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西区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二期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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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高县正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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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高发改投【2024】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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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宜宾市高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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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引水工程:新建水厂一座,日供水量达到3000m。管道工程:引水管DN600约865m;输水主管道DN300约20km,支管道DN200约15km以及管道DN100约15km。可久镇配套综合管网建设1.5km。取水口:地址位于高县可久镇龙口村联合组菜地沟,于渠道取水,渠道取水口位置高程高于新建水厂位置,所以水源全程采用重力自流进入水厂水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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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312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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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水利工程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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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涉及本项目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设备货物等按国家法规法律必须进行招标或采购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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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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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7-18 00:00至2024-07-22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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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7-18 00:00至2024-07-22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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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方章;(2)专职技术人员2名:须具有四川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印章。注:提供所有人员的身份证、从业人员专用印章、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和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12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2.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水利工程类项目业绩。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不低于1700万元水利工程类类似项目个人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为准)。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按中标金额为基准价,参照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下浮20%计取,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5.请各投标单位将人员、业绩材料传于此邮箱号:25090645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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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何先生 |
联系电话 |
152835488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