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XSZXZFCG2024Y58-B]2024年安福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B标段合同公示
金额
462.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4 年安福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 试点项目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甲方(采购单位):安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乙方(供货单位):江西旭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采购单位):安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货单位):江西旭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西安必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 2024 年安福 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编号为:JXSZXZFCG2024Y58-B)采购文件 及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技术规格、数量及金额
(一)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变更等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二)项目实施要求
1、水稻部分
(1)水稻实施面积:40700亩。
(2)由乙方堆沤、运输及商品堆(沤)肥机械施撒还田作业。
2、金兰柚等部分
(1)金兰柚实施面积:(预算金额÷中标单价)-水稻实施面积40700亩。
(2)由乙方提供袋商品堆(沤)肥,农户自行提货运输及施撒还田。 3、为满足采购需求,乙方在安福范围内须具备适当规模堆沤场所及生产场 地,以便就近就地吸收消纳畜禽粪便。
4、以安福县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的商品堆(沤)肥和大田运输及施 撒等社会化服务。
5、乙方完成堆沤有机肥堆沤及运输、施用等社会化服务。待安福县区域范 围内指定片区养殖粪污等原料处理生产耗尽后,在预算金额范围内,自行使用其 他区域养殖粪污等再进行处理生产。
(三)主推技术模式及特点
1.“粪(沼)肥还田+(农用石灰、绿肥、稻草还田、土壤调理剂等)+配方 肥 ”水稻生产“1+N+1 ”主推技术模式。本技术模式以每亩施用量 600 公斤粪(沼) 肥还田为主,加上配方肥,再根据当地耕作水平、耕地质量等相关因素进行“N ” 的结合使用,达到耕地调酸、耕地地力和耕地理化性状提升等目的。
2.“粪(沼)肥还园+侧深施 ”金兰柚绿色种植技术模式。本技术模式以每 亩施用量 700 公斤粪(沼)肥还园为主,推进农机农艺结合,在秋、冬季,避开不 良气候,结合清园工作,利用机械深耕施用堆沤有机肥和适量土壤调理剂,同时把 杂草、枯枝、落叶压入土中。
实践证明,以上 2 种主推技术模式对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改善土壤 结构、增加土壤肥力、提高耕地质量和综合生产能力等方面有显著成效,能切实 减少化肥用量,以绿色循环生产方式实现农户增产增收。
(四)主推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及特点
模式一:养殖户(供肥)→堆沤有机肥生产企业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堆沤、 运输、对接农户施撒)粪肥还田(水稻)实施模式。本技术模式主要应用在水稻 生产上,项目资金用于粪肥堆沤、运输与施撒等环节的补贴。由养殖户提供肥源, 堆沤有机肥生产企业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畜禽粪污收集、堆沤等环节工作, 并负责运输、对接农户施撒还田作业,实行整垄、整片推进。项目资金补贴对象 主要是承担畜禽粪污收集堆沤、组织运输、对接农户施撒还田作业的堆沤有机肥 生产企业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模式二:养殖户(供肥)→堆沤有机肥生产企业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堆 沤)→种植户(运输、施撒)粪肥还田(金兰柚等)实施模式。本技术模式主要 应用在金兰柚等经济作物园内,项目资金仅用于粪肥堆沤环节补贴。由养殖户提 供肥源,堆沤有机肥生产企业承担畜禽粪污收集、堆沤等环节工作,种植户自行
运输与还田作业。项目资金补贴对象主要是承担畜禽粪污收集堆沤环节的堆沤有 机肥生产企业。
(五)堆沤技术标准。粪肥还田前必须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GB/T36195-2018)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腐熟堆沤,还田施用时的砷、汞、铅、镉、 铬、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等限量指标应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 要求,沼肥应符合《沼肥》 (NY/T-2596-2014)要求。商品堆沤肥严格按照《畜 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3442-2019)执行,详见下表:
(六)合同金额:单价为捌拾玖元玖角陆分伍厘每亩(89.68元/亩);总
价为 4625000.00 元 ,本项目总价用完为止。本合同金额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 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
第二条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 日起至 2024 年12月31日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第三条验收
1、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需形成实时项目记录台账(如:堆沤台帐、检测 台帐、施用台帐等)。记录需体现工作内容及数量,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点:
(1)安福县范围内收集处理的畜禽粪便等材料记录。另从其他区域收集的也需 形成记录材料;(2)堆沤有机肥记录生产;(3)以上生产产品的送货记录,保 留与购买者的账单等作为佐证材料(施散数量记录按指定农田使用区域整理保存, 以供查验是否符合采购需求所述配备使用比例要求);(4)已施用部分的记录;
(5)堆沤有机肥溯源台帐。
2、甲方对乙方堆沤的每批次商品堆沤肥随机抽取一份样本送至有资质的第 三方检测机构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测结果 达不到国家标准及要求,采购人拒绝收货、不予验收。
3、整个项目最终验收根据流程组织专家进行验收。提供所示台账有效证明, 所示合格的产品检测报告即为有效、合格的产品,且达到项目要求。最终专家再 随机抽取若干点进行实地抽查,对供货结果再论证。以上程序均合格,且符合采 购需求中所述政策流程,即为验收合格;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产品验收达不到检测验收标准,作退货处理,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设备、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
6、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 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措施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 损失。
7、对于不合格的货物,乙方必须在 7 个工作日里及时完成更换并重新对更 换货物进行验收。
第四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条款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货物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
(2)乙方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
(3)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 2 小时做出响应。6 小时内到达现场,48 小时内 解决问题。
第五条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后,完成至 1.5 万亩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完成至 3 万亩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60%;整个项目完成经验
收合格后三十天内付清剩余款项。(不计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各阶段工作延期完成,每逾期一个工作日,乙方 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 0.1%的违约金,最高违约金不高于本合同总价款 的 10%。如违约金的数额累计达到本合同总价款 10%时,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由 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 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的,乙 方工作期顺延。顺延的日期与甲方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工作的日期相等。
2、乙方所供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免费更换或退货, 由此 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项目实施或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人员、产品质量事故,或因乙 方企业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等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 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交由甲、乙 双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办、代理机构各一份,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友好 协商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吉安安福支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1509216109201052637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一:
供货清单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包次 | 名称 | 乡镇 | 实施面积(亩) | 总面积 (亩) | 模式 | 每亩施撒 数量 | 总金额 (元) | 中标单价(元/ 亩) |
B 包 | 堆沤有 机肥( 水稻) | 瓜畲乡 | 5000 | 40700 | 机械施 撒还田 作业 | 200kg/亩 | 4625000 | 89.68 |
平都 | 4000 | |||||||
甘洛 | 2500 | |||||||
横龙镇 | 4500 | |||||||
洲湖镇 | 10000 | |||||||
山庄乡 | 10000 | |||||||
赤谷乡 | 2700 | |||||||
洋溪镇 | 2000 | |||||||
商品堆 (沤) 肥金兰 柚部分 | 10872.25 | 40kg/包 |
项目名称 | 技术指标 |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 ≥30 |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 ≤45 |
种子发芽指数(GI),% | ≥70 |
粪大肠菌群数,个/g | ≤100(或阴性) |
蛔虫卵死亡率,% | ≥95 |
总砷(As)(以烘干基计) | ≤15mg/kg |
总镉(Cd)(以烘干基计) | ≤3mg/kg |
总铅(Pb)(以烘干基计) | ≤50mg/kg |
总铬(Cr)(以烘干基计) | ≤150mg/kg |
总汞(Hg)(以烘干基计) | ≤2mg/kg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亩) | 单价(元/亩) | 总价(人民币万 元) |
2024年安福县绿色种 养循环农业试点项 目,堆沤有机肥(水 稻)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40700 | 89.68 | 364.9976 |
2024年安福县绿色种 养循环农业试点项 目,堆沤有机肥(金 兰柚果树)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0872.25 | 89.68 | 97.5024 |
合同价款 | 大写:肆佰陆拾贰万伍仟元整 小写:4625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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