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大学西校区研究生公寓和综合生活中心项目消防检测检测比选公告
金额
4.4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2/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检测”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NB-ZJBX-240218015
项目名称: 宁波大学西校区研究生公寓和综合生活中心项目消防检测
中介服务事项: 检测
项目地点: 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616号,宁波大学西校区内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88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40012.93平方米,地上约35564.35平方米,地下约4448.58平方米。新建2幢8层研究生公寓楼和1幢4层综合生活中心配电房,同时配套建设绿化、道路、给排水等附属设施。
项目总预算: 24214.40万元
服务内容: 对项目进行消防设施检测,具体检测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1、消防供配电设施;2、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3、消防给水设施;4、消火栓系统;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6、机械加压送风系统;7、机械排烟系统;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9、火灾应急广播及警报装置;10、灭火器配置;11、防火分隔设施等国家、省市、图纸规定的必须检测的内容。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90天
质量要求: 出具相应检测报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竞价方式: 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44014.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浮率范围,下限:10% ,上限:5%
价格说明: 包含对本项目消防设施检测,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所需的所有费用。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02-27 13:40 至 2024-03-01 13:40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同时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03月01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 0574-89289979
联系手机:13685822026
联系地址: 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21楼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NB-ZJBX-240218015
项目名称: 宁波大学西校区研究生公寓和综合生活中心项目消防检测
中介服务事项: 检测
项目地点: 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616号,宁波大学西校区内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88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40012.93平方米,地上约35564.35平方米,地下约4448.58平方米。新建2幢8层研究生公寓楼和1幢4层综合生活中心配电房,同时配套建设绿化、道路、给排水等附属设施。
项目总预算: 24214.40万元
服务内容: 对项目进行消防设施检测,具体检测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1、消防供配电设施;2、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3、消防给水设施;4、消火栓系统;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6、机械加压送风系统;7、机械排烟系统;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9、火灾应急广播及警报装置;10、灭火器配置;11、防火分隔设施等国家、省市、图纸规定的必须检测的内容。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90天
质量要求: 出具相应检测报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竞价方式: 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44014.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浮率范围,下限:10% ,上限:5%
价格说明: 包含对本项目消防设施检测,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所需的所有费用。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02-27 13:40 至 2024-03-01 13:40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同时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03月01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 0574-89289979
联系手机:13685822026
联系地址: 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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