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阿拉善边境管理支队公务车辆加油服务定点采购定点直购成交公告
金额
14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述
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4-562472
项目名称: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阿拉善边境管理支队公务车辆加油服务定点采购
采购单位: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阿拉善边境管理支队
所属区域:内蒙古自治区本级
预算金额(元):140,000.00
项目开始时间:2024-12-24 13:16:54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永 15111115511
采购计划备案书/批准书编号:NZC2024-A03-XY-41415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定点服务)
二、需求明细
三、商务需求
四、报价明细
成交供应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销售分公司
成交金额:1400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采购单位: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阿拉善边境管理支队
2024年12月24日
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4-562472
项目名称: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阿拉善边境管理支队公务车辆加油服务定点采购
采购单位: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阿拉善边境管理支队
所属区域:内蒙古自治区本级
预算金额(元):140,000.00
项目开始时间:2024-12-24 13:16:54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永 15111115511
采购计划备案书/批准书编号:NZC2024-A03-XY-41415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定点服务)
二、需求明细
编号 | 项目需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为阿拉善边境管理支队及所属单位公务车辆提供燃料加注服务:(一)以车辆加油服务卡充值的方式供货,为车辆加油服务卡充值,采购人自行到中标供应商所属加油站加注油料;(二)中标供应商应具有成品油经营范围和成品油零售资质,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成品油经营许可证》《防雷检测报告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防静电检测报告书》;(三)中标供应商需能够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成品油料,包括 92#汽油、95#汽油、 98#汽油、0#柴油、-10#柴油、-20#柴油、-35#柴 油等具备供应条件的成品油料 (或其他同等标号油料);(四)采购人可采用公务车辆加油卡或其双方约定方式,在中标供应商所辖的加油站中享受每周7天、全天24 小时制的加油服务;(五)中标供应商所辖加油站应建立加油人员、管理人员双层审核等相关制度,杜绝加油人员与持卡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采购人执勤车辆加油时,加油人员应核实加油车辆信息,信息确认后方可加油,严禁持卡提现或购买其他物品;(六)采购人执勤车辆可自由选择所需油料种类,在同等条件下,享受服务区内的油料优先采购权;(七)油料价格如因原料、国家政策、突然事件 、不可抗力等原因发生变动,中标供应商应于24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八)采购人购置油料后,中标供应商需提供油料采购正式发票; (九)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油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如因油料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车辆损坏的,中标供应商需承担相应损失,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十)中标供应商分站需按照采购人车辆所属单位、部门需求按月开具对账单, 并提供油料采购明细;(十一)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确保油品质量和标准计量,具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正规供货渠道等质量保证措施;(十二)中标供应商应有充足的成品油储存,保证稳定的油源渠道和供给,保证不销售不合格产品,不掺杂造假、不缺斤短两;(十三)中标供应商应加强油品质量检测,保证加油计量准确。对加油站使用的计量设备依法定期检测,并按期由质量监督局鉴定认可,确保计量准确;(十四)中标供应商应满足特殊警情送油上门任务的需要,中标供应商应在全区范围内设有加油站,满足采购人异地加油的需求;(十五)中标供应商所属的经营场所设施条件符合防火安全管理标准要求;(十六)中标供应商应确定专门人员作为本项目的联络员,定期传递信息,核对账卡,提供资料等,随时沟通 协商解决各类问题。 | 1 | 项 |
三、商务需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1、履约地点:加油卡充值后由中标供应商各销售网点具体履行加油服务; 2、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成项目加油卡充值工作,加油服务一直持续到油卡消费余额为0; 3、验收标准:加油卡充值真实有效、准确、提供凭证内容清楚详实;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全部相关费用,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并承担税金; 5、售后服务:在中标供应商所辖的加油站中享受每周7天、全天24 小时制的加油服务。 |
四、报价明细
成交供应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销售分公司
成交金额:1400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供应商报价(元) | 是否中标 | |
---|---|---|---|---|---|
为阿拉善边境管理支队及所属单位公务车辆提供燃料加注服务:(一)以车辆加油服务卡充值的方式供货,为车辆加油服务卡充值,采购人自行到中标供应商所属加油站加注油料;(二)中标供应商应具有成品油经营范围和成品油零售资质,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成品油经营许可证》《防雷检测报告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防静电检测报告书》;(三)中标供应商需能够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成品油料,包括 92#汽油、95#汽油、 98#汽油、0#柴油、-10#柴油、-20#柴油、-35#柴 油等具备供应条件的成品油料 (或其他同等标号油料);(四)采购人可采用公务车辆加油卡或其双方约定方式,在中标供应商所辖的加油站中享受每周7天、全天24 小时制的加油服务;(五)中标供应商所辖加油站应建立加油人员、管理人员双层审核等相关制度,杜绝加油人员与持卡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采购人执勤车辆加油时,加油人员应核实加油车辆信息,信息确认后方可加油,严禁持卡提现或购买其他物品;(六)采购人执勤车辆可自由选择所需油料种类,在同等条件下,享受服务区内的油料优先采购权;(七)油料价格如因原料、国家政策、突然事件 、不可抗力等原因发生变动,中标供应商应于24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八)采购人购置油料后,中标供应商需提供油料采购正式发票; (九)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油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如因油料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车辆损坏的,中标供应商需承担相应损失,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十)中标供应商分站需按照采购人车辆所属单位、部门需求按月开具对账单, 并提供油料采购明细;(十一)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确保油品质量和标准计量,具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正规供货渠道等质量保证措施;(十二)中标供应商应有充足的成品油储存,保证稳定的油源渠道和供给,保证不销售不合格产品,不掺杂造假、不缺斤短两;(十三)中标供应商应加强油品质量检测,保证加油计量准确。对加油站使用的计量设备依法定期检测,并按期由质量监督局鉴定认可,确保计量准确;(十四)中标供应商应满足特殊警情送油上门任务的需要,中标供应商应在全区范围内设有加油站,满足采购人异地加油的需求;(十五)中标供应商所属的经营场所设施条件符合防火安全管理标准要求;(十六)中标供应商应确定专门人员作为本项目的联络员,定期传递信息,核对账卡,提供资料等,随时沟通 协商解决各类问题。 | 1 | 项 | 140,000.00 | 是 |
采购单位: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阿拉善边境管理支队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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