诺函,其报价和供货期应符合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
(6)按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比选保证金缴款凭证。
(7)参选人须根据比选文件中“比选申请书的编制格式、签署及密封”、“比选申请书格式”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
十一、比选保证金:
(1)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2)提交方式:
比选保证金须于北京时间2022年9月9日15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比选人指定账户,现金缴纳不予受理,否则提交的比选保证金视为无效。转账单上需在用途处注明标段账号(注意:仅输入此8位阿拉伯数字即可):00002065。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参选人视为无效。汇入比选保证金的银行专用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漳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账号:86110120060000825
(3) 退还:
中选人以外的参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中选人以外的参选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给除候补中选人以外的参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参选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十二、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方式及地点:参选人于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景会路下洲花园BC商业区202室处领取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接收的方式获取。
2.领取时间:2022年9月7日9时00分至2022年9月8日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
3.联系人:小唐,联系方式:0596-7070606。
十三、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时间:2022年9月9日16时00分至2022年 9月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截止,逾期递交资料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2.比选时间:2022年9月9日(北京时间 )16时30分。
3.比选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景会路下洲花园BC商业区211室。
十四、现场踏勘及澄清:
1.参选人需先自行到比选人项目部或其他指定地点现场踏勘工地情况并参与技术交底(标段一项目部联系人:谢建福,联系方式:13607564834;标段二项目部联系人:沈福安,联系方式:13625929460),至递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止仍未至比选人项目部工地现场踏勘及参与技术交底的参选人,视为已踏勘并默认认可施工现场所有情况。
2.参选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方式和时间:参选人要求澄清的内容以电子邮件(ctjgzx002@163.com)的方式提交比选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9月9日北京时间9时00分之前。
3.比选人澄清的方式和时间:以电子邮件或网站【发布媒介: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的方式通知参选人。澄清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9月9日北京时间12时00分之前。
十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予以公告2个日历天。
十六、其他
当前疫情尚未解除,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参与参选人员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如实登记个人信息。
比选人: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9月7日
- 诏安县霞洋佳苑及配套项目(一期)01地块、诏2021X02地块(1#-9#楼)、诏2021X03地块—商品混凝土采购-比选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