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浙江兴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阳县万全镇高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就万全镇高桥社区全域环境整治比拼项目一期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非政府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XCG-20220825
项目名称:万全镇高桥社区全域环境整治比拼项目一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50000元
最高限价:395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万全镇高桥社区全域环境整治比拼项目一期工程 |
1 |
3950000 |
项 |
详见采购内容 |
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15万元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同时具备下列①、②项条件或由①、②项组成的联合体: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打印件);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2、浙江省外的施工企业还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如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的资格条件,并提供联合体双方签章的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材料必须有牵头人签章。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22年8月27日至2022年8月30日下午17:30
2、发售地点: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507号
3、发售方式:报名后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9月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507号
六、开启
开标时间:2022年9月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507号
七、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网银、电汇方式(不接受以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汇入以下账户并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供应商单位汇保证金时须注明“万全镇高桥社区全域环境整治比拼项目一期工程投标保证金”名称,以便核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兴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3050162712700001735
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9月6日14点00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介绍信或者授权书(自拟,原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的须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联合体投标,各方都须提供);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打印件),提供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格式自拟)
(6)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材料必须有牵头人签章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管理部门投诉。
3、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十、本项目实施理由和现场防护措施:
采购组织机构制定的现场防护措施: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采购人会同按照疫情防控响应的有关要求,做好采购活动现场人员健康码等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消毒、隔空就坐等各项工作;参加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场地将安排在代理机构评标室,评审之前,对该场地进行消毒;评审专家须佩戴口罩,持有浙江省健康码绿色码且体温不超过37.3度,否则将谢绝其参加评审;评审结束后,现场人员分散离场,不要在开标室、评标室逗留。
十一、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兴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695823531
质疑受理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695823531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507号
2、采购人:平阳县万全镇高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 人:黄先生
联 系电 话:13806617908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万全镇