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0424-gc03-g1-3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荣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3
公告正文
长春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F02地块装饰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230424-GC03-G1-3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长春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F02地块装饰装修工程,招标人为中铁长春东北亚博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至三标段。
2.2 项目概况:
一标段:一层会议室类(大、中型会议室)(西区)、一层VIP区域(VVIP接待室、休息室、前厅、卫生间等)、一层新闻中心、商务中心及媒体走道、一层公共卫生间(西区)、二层小门厅(多功能门厅、宴会厅门厅)(西区)、二层多功能厅、二层中型会议室、二层VVIP电梯厅、二层公共卫生间(西区)、二层卫生间(西区)、二层其他(后勤走道等)(西区)、一层夹层办公室、走廊、卫生间等(西区),精装修面积5969.5平方米。
二标段:一层登陆大厅、一层前厅、二层登陆大厅环廊、开敞式多功能空间、二层前厅、地下一层电梯厅、员工餐厅、卫生间,精装修面积8263.6平方米。
三标段:一层会议室类(大、中型会议室)(东区)、一层公共卫生间(东区)、二层小门厅(多功能门厅、宴会厅门厅)(东区)、二层宴会厅、二层新娘房、二层公共卫生间(东区)、二层卫生间(东区)、二层其他(后勤走道等)(东区)、一层夹层办公室、走廊、卫生间等(东区)、一层其他(后勤走道等),精装修面积6380.8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长春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F02地块装饰装修工程一至三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4 计划工期: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8月31日。
2.5 工程建设地点:朝阳区永春镇兴博路以南、丙五十三街以东。
2.6 招标控制价:一标段: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元;二标段:31284466元;三标段:30483695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派出1名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电子证书);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3.3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须在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复印件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6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
具有2019年-2021年(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2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2年1月1日成立至今的公司具有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投标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本次招标共3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兼投,同一家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不重复的情况下可以兼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8日至2023年05月08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CA办理联系电话:13634405937、0431-88779428(徐经理),基础信息库注册咨询电话:0431-88779623、4009980000(技术支持单位统一客服电话)。(详见网站通知)
4.4 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2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6】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登录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
(网址:http://36.135.6.232:8088/BidOpeningHall/bidhall/dqjilin/main)签到后,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3 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按照招标文件内提供的腾讯会议室号码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5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36.135.6.232:8088/BidOpeningHall/bidhall/dqjilin/main),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6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7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采用提供保函的投标单位,实行投标保函电子化,取消纸质保函现场提交方式,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提交情况纳入投标保证金到账解密流程。
5.8 本项目投标单位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邮寄到招标代理机构。收件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室;收件人:荣工0431-85832429。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定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长春东北亚博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永春街道6888号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楼510室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话:0431-88779829
 
十、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60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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