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天府新区第三中学校园文化艺术长廊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39.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zb-sc-2024-024
预算金额39.7万元
招标联系人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028-6269605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2
公告正文
四川天府新区第三中学校园文化艺术长廊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HCZB-SC-2024-024)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四川天府新区第三中学校园文化艺术长廊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397006.73元,招标人为四川天府新区第三中学。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四川天府新区第三中学校园文化艺术长廊改造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四川天府新区第三中学校园文化艺术长廊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四川天府新区第三中学校园文化艺术长廊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申请人应符合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2.比选人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比选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 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5日09时30分到2024年06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比选文件地点:邮箱获取(邮箱地址:3665791981@qq.com)。本项目比 选文件有偿获取,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 转让)。邮箱获取请先将获取比选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 地址、所购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等信息传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665791981@qq.com)。获取 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 或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 应商获取比选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 息,对自身参与比选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修改报名信息,请 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成都市高新区新裕路501号2栋2单元(荟创空间.博雅科创园D座)4层08、09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新裕路501号2栋2单元(荟创空间.博雅科创园D座)4层08、09 号 七、其他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97006.73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10030.97元;规 费:6605.15元),比选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比选申请作无效处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天府新区第三中学 地 址:四川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启元二街528号 联系人:付老师 电 话:028-802032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号 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 成都市高新区新裕路501号2栋2单元(荟创空间.博雅科创园D座)4层0809 028-62696056 电子邮件: 3665791981@qq.com 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v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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