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向阳乡文化旅游产业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299.89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99.89万元
招标公司嘉荫县向阳乡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万凤雷1514580933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和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维1580450876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2
公告正文
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向阳乡文化旅游产业二期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0802G230420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嘉荫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嘉发改发【2023】17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嘉荫县向阳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和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嘉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向阳乡文化旅游产业二期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嘉荫县。
2.3招标控制价:12998935.01元。
2.4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特色民宿公园区、旅游农副产品生产区、观江游览区:1、特色民宿公园区,民宿占地面积 12419.02 平方米,建筑物建筑面积 2142.67 平方米,停车位 31个,绿化10473 平方米2、旅游农副产品生产区,产业园占地面积 2105.6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833.64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 493.64 平方米仓库 240平方米,门卫室 100 平方米,道路硬化 1272 平方米建设给排水、消防、供热、强弱电、大门、围墙等附属设施3、观江游览区,新建临江垂钓点 2 处,游船停靠站 2座购置观江游船 1艘,趸船装修。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05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总工期194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批准日期为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提供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01月至2023年03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如因社保系统升级不能查询社保记录的,需提供相关通知截图和情况说明),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提供承诺书)。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并提供近三年(2020年04月1日至2023年4月1日)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如企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7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如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3年 04 月 27 日00时00分至2023年 05 月 0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 05 月 22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为2023年 05 月 22 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达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上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9. 其他
9.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2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其中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后缀名hljzbx;制作出投标工程量清单后缀名为.hljtbx。电子投标工具参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嘉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伊春市嘉荫县恐龙大道
电 话:18645808789
招 标 人:嘉荫县向阳乡人民政府
地 址:伊春市嘉荫县江山街与文化路交汇处附近东
联 系 人:万凤雷
电 话:1514580933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和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3346号
联 系 人:张维
电 话:15804508763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0802G230420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嘉荫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嘉发改发【2023】17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嘉荫县向阳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和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嘉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向阳乡文化旅游产业二期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嘉荫县。
2.3招标控制价:12998935.01元。
2.4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特色民宿公园区、旅游农副产品生产区、观江游览区:1、特色民宿公园区,民宿占地面积 12419.02 平方米,建筑物建筑面积 2142.67 平方米,停车位 31个,绿化10473 平方米2、旅游农副产品生产区,产业园占地面积 2105.6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833.64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 493.64 平方米仓库 240平方米,门卫室 100 平方米,道路硬化 1272 平方米建设给排水、消防、供热、强弱电、大门、围墙等附属设施3、观江游览区,新建临江垂钓点 2 处,游船停靠站 2座购置观江游船 1艘,趸船装修。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05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总工期194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批准日期为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提供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01月至2023年03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如因社保系统升级不能查询社保记录的,需提供相关通知截图和情况说明),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提供承诺书)。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并提供近三年(2020年04月1日至2023年4月1日)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如企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7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如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3年 04 月 27 日00时00分至2023年 05 月 0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 05 月 22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为2023年 05 月 22 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达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上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9. 其他
9.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2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其中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后缀名hljzbx;制作出投标工程量清单后缀名为.hljtbx。电子投标工具参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嘉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伊春市嘉荫县恐龙大道
电 话:18645808789
招 标 人:嘉荫县向阳乡人民政府
地 址:伊春市嘉荫县江山街与文化路交汇处附近东
联 系 人:万凤雷
电 话:1514580933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和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3346号
联 系 人:张维
电 话:15804508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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