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公安局鹤浦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一期)检测(建设工程)比选公告
金额
35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zjbx-230815174
预算金额3500万元
招标公司象山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金爱康658560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象山县公安局鹤浦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一期)检测(建设工程)比选公告 象山县公安局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检测(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项目登记号:XS-ZJBX-230815174项目名称:象山县公安局鹤浦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一期)中介服务事项:检测(建设工程)项目地点:鹤浦镇万全路与万寿路交叉口项目基本情况:总建筑面积共5000平方,因设备用房等桩基施工,涉及到是否影响北侧四栋别墅环境,进行数据检测和出具最终报告。项目总预算:3500.00万元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影响北侧周边环境鉴定及出具报告。对周边影响鉴定:四栋别墅(一起)、场地、围墙等沉降、倾斜、裂缝等施工初期、中期、后期测量,终次出具报告。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400天质量要求:鉴定数据正确,报告真实具有效力性。竞价方式:采用【直接报价】方式。价格控制范围:中介项目预算总价【300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25000元,上限:25000元价格说明:按一次性包干价2.5万元。二、竞价时间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2023-08-1608:46至2023-08-2108:46(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三、竞价方条件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1、中介资格要求:入库象山县政府性投资工程造价咨询预选承包商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08月2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四、其他条款(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五、联系方式项目业主单位:象山县公安局项目单位联系人:金爱康联系电话:65856077联系地址:丹城靖南大街4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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